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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办事注意:广东省林业局取消这四项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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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办事注意:广东省林业局取消这四项证明事项

广东省林业局决定取消4项证明事项,办事更简单。

文 | 广东林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第三条的要求,广东省林业局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广东省林业局决定取消4项证明事项。

1.证明名称:拟建湿地公园权属证书

如无权属证书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

证明用途: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审核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粤林〔2015〕41号)三(二)地方湿地公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遵循以下要求:2、材料:拟建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权属证书;如无权属证书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

2.证明名称: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出具的实地勘验证明

证明用途:木材运输证核发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的通知》(粤林〔2017〕135号)三(二)严格农村居民采挖零星树木管理。农村居民采挖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但古树名木、天然生长的珍贵树木和濒危、稀有树木除外。需要运输的,要提交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出具的实地勘验证明。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书面告知承诺

3.证明名称:林地权属证明

证明用途: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粤林函〔2016〕323号)二、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按以下有关规定办理:5、林地权属证明(林权证等)。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直接取消

4.证明名称: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用途:木材运输证核发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木材运输证核发的管理办法》(粤林〔2015〕90号)第五条 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应当按照《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书面告知承诺

 

来源:广东林业微信公号

原标题:注意!广东省林业局取消这4项证明事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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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办事注意:广东省林业局取消这四项证明事项

广东省林业局决定取消4项证明事项,办事更简单。

文 | 广东林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第三条的要求,广东省林业局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广东省林业局决定取消4项证明事项。

1.证明名称:拟建湿地公园权属证书

如无权属证书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

证明用途: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审核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粤林〔2015〕41号)三(二)地方湿地公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遵循以下要求:2、材料:拟建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权属证书;如无权属证书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

2.证明名称: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出具的实地勘验证明

证明用途:木材运输证核发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的通知》(粤林〔2017〕135号)三(二)严格农村居民采挖零星树木管理。农村居民采挖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但古树名木、天然生长的珍贵树木和濒危、稀有树木除外。需要运输的,要提交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出具的实地勘验证明。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书面告知承诺

3.证明名称:林地权属证明

证明用途: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的通知》(粤林函〔2016〕323号)二、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按以下有关规定办理:5、林地权属证明(林权证等)。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直接取消

4.证明名称: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用途:木材运输证核发

设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木材运输证核发的管理办法》(粤林〔2015〕90号)第五条 申请办理木材运输证,应当按照《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书面告知承诺

 

来源:广东林业微信公号

原标题:注意!广东省林业局取消这4项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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