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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启动,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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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启动,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

日前,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通知》明确,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2019年35万人,2020年33万人,2021年32万人。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哪些青年能够成为见习计划的支持对象?《通知》规定,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通知》还要求各地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

早在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明确要求,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通过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把有就业意愿的青年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

这与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的现实状况不无关系。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为765万、795万、820万人。2018年12月20日,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赵冰在论坛活动中表示,2019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834万,预期2019年约有48万海外留学生回国工作,两者相加达900万左右,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见习信息,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材料,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加大跟踪扶持,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事实上,近来各地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动作频频。2018年12月,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实施3年10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类似的状况也发生在四川,2018年12月,在四川省政府岀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将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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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启动,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

日前,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通知》明确,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2019年35万人,2020年33万人,2021年32万人。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哪些青年能够成为见习计划的支持对象?《通知》规定,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通知》还要求各地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

早在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明确要求,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通过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把有就业意愿的青年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

这与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的现实状况不无关系。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为765万、795万、820万人。2018年12月20日,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赵冰在论坛活动中表示,2019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834万,预期2019年约有48万海外留学生回国工作,两者相加达900万左右,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见习信息,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材料,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加大跟踪扶持,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持续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事实上,近来各地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动作频频。2018年12月,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实施3年10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类似的状况也发生在四川,2018年12月,在四川省政府岀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将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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