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接入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网络监测平台的公告》。
中国互金协称,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网络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网络监测平台)已上线试运行,相关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已可接入网络监测平台。
从接入机构范围来看,包括依法从事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机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网络支付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或其实际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子公司。
其中,依法从事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机构,应在2019年1月31日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网络监测平台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履职登记。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互联网金融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具体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和监管政策确定、调整并公布。如遇监管政策调整,网络监测平台将相应调整接入机构的范围。
此外,网络检测平台目前暂只开放从业机构总部的接入,从业机构分支机构可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者从业机构总部为其创建用户后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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