高通诉苹果民事裁定书曝光 和硕受豁免

一财消息,记者获得来自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高通起诉的苹果四家子公司分别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值得注意的是,高通公司声明裁定书不适用苹果公司委托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蜂窝产品,也就是说被禁售的苹果产品不包括和硕生产的iPhone。“高通可能与和硕达成了协议。”相关律师对记者表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