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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工程院院士候选共521人 明确禁止拉票助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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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工程院院士候选共521人 明确禁止拉票助选

近日,中国工程院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于3月31日结束,最终确定的有效候选人共521位。

图片来源:CFP

近日,中国工程院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于3月31日结束,最终确定的有效候选人共521位。

在中国工程院网站5月15日发布的《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中,315名为院士提名,206名为中国科协提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45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58人,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65人,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69人,土木、水木与建筑工程学部79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45人,农业学部63人,医药卫生学部67人,工程管理学部30人。

值得注意的的是,这是2014年6月份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以来的首次增选,比起以往,在候选人提名渠道、提名门槛、评选机制等方面都有变化。

近年来,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两院院士评选时不时会有贿选、行政干预等丑闻被曝出。在2013年9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案曝出,其供述6次受贿2300万元的理由,是2007年、2009年两次参选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钱”。

此后,相关部门也开始考虑加强院士管理制度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的决定。

2014年6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通过《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新的章程取消了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推荐资格,只能选择“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两种中的一种。

2014年12月9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由主席团研究决定。而为了进一步避免行政干扰,中国工程院在增选办法中明确地规定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

因而,在2015年的院士增选中,有效候选人大多数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少部分来自企业和军队等。提名渠道分别是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提名,没有往年的“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渠道。

不仅在渠道方面有变化,候选人提名的门槛也变高了。对于院士提名,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即为有效,其中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对于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委托中国科协负责组织学术团体的提名工作,且规定不受理多渠道提名。

在评选机制上,中国工程院以前的规定是只要经过本院主席团审议批准就行。在2011年底,“烟草院士”谢剑平就是由其所在学部通过后当选院士的,其他学部对此没有终选程序,造成对这样的情况没有否决权。

按照最新规定,各学部初选结果经主席团审议并确定终选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进行投票终选;终选采取等额选举,获得有效票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

此外,中国工程院网站还有一份《致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一封信》,信中阐释“为了防止‘助选拉票’等不正之风对院士增选工作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士增选工作环境,特致信给大家”,同时还希望“各位院士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遵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有关增选工作行为规范的规定,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助选’和‘拉票’活动。

按照增选工作的日程表,中国工程院将在6月的第一周进行各学部第一轮评审。10月进行第二轮评审,再经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投票终选、主席团审议,确定当选院士名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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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工程院院士候选共521人 明确禁止拉票助选

近日,中国工程院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于3月31日结束,最终确定的有效候选人共52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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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工程院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候选人提名工作已经于3月31日结束,最终确定的有效候选人共521位。

在中国工程院网站5月15日发布的《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中,315名为院士提名,206名为中国科协提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45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58人,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65人,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69人,土木、水木与建筑工程学部79人,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45人,农业学部63人,医药卫生学部67人,工程管理学部30人。

值得注意的的是,这是2014年6月份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以来的首次增选,比起以往,在候选人提名渠道、提名门槛、评选机制等方面都有变化。

近年来,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两院院士评选时不时会有贿选、行政干预等丑闻被曝出。在2013年9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案曝出,其供述6次受贿2300万元的理由,是2007年、2009年两次参选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钱”。

此后,相关部门也开始考虑加强院士管理制度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的决定。

2014年6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通过《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新的章程取消了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推荐资格,只能选择“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两种中的一种。

2014年12月9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由主席团研究决定。而为了进一步避免行政干扰,中国工程院在增选办法中明确地规定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

因而,在2015年的院士增选中,有效候选人大多数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少部分来自企业和军队等。提名渠道分别是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提名,没有往年的“单位推荐”和“归口部门推荐”渠道。

不仅在渠道方面有变化,候选人提名的门槛也变高了。对于院士提名,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即为有效,其中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对于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委托中国科协负责组织学术团体的提名工作,且规定不受理多渠道提名。

在评选机制上,中国工程院以前的规定是只要经过本院主席团审议批准就行。在2011年底,“烟草院士”谢剑平就是由其所在学部通过后当选院士的,其他学部对此没有终选程序,造成对这样的情况没有否决权。

按照最新规定,各学部初选结果经主席团审议并确定终选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进行投票终选;终选采取等额选举,获得有效票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

此外,中国工程院网站还有一份《致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一封信》,信中阐释“为了防止‘助选拉票’等不正之风对院士增选工作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院士增选工作环境,特致信给大家”,同时还希望“各位院士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遵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有关增选工作行为规范的规定,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助选’和‘拉票’活动。

按照增选工作的日程表,中国工程院将在6月的第一周进行各学部第一轮评审。10月进行第二轮评审,再经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投票终选、主席团审议,确定当选院士名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