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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村主任挪用5010万 官儿小胃口大的不止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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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村主任挪用5010万 官儿小胃口大的不止他一人

“村官巨贪”再一次浮出水面,据《人民日报》报道,山西省太原市一村主任将5010万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挪用牟利。近几年,国内各省市的村干部被查出巨款贪污的案例层出不穷,专家称“村官巨贪”问题因缺乏合理的监管机制。

村官,贪污,小官巨贪

图片来源:东方IC

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中国农村经济不断壮大,村官的事权也在扩张。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村,在改造过程中,土地价值飞速膨胀。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管,村官土地腐败等问题也频频出现。

《人民日报》一篇最新的报道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红寺村原村委会主任郝二柱借助城中村改造进行权钱交易,编造全体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将5010万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挪用牟利。而在选举村干部时,郝二柱公开请村民吃饭、送红包进行贿选长达3个月之久。

对于郝二柱的贿选,红寺村村党支部不管不问,既不去制止,也不向上级组织报告。此前,有媒体报道,郝二柱曾因涉嫌倒卖土地被太原市检察院批捕,不久后又被放回来,直至去年8月才辞去红寺村委会主任一职。

据山西太原市查办的城中村腐败案件数据显示,2014年10月以来,太原市共立查案件53件,涉及6个区的30个城中村,其中查处村干部案件34件,涉及54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4人、村党支部书记7人);已查结的城中村案件涉案金额近1.75亿元。

由于城中村大多处于一座城市的中心地带,地价可谓寸土寸金,城中村改造给村集体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也因此更容易导致村干部的腐败问题,拆迁、修路等环节为村官提供了贪污腐败的便利条件。此外,有一些村官也同为商人,在利益输送的环节上演着“自买自卖”的戏码。

除了城中村,中国一些农村村官的腐败现象也层出不穷。农村村官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以贪污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形式呈现,也有一些村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环节牟利。

但是在大部分的贪污案例中,村干部往往只是利益分配链条中的一环,他们贪污得到的赃款还需要层层瓜分,甚至有的上至厅级、下到科级的党政干部也卷入其中,在无形中增大了整治村干部贪污腐败行为的阻力。

事实上,很多村委会的纪律性并不高。《人民日报》指出,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党支部对村集体事务领导不力、不管不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村支书不能坚持原则,反而与村委会主任沆瀣一气、共同违纪。

村官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监管不到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村官不是公务员,纪委与监察难以发挥监管的作用,村内监督、财务监督到基层纪委监督全线失灵。另外,村中的公共事务本应由村民监督,但实际上村务公开栏成为了摆设。

在农村发展过程中,一边是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官手中的事权逐步延展,另一边是村务信息不透明,信息的不对称,令村民监督无门,导致村官腐败滋生。专家称,要杜绝“村官巨贪”的问题,应针对村委会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

盘点最近几年来的村官巨贪:

1.北京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1.19亿元征地补偿款

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被查出。由于当时村里的财务章、人名章及转账支票均由会计陈万寿一人管理,陈万寿利用职务的便利,先后挪用1.19亿元征地补偿款借给他人投资项目,最终投资经营失败,借款无法归还。

2.深圳南联村官周伟思涉嫌收受贿赂金额5600万元

2014年,深圳南联村官周伟思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被指控在职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取得旧城改造项目以及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权,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涉案金额5600万元。

3.佛山市紫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挪用公款2370万元

2009年1月6日,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政府对该村征地补偿资金库存情况进行审查,发现紫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除660万元用于质押贷款外,还挪用了征地补偿款1710万元未归还。

4.北京花乡村官陈伟杰索贿1625万

2013年,北京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党总支委员陈伟杰被群众举报其索贿,后经查明,陈伟杰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等职务便利,向租用该村土地及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3家公司高管索要1625万余元。

5.浙江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的316套安置房

2013年7月底,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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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村主任挪用5010万 官儿小胃口大的不止他一人

“村官巨贪”再一次浮出水面,据《人民日报》报道,山西省太原市一村主任将5010万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挪用牟利。近几年,国内各省市的村干部被查出巨款贪污的案例层出不穷,专家称“村官巨贪”问题因缺乏合理的监管机制。

村官,贪污,小官巨贪

图片来源:东方IC

随着城市化进程以及中国农村经济不断壮大,村官的事权也在扩张。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村,在改造过程中,土地价值飞速膨胀。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管,村官土地腐败等问题也频频出现。

《人民日报》一篇最新的报道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红寺村原村委会主任郝二柱借助城中村改造进行权钱交易,编造全体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将5010万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挪用牟利。而在选举村干部时,郝二柱公开请村民吃饭、送红包进行贿选长达3个月之久。

对于郝二柱的贿选,红寺村村党支部不管不问,既不去制止,也不向上级组织报告。此前,有媒体报道,郝二柱曾因涉嫌倒卖土地被太原市检察院批捕,不久后又被放回来,直至去年8月才辞去红寺村委会主任一职。

据山西太原市查办的城中村腐败案件数据显示,2014年10月以来,太原市共立查案件53件,涉及6个区的30个城中村,其中查处村干部案件34件,涉及54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4人、村党支部书记7人);已查结的城中村案件涉案金额近1.75亿元。

由于城中村大多处于一座城市的中心地带,地价可谓寸土寸金,城中村改造给村集体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也因此更容易导致村干部的腐败问题,拆迁、修路等环节为村官提供了贪污腐败的便利条件。此外,有一些村官也同为商人,在利益输送的环节上演着“自买自卖”的戏码。

除了城中村,中国一些农村村官的腐败现象也层出不穷。农村村官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以贪污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形式呈现,也有一些村官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环节牟利。

但是在大部分的贪污案例中,村干部往往只是利益分配链条中的一环,他们贪污得到的赃款还需要层层瓜分,甚至有的上至厅级、下到科级的党政干部也卷入其中,在无形中增大了整治村干部贪污腐败行为的阻力。

事实上,很多村委会的纪律性并不高。《人民日报》指出,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党支部对村集体事务领导不力、不管不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村支书不能坚持原则,反而与村委会主任沆瀣一气、共同违纪。

村官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监管不到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村官不是公务员,纪委与监察难以发挥监管的作用,村内监督、财务监督到基层纪委监督全线失灵。另外,村中的公共事务本应由村民监督,但实际上村务公开栏成为了摆设。

在农村发展过程中,一边是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官手中的事权逐步延展,另一边是村务信息不透明,信息的不对称,令村民监督无门,导致村官腐败滋生。专家称,要杜绝“村官巨贪”的问题,应针对村委会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

盘点最近几年来的村官巨贪:

1.北京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1.19亿元征地补偿款

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被查出。由于当时村里的财务章、人名章及转账支票均由会计陈万寿一人管理,陈万寿利用职务的便利,先后挪用1.19亿元征地补偿款借给他人投资项目,最终投资经营失败,借款无法归还。

2.深圳南联村官周伟思涉嫌收受贿赂金额5600万元

2014年,深圳南联村官周伟思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其被指控在职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取得旧城改造项目以及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权,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涉案金额5600万元。

3.佛山市紫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挪用公款2370万元

2009年1月6日,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政府对该村征地补偿资金库存情况进行审查,发现紫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除660万元用于质押贷款外,还挪用了征地补偿款1710万元未归还。

4.北京花乡村官陈伟杰索贿1625万

2013年,北京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党总支委员陈伟杰被群众举报其索贿,后经查明,陈伟杰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等职务便利,向租用该村土地及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3家公司高管索要1625万余元。

5.浙江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的316套安置房

2013年7月底,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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