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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百万石油人,三桶油薪资改革2019有望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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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百万石油人,三桶油薪资改革2019有望全面铺开

国资委首次以委令形式公开发布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文件——《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并明确年内改革将在所有中央企业全面铺开。

文 | 石油Link 乐枫 

近日,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国资委已选定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中国石油位列名单之中。作为利好,国资委将对示范企业进一步放权。换句话说,企业将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其中包括备受员工关注的薪资改革。

实质上,不仅仅这10家示范企业,进入2019年,所有国企都有望迎来工资改革。

据了解,作为中央企业薪资改革的落实文件,《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履行完发文程序,1月16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国资委将于近日印发。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加大了企业分配自主权,并将分功能类别实行差异化工资决定机制。竞争类央企工资总额由审批改为备案,工资总额与央企效益相挂钩,实现薪酬能增能减,并向生产一线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显然,薪资改革正面向全体中央企业。这也预示着,除中国石油外,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国有企业都将参与到国企薪资改革的浪潮,石油人工资或得到改善。

◆◆◆

中国石油成改革先行者

在创世界一流的路上,中国石油的脚步俨然已经走在了前列。

据报道,国资委选定了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其中有航天科技、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三峡、国家能源集团、中移动、中航、中国建筑、中车、中广核10家单位。

从入选名单不难看出,入选单位均属行业领军企业,无一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企业规模达到了世界级水平。

据了解,10家单位除中广核和三峡外,均入围了2018年的《财富》世界500强,其中中国石油位于第四位。

除了企业规模具备走出去一较高下的实力,企业技术、管理、国际化水平等各方面也在向世界前列靠拢。显然,入选企业无论软实力还是硬实力,都具备培育成世界一流企业的先决条件。

事实上,近年来,在争创世界一流的路上,中国石油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

据报道,近年来,中国石油在管理体制、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矿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深化混合所有制和市场化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同时,在建设世界一流的路上,中国石油已经给出明确时间表。

在中国石油战略规划里,大体分三步走:到2020年,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到本世纪中叶,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地位更加巩固。

而本次国资委的放权,中国石油将继续深化改革,大步流星迈进世界一流国际能源公司。 

◆◆◆

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在建设世界一流示范企业过程中,国资委大幅度放权、松绑,核心要义是推动企业和员工同步发展。

据日前征求意见的《关于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在建设“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的世界一流企业过程中,示范企业将有更多自主权。

据了解,示范企业可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围绕主业开展的产业链延伸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业务,视同主业投资;在主业范围进行股权投资按年度向国资委进行事后备案。

此外,自主审核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产权置换等事项。

显然,国资委对示范企业业务发展进行松绑后,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还透露明确信号,示范企业可采取更灵活的薪资分配方式,包括综合运用混改、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各项国企改革政策,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要体现员工的价值。

期间,示范企业享有更大的薪资改革自主权,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自主编制年度工资预算。同时,示范企业可探索超额利润提成,可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管理;年度工资总额在增幅不高于利润增幅的范围内,由集团公司自主决策,事后备案。

此外,在薪资改革上最引人注目的是,改革将打破工资“大锅饭”,特殊人才可以采用特殊待遇。国资委表示,对战略新兴产业子企业,对特殊高端人才,可实行市场化薪酬和专项奖励,工资总额单列,不纳入集团工资总额。

◆◆◆

三桶油等众多央企都将受益 

实质上,薪酬改革并不是10家“示范企业”的特权,进入2019年以来,国企薪资改革已经全面铺开。

据报道,《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去年出台,并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有诸多亮点,包括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健全决定机制、强化配套管理等。

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以往被国企员工和外界诟病较多的央企工资产生方式死板、央企工资内部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将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据报道,办法加大力度落实企业分配自主权,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将由其自主编制,规则内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

企业内部有权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着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关键岗位的薪酬市场竞争力。

同时,改革后更加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分类确定联动指标。工资总额与央企效益相挂钩的同时,工资水平还要对标劳动力市场价位,并统筹考虑劳动生产率等效率指标,以往“能增不能见”的管理将被打破。

此外,改革强调差异化管理,并且分功能类别实行差异化工资决定机制。具体来说,根据央企功能定位,采用不同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且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匹配的大原则下,选取差异化的经济效益指标与工资增长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除中央企业外,北京、山东、福建等多地密集出台地方版国企工资改革意见,提出一系列工资效益联动具体指标,以推动地方国企工资形成和分配制度改革。

2018年12月29日,北京在发布的薪资改革文件中强调,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1月1日,四川省实施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经济效益作为决定工资分配的核心因素,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显然,无论央企还是地方国企,薪资改革已经提上了日程。薪资改革这一利好将惠及广大国企职工 。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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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百万石油人,三桶油薪资改革2019有望全面铺开

国资委首次以委令形式公开发布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文件——《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并明确年内改革将在所有中央企业全面铺开。

文 | 石油Link 乐枫 

近日,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国资委已选定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中国石油位列名单之中。作为利好,国资委将对示范企业进一步放权。换句话说,企业将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其中包括备受员工关注的薪资改革。

实质上,不仅仅这10家示范企业,进入2019年,所有国企都有望迎来工资改革。

据了解,作为中央企业薪资改革的落实文件,《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履行完发文程序,1月16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国资委将于近日印发。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加大了企业分配自主权,并将分功能类别实行差异化工资决定机制。竞争类央企工资总额由审批改为备案,工资总额与央企效益相挂钩,实现薪酬能增能减,并向生产一线和高技能人才倾斜。

显然,薪资改革正面向全体中央企业。这也预示着,除中国石油外,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国有企业都将参与到国企薪资改革的浪潮,石油人工资或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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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成改革先行者

在创世界一流的路上,中国石油的脚步俨然已经走在了前列。

据报道,国资委选定了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其中有航天科技、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三峡、国家能源集团、中移动、中航、中国建筑、中车、中广核10家单位。

从入选名单不难看出,入选单位均属行业领军企业,无一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企业规模达到了世界级水平。

据了解,10家单位除中广核和三峡外,均入围了2018年的《财富》世界500强,其中中国石油位于第四位。

除了企业规模具备走出去一较高下的实力,企业技术、管理、国际化水平等各方面也在向世界前列靠拢。显然,入选企业无论软实力还是硬实力,都具备培育成世界一流企业的先决条件。

事实上,近年来,在争创世界一流的路上,中国石油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歇。

据报道,近年来,中国石油在管理体制、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矿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深化混合所有制和市场化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同时,在建设世界一流的路上,中国石油已经给出明确时间表。

在中国石油战略规划里,大体分三步走:到2020年,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建设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到本世纪中叶,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地位更加巩固。

而本次国资委的放权,中国石油将继续深化改革,大步流星迈进世界一流国际能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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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在建设世界一流示范企业过程中,国资委大幅度放权、松绑,核心要义是推动企业和员工同步发展。

据日前征求意见的《关于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在建设“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的世界一流企业过程中,示范企业将有更多自主权。

据了解,示范企业可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围绕主业开展的产业链延伸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业务,视同主业投资;在主业范围进行股权投资按年度向国资委进行事后备案。

此外,自主审核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产权置换等事项。

显然,国资委对示范企业业务发展进行松绑后,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还透露明确信号,示范企业可采取更灵活的薪资分配方式,包括综合运用混改、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各项国企改革政策,实现企业发展的同时要体现员工的价值。

期间,示范企业享有更大的薪资改革自主权,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自主编制年度工资预算。同时,示范企业可探索超额利润提成,可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管理;年度工资总额在增幅不高于利润增幅的范围内,由集团公司自主决策,事后备案。

此外,在薪资改革上最引人注目的是,改革将打破工资“大锅饭”,特殊人才可以采用特殊待遇。国资委表示,对战略新兴产业子企业,对特殊高端人才,可实行市场化薪酬和专项奖励,工资总额单列,不纳入集团工资总额。

◆◆◆

三桶油等众多央企都将受益 

实质上,薪酬改革并不是10家“示范企业”的特权,进入2019年以来,国企薪资改革已经全面铺开。

据报道,《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去年出台,并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有诸多亮点,包括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健全决定机制、强化配套管理等。

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以往被国企员工和外界诟病较多的央企工资产生方式死板、央企工资内部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将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据报道,办法加大力度落实企业分配自主权,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将由其自主编制,规则内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

企业内部有权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着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关键岗位的薪酬市场竞争力。

同时,改革后更加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分类确定联动指标。工资总额与央企效益相挂钩的同时,工资水平还要对标劳动力市场价位,并统筹考虑劳动生产率等效率指标,以往“能增不能见”的管理将被打破。

此外,改革强调差异化管理,并且分功能类别实行差异化工资决定机制。具体来说,根据央企功能定位,采用不同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且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匹配的大原则下,选取差异化的经济效益指标与工资增长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除中央企业外,北京、山东、福建等多地密集出台地方版国企工资改革意见,提出一系列工资效益联动具体指标,以推动地方国企工资形成和分配制度改革。

2018年12月29日,北京在发布的薪资改革文件中强调,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1月1日,四川省实施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把经济效益作为决定工资分配的核心因素,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显然,无论央企还是地方国企,薪资改革已经提上了日程。薪资改革这一利好将惠及广大国企职工 。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