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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经营和标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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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经营和标识等行为

《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织密监管网络,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切实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农业农村部日前下发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1月28日消息,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有序开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织密监管网络,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切实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要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等活动全覆盖监管。对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和南繁基地全覆盖抽样检查。对转基因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全覆盖抽检监测。 

同时,突出研发单位、育种单位、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进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产品进口加工、标识等重点环节。突出东北粮食生产区、沿海进口农产品加工区、西北西南制种和种子生产基地、南繁基地等重点地区。 

在标识管理环节。农业农村部要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转基因标识监管,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要求,严格标识范围,严查标识方式,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监管重点是,在研究试验环节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严格落实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 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农业农村部要求,要加大案件追溯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线索要追根溯源,及时立案。对重大案件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详细案情和查处情况报告农业农村部,并在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

农业农村部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监督。

此前在1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清单。清单显示,该部新批准了包括耐除草剂油菜、抗虫耐除草剂玉米、耐除草剂大豆等5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进口许可,并批准了26项续申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此次共有31项转基因作物获得进口安全证书,涉及玉米品种13项,大豆10项,油菜6项,棉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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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经营和标识等行为

《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织密监管网络,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切实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农业农村部日前下发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1月28日消息,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有序开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织密监管网络,严厉打击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行为,切实保障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要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等活动全覆盖监管。对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和南繁基地全覆盖抽样检查。对转基因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全覆盖抽检监测。 

同时,突出研发单位、育种单位、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进口农产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产品进口加工、标识等重点环节。突出东北粮食生产区、沿海进口农产品加工区、西北西南制种和种子生产基地、南繁基地等重点地区。 

在标识管理环节。农业农村部要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转基因标识监管,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要求,严格标识范围,严查标识方式,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监管重点是,在研究试验环节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严格落实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 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农业农村部要求,要加大案件追溯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线索要追根溯源,及时立案。对重大案件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详细案情和查处情况报告农业农村部,并在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

农业农村部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监督。

此前在1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18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清单。清单显示,该部新批准了包括耐除草剂油菜、抗虫耐除草剂玉米、耐除草剂大豆等5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进口许可,并批准了26项续申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此次共有31项转基因作物获得进口安全证书,涉及玉米品种13项,大豆10项,油菜6项,棉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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