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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召开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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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召开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会

12月24日下午,广东省司法厅召开厅机关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大会。

文 | 广东司法行政

12月24日下午,广东省司法厅召开厅机关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大会,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曾祥陆肯定了机构改革前期工作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指出,新“三定”规定印发,标志着省司法厅机构改革工作进入了关键环节。随着新“三定”规定实施,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机遇更多,要确保“四个做到”,按照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的新要求,肩负起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新使命。要做到精神振奋,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围绕落实新“三定”规定,鼓足精气神,锤炼硬作风,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奋力开创新时代广东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回报上级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重托。要做到履职尽责,省厅各部门要在新“三定”规定的基础上,将职责具体化、岗位化,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行动起来,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尽快找准自身定位、稳定心神、熟悉新岗位。要做到衔接顺畅,搞好人员、工作等衔接,做好内设机构的调整过渡和人员划转工作,针对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确保安全有序搬迁;搞好物资财产和文件、档案等衔接,防止出现差错;加强上下左右的衔接,移交部门和承接部门相互协同,做好对上请示报告、平级沟通协调、对下指导监督,熟悉相关人,熟悉相关事。要做到严守纪律,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程序、重规则贯穿于落实“三定”规定的全过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特别是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规范个人言行,不利于改革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改革的事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按照厅党委制定的方案,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力以赴落实好定岗定员各项工作。

曾祥陆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四个注重”,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迅速平稳有效落实机构改革任务。要注重政治引领,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机构改革期间党建工作落实;结合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机构设置,及时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做好按期换届工作,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把政治思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在当好“三个表率”中形成讲政治、顾大局、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身共处、情相融、心相通。要注重科学谋划,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收官、明年工作起步开局良好;认真研究和谋划明年乃至未来五年工作,积极思考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地位和新作用;深入研究和调整完善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思路举措,对其中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安排,落实责任主体、时间表、路线图。要注重改革创新,聚焦并着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快推进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牵引、带动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要注重能力提升,在加强理论学习中、在复杂斗争实践中提高政治能力,结合开展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积极投身艰苦环境和工作岗位砥砺磨练;着力增强业务能力,尤其是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能力,争当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曾祥陆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在落实新“三定”规定的关键节点上,要落实好“四个防止”。防止心不在焉,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在改革中不彷徨、不迷失,拥抱改革、投身改革,凝神聚力抓工作,在机构改革中展现觉悟,展现定力。防止抱残守缺,以更大视野、更大格局,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全局,继续固强补弱、创新创先,进一步开创广东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局面,努力走在全国前列。防止轻虑浅谋,要认真对照检查对如何推进重组后省司法厅的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思考研究不深、考虑谋划不周等问题,牢牢把握机构改革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精心谋划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防止顾此失彼,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都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主动衔接、加强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不漏项、不拖延、不出错,实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曾祥陆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认真抓好新“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要科学统筹职位职数,充分利用好编制资源,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岗位。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人员调整配置要与处室班子建设、以往问题的解决、人员交流及任职回避、发现培养使用干部相结合。要调整优化办公用房,既要尽可能实现各部门办公用房使用效率最大化,又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搬迁腾挪。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适时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队建工作会议和地市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通报省厅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加强对市县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原标题:省司法厅召开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会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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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下午,广东省司法厅召开厅机关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大会。

文 | 广东司法行政

12月24日下午,广东省司法厅召开厅机关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大会,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曾祥陆肯定了机构改革前期工作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指出,新“三定”规定印发,标志着省司法厅机构改革工作进入了关键环节。随着新“三定”规定实施,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机遇更多,要确保“四个做到”,按照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的新要求,肩负起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新使命。要做到精神振奋,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围绕落实新“三定”规定,鼓足精气神,锤炼硬作风,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奋力开创新时代广东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回报上级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重托。要做到履职尽责,省厅各部门要在新“三定”规定的基础上,将职责具体化、岗位化,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行动起来,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尽快找准自身定位、稳定心神、熟悉新岗位。要做到衔接顺畅,搞好人员、工作等衔接,做好内设机构的调整过渡和人员划转工作,针对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确保安全有序搬迁;搞好物资财产和文件、档案等衔接,防止出现差错;加强上下左右的衔接,移交部门和承接部门相互协同,做好对上请示报告、平级沟通协调、对下指导监督,熟悉相关人,熟悉相关事。要做到严守纪律,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守纪律、讲程序、重规则贯穿于落实“三定”规定的全过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特别是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规范个人言行,不利于改革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改革的事坚决不做,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按照厅党委制定的方案,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力以赴落实好定岗定员各项工作。

曾祥陆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四个注重”,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迅速平稳有效落实机构改革任务。要注重政治引领,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机构改革期间党建工作落实;结合重新组建的省司法厅机构设置,及时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做好按期换届工作,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把政治思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抓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在当好“三个表率”中形成讲政治、顾大局、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身共处、情相融、心相通。要注重科学谋划,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收官、明年工作起步开局良好;认真研究和谋划明年乃至未来五年工作,积极思考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地位和新作用;深入研究和调整完善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思路举措,对其中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安排,落实责任主体、时间表、路线图。要注重改革创新,聚焦并着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加快推进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牵引、带动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要注重能力提升,在加强理论学习中、在复杂斗争实践中提高政治能力,结合开展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积极投身艰苦环境和工作岗位砥砺磨练;着力增强业务能力,尤其是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能力,争当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曾祥陆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在落实新“三定”规定的关键节点上,要落实好“四个防止”。防止心不在焉,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在改革中不彷徨、不迷失,拥抱改革、投身改革,凝神聚力抓工作,在机构改革中展现觉悟,展现定力。防止抱残守缺,以更大视野、更大格局,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全局,继续固强补弱、创新创先,进一步开创广东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局面,努力走在全国前列。防止轻虑浅谋,要认真对照检查对如何推进重组后省司法厅的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思考研究不深、考虑谋划不周等问题,牢牢把握机构改革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精心谋划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防止顾此失彼,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都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主动衔接、加强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不漏项、不拖延、不出错,实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曾祥陆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认真抓好新“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要科学统筹职位职数,充分利用好编制资源,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岗位。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人员调整配置要与处室班子建设、以往问题的解决、人员交流及任职回避、发现培养使用干部相结合。要调整优化办公用房,既要尽可能实现各部门办公用房使用效率最大化,又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搬迁腾挪。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适时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建队建工作会议和地市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通报省厅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加强对市县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原标题:省司法厅召开落实新“三定”规定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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