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诺亚在害怕什么?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诺亚在害怕什么?

首先是“卖者有责”,然后才能是“买者自负”。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歌斐集团是否要对投资人负责。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筱酒

“和诺亚的交涉不会结束,我们将会继续维护投资人的权益”在接受博望财经的采访时,韩庆国并未因多日的维权而显得疲惫,相反对于未来的维权之路他充满信心。

作为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龙头企业,诺亚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因2016年发售的一款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辉山集团”)的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产品,存在欺诈行为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备受关注。随着整个事件的发酵,歌斐资产及其背后母公司诺亚财富所害怕的事情也逐渐浮出水面。

起因

2016年3月,诺亚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成立两款基金——歌斐创世优选一/二号基金。据基金宣传资料及合同,该投资基金标的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辉山集团”)的应收账款债权。该基金募集总金额5亿人民币,投资周期为一年,共有225名投资人参与投资,其中有两名为机构投资人。 

韩庆国所在的苏州佳禾正是投资人之一。“当时歌斐资产一位理财师向佳禾公司推荐了这款产品,产品上写明了是辉山集团的应收账款,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定义,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为相信这笔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就投资了1000万人民币”韩庆国回忆说。 

然而,仅仅9个月后,事情变发生了变化。 2016年12月,浑水资本发布针对辉山乳业的做空报告,报告中指出辉山乳业存在谎报利润、资本欺诈等多项严重问题,并得出结论:辉山乳业价值为零。

2017年3月,辉山集团陷入债务危机。随后,歌斐资产宣布辉山项目基金爆雷。同时,向投资者们发函称此前辉山集团应收账款投资项目合同到期,因辉山集团爆雷事件,投资者投资款项无法追回,歌斐资产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

包括韩庆国所在公司在内的投资者们此时才发现投资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歌斐资产在该基金项目中存在重大欺诈嫌疑:该基金合同中所显示的辉山集团“应收账款债权”实为辉山集团对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辉山中国”)的借款债权,而二者都是中国辉山乳业(6963HK)(下称“辉山乳业”)的控股子公司,为关联公司。

据投资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6年1月2日,辉山中国向辉山集团进行总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辉山集团分别在1月29日以及3月16日,分次向辉山中国打款3亿及2.9亿元人民币。2016年3月17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歌斐资产”)代表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投资基金即与辉山集团签署应收帐款转让合同,转让财产金额5.9亿元,转让价格不超过5亿元。

漫漫维权路

发现问题的韩庆国等人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2017年8月投资者就相关信息披露向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证据材料。

歌斐资产对此做出了回应,首先发布公告称投资者以维权之名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运转,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后于2018年1月发布声明称根据相关法规借款产生的债权属于应收账款,且己方在合同中已经披露相关风险,并无过错与违规行为。

此后维权的投资人与歌斐资产及诺亚财富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均未取得实际进展。

2018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出具了警示函,理由如下:在基金合同中将借款债权披露为应收账款债权,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在尽职调查中未履行勤勉义务。

歌斐资本随后称警示函不具有行政处罚作用,会就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并申请复议。而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称准许歌斐资产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即歌斐资产中途申请撤销行政复议,理由为:行政复议的过程将会影响其作为敏感债权人获得辉山集团的债务清偿。

在复议过程中,苏州市佳禾(下称苏州佳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作为第三人参与复议并获得准许,其摘录的询问笔录显示:“歌斐资产并没有强制的尽职调查制度,只是依据产品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请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财务尽调或法律尽调;在对辉山集团的尽调中,歌斐资产没有看过其账目,只是查看了对辉山中国的借款凭证”。

随着双方“拉锯战”的深入,诺亚财富创始人汪静波做出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在2018年诺亚财富钻石年会上公开投资人个人照片及信息,并称其为“坏投资人”、“骗钱的”。其所公开的投资人中就有韩庆国的维权照片。

 “我已经于11月29号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名誉权纠纷,将汪静波、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诺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韩庆国接受博望财经时表示。

诺亚在害怕什么

公开资料显示,诺亚财富成立于2003年,原湘财证券高管汪静波带领原湘财证券的私人银行团队创业。诺亚取名于诺亚方舟,寓意能够抵御任何风险,而歌斐木相传为建造诺亚方舟木材,质地极其坚韧。由此不难看出,诺亚财富从成立之初便意识到投资中的风控是核心问题。在与韩庆国等人的“拉锯战”中,诺亚与歌斐都在试图撇清自己风控中的疏忽,这也正是诺亚最害怕的事情。 

韩庆国告诉博望财经:“我们与歌斐和诺亚沟通过很多次,但他们都试图将问题引向辉山集团,撇清自己的责任”。此前,歌斐资产曾出示辉山集团项目解决方案征求意见书,但其中并未有解决方案,都是关于与辉山集团之间的沟通办法。“我们投资人全部拒绝签字,这是想把问题转移撇清他们自己的问题”韩庆国坦言。 

以韩庆国为代表的辉山乳业投资人申请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获证监会同意后阅卷摘抄了行政复议的内容。在出示给博望财经的笔录中,歌斐资产辉山乳业项目负责业务部投资总监提到,应收账款债权由辉山中国向辉山集团借款组成,从会计核算角度,应属“其他应收款”,并表示,公司法务认为叫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不违背基础债权的法律实质。据其了解,其司类似产品中有基于贸易关系的应收债款债权,也有基于借贷关系的基础债权,都称为应收帐款债权。

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基金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七十四条以及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从事基金服务活动的过程中,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江苏省证监局警示,歌斐资产辉山乳业项目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

同时,该被询问人承认,未看过辉山集团的债务处理,仅查看了《借款协议》和划款凭证。并透露,考虑到辉山乳业是上市合同,财务数据信息是公开信息,常规认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所以该项目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尽调。 

将借贷债权归为应收账款债权,且没有进行尽职调查。诺亚财富在风控的疏忽可能是当前国内资产管理行业“风声鹤唳”背景下其最怕的事情。要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风控疏忽的口子一旦开启,在投资者眼中的信誉将大打折扣,而这也是诺也最害怕的事情。

不是第一次

伴随着国内P2P行业“爆雷”,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诺亚也不能独善其身。事实上,在此次事件之前,诺亚与歌斐销售的产品已经多次出现问题。除踩雷乐视及辉山乳业外,承销的酒店私募股权资金悦榕基金被投资者上告证监会,存在夸大销售问题,此外,被称为“诺亚最安全ABS”的万家共赢景泰基金资管计划项目遭遇合同欺诈,资金被恶意挪用。 

2018年5月29日,香港证监会官网发文称,诺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诺亚香港)因销售及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内部系统和监控缺失,遭谴责及罚款500万港元。香港证监会指出,诺亚香港尤其没有遵守与认识你的客户、产品尽职审查、合适性评估、提供予客户的资料,以及销售方面的监督及监控措施等有关的各项监管规定。

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网站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上述情况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再加上之前江苏省证监局对歌斐资产出具了警示函,一年当中诺亚及歌斐资产已经违规三次,可见其在产品风控上存在着严重的缺失。

后续维权路在何方?

2018年12月13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歌斐创世优选一/二号基金”的投资人们前往辽宁辉山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凯沟通债权偿还问题。这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投资人们第二次在歌斐资产的组织下来到辉山集团,上一次是11月6日。投资人录制的对话内容如下:

“我已经把你们列为了敏感投资人……辉山现在是有正常经营和造血能力的……重组方案将于2018.12.15递交,2月10号会进入最后的重组投票阶段,只要方案通过,辉山重新运营,你们就能第一顺序获得偿还。”

“如果重组方案不通过怎么办?”

“我跟你们一样都相信法律相信政府,辉山的重组方案已经经过经营管理层、专业会计师等的论证,我们已经制定了五年的经营计划,一定是成功的。现在只等着法院的判决,你们能做的就是回去安静一段时间,等方案通过,如果有某家银行或者其他人不同意,那你们才要去发声、要维权。”

“你们应该感谢我,辉山欠的是诺亚的钱,不是你们的。但是我还愿意接待你们,愿意费劲心思把你们放在敏感债权人的位置,让你们可以获得第一顺序的清偿。”辉山集团实际控制人杨凯对投资者们如此说到。

从法律及合同上看,杨凯说得没有错。辉山集团是与歌斐资产签订的合同,并未直接同投资人们产生借贷关系,与投资人们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是歌斐资产。而歌斐资产几次组织投资人与辉山集团直接对话的行为,除了安抚情绪与转移矛盾方外,并不会产生任何实际的效果。

而且按照辉山集团的说法,重整方案已经与12月15日递交,只要通过公司就可以重新运行,会视“盈利情况”按照顺序最先清偿作为敏感债权人的歌斐的投资者们。但是按照审核流程,最快也要2019年2月才能开始重整方案的最终决定环节,即使顺利也要继续等待辉山重新运行及盈利;如果不顺利,这个等待的时间将会更加漫长。

首先是“卖者有责”,然后才能是“买者自负”。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歌斐集团是否要对投资人负责。根据已经公布的资料以及证监会的公告来看,基本可以得出结论:歌斐集团在该基金成立和募集过程中存在过错。但是过错到了什么程度,投资者是否可以据此要求其代偿还需法律进一步明确。警示函中也只是要求其整改,远没有到投资者们希望的“承担连带责任”的程度。而歌斐当然认为己方没有任何过错,更无需承担责任,因为投资有风险,盈利和亏损都是平常。

辉山项目基金的投资者们奔走维权已经近两年,即便取得了一点进展,但是结果依然遥遥无期。在笔者看来,比起结果本身,维权过程中所暴露出的相关法规的有待完善和流程效率的有待提高更加重要。在类似事件中,我们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和规则来界定相关主体的行为和责任。即便最终与弱势群体期待的有所不同,一个高效明确、合法合规、有理有据的结果也远远好过漫长的等待和纠缠。

来源:博望财经

原标题:诺亚在害怕什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诺亚在害怕什么?

首先是“卖者有责”,然后才能是“买者自负”。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歌斐集团是否要对投资人负责。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筱酒

“和诺亚的交涉不会结束,我们将会继续维护投资人的权益”在接受博望财经的采访时,韩庆国并未因多日的维权而显得疲惫,相反对于未来的维权之路他充满信心。

作为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龙头企业,诺亚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因2016年发售的一款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辉山集团”)的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产品,存在欺诈行为从而损害投资者利益备受关注。随着整个事件的发酵,歌斐资产及其背后母公司诺亚财富所害怕的事情也逐渐浮出水面。

起因

2016年3月,诺亚财富旗下全资子公司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歌斐资产)成立两款基金——歌斐创世优选一/二号基金。据基金宣传资料及合同,该投资基金标的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下称“辉山集团”)的应收账款债权。该基金募集总金额5亿人民币,投资周期为一年,共有225名投资人参与投资,其中有两名为机构投资人。 

韩庆国所在的苏州佳禾正是投资人之一。“当时歌斐资产一位理财师向佳禾公司推荐了这款产品,产品上写明了是辉山集团的应收账款,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定义,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为相信这笔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就投资了1000万人民币”韩庆国回忆说。 

然而,仅仅9个月后,事情变发生了变化。 2016年12月,浑水资本发布针对辉山乳业的做空报告,报告中指出辉山乳业存在谎报利润、资本欺诈等多项严重问题,并得出结论:辉山乳业价值为零。

2017年3月,辉山集团陷入债务危机。随后,歌斐资产宣布辉山项目基金爆雷。同时,向投资者们发函称此前辉山集团应收账款投资项目合同到期,因辉山集团爆雷事件,投资者投资款项无法追回,歌斐资产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

包括韩庆国所在公司在内的投资者们此时才发现投资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歌斐资产在该基金项目中存在重大欺诈嫌疑:该基金合同中所显示的辉山集团“应收账款债权”实为辉山集团对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辉山中国”)的借款债权,而二者都是中国辉山乳业(6963HK)(下称“辉山乳业”)的控股子公司,为关联公司。

据投资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6年1月2日,辉山中国向辉山集团进行总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辉山集团分别在1月29日以及3月16日,分次向辉山中国打款3亿及2.9亿元人民币。2016年3月17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歌斐资产”)代表歌斐创世优选一号、二号投资基金即与辉山集团签署应收帐款转让合同,转让财产金额5.9亿元,转让价格不超过5亿元。

漫漫维权路

发现问题的韩庆国等人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2017年8月投资者就相关信息披露向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证据材料。

歌斐资产对此做出了回应,首先发布公告称投资者以维权之名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运转,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后于2018年1月发布声明称根据相关法规借款产生的债权属于应收账款,且己方在合同中已经披露相关风险,并无过错与违规行为。

此后维权的投资人与歌斐资产及诺亚财富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均未取得实际进展。

2018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对歌斐资产出具了警示函,理由如下:在基金合同中将借款债权披露为应收账款债权,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在尽职调查中未履行勤勉义务。

歌斐资本随后称警示函不具有行政处罚作用,会就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并申请复议。而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称准许歌斐资产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即歌斐资产中途申请撤销行政复议,理由为:行政复议的过程将会影响其作为敏感债权人获得辉山集团的债务清偿。

在复议过程中,苏州市佳禾(下称苏州佳禾)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作为第三人参与复议并获得准许,其摘录的询问笔录显示:“歌斐资产并没有强制的尽职调查制度,只是依据产品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请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财务尽调或法律尽调;在对辉山集团的尽调中,歌斐资产没有看过其账目,只是查看了对辉山中国的借款凭证”。

随着双方“拉锯战”的深入,诺亚财富创始人汪静波做出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在2018年诺亚财富钻石年会上公开投资人个人照片及信息,并称其为“坏投资人”、“骗钱的”。其所公开的投资人中就有韩庆国的维权照片。

 “我已经于11月29号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名誉权纠纷,将汪静波、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诺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韩庆国接受博望财经时表示。

诺亚在害怕什么

公开资料显示,诺亚财富成立于2003年,原湘财证券高管汪静波带领原湘财证券的私人银行团队创业。诺亚取名于诺亚方舟,寓意能够抵御任何风险,而歌斐木相传为建造诺亚方舟木材,质地极其坚韧。由此不难看出,诺亚财富从成立之初便意识到投资中的风控是核心问题。在与韩庆国等人的“拉锯战”中,诺亚与歌斐都在试图撇清自己风控中的疏忽,这也正是诺亚最害怕的事情。 

韩庆国告诉博望财经:“我们与歌斐和诺亚沟通过很多次,但他们都试图将问题引向辉山集团,撇清自己的责任”。此前,歌斐资产曾出示辉山集团项目解决方案征求意见书,但其中并未有解决方案,都是关于与辉山集团之间的沟通办法。“我们投资人全部拒绝签字,这是想把问题转移撇清他们自己的问题”韩庆国坦言。 

以韩庆国为代表的辉山乳业投资人申请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获证监会同意后阅卷摘抄了行政复议的内容。在出示给博望财经的笔录中,歌斐资产辉山乳业项目负责业务部投资总监提到,应收账款债权由辉山中国向辉山集团借款组成,从会计核算角度,应属“其他应收款”,并表示,公司法务认为叫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不违背基础债权的法律实质。据其了解,其司类似产品中有基于贸易关系的应收债款债权,也有基于借贷关系的基础债权,都称为应收帐款债权。

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基金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七十四条以及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从事基金服务活动的过程中,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江苏省证监局警示,歌斐资产辉山乳业项目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

同时,该被询问人承认,未看过辉山集团的债务处理,仅查看了《借款协议》和划款凭证。并透露,考虑到辉山乳业是上市合同,财务数据信息是公开信息,常规认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所以该项目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尽调。 

将借贷债权归为应收账款债权,且没有进行尽职调查。诺亚财富在风控的疏忽可能是当前国内资产管理行业“风声鹤唳”背景下其最怕的事情。要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风控疏忽的口子一旦开启,在投资者眼中的信誉将大打折扣,而这也是诺也最害怕的事情。

不是第一次

伴随着国内P2P行业“爆雷”,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诺亚也不能独善其身。事实上,在此次事件之前,诺亚与歌斐销售的产品已经多次出现问题。除踩雷乐视及辉山乳业外,承销的酒店私募股权资金悦榕基金被投资者上告证监会,存在夸大销售问题,此外,被称为“诺亚最安全ABS”的万家共赢景泰基金资管计划项目遭遇合同欺诈,资金被恶意挪用。 

2018年5月29日,香港证监会官网发文称,诺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诺亚香港)因销售及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内部系统和监控缺失,遭谴责及罚款500万港元。香港证监会指出,诺亚香港尤其没有遵守与认识你的客户、产品尽职审查、合适性评估、提供予客户的资料,以及销售方面的监督及监控措施等有关的各项监管规定。

2018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证监局网站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上述情况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再加上之前江苏省证监局对歌斐资产出具了警示函,一年当中诺亚及歌斐资产已经违规三次,可见其在产品风控上存在着严重的缺失。

后续维权路在何方?

2018年12月13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歌斐创世优选一/二号基金”的投资人们前往辽宁辉山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凯沟通债权偿还问题。这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投资人们第二次在歌斐资产的组织下来到辉山集团,上一次是11月6日。投资人录制的对话内容如下:

“我已经把你们列为了敏感投资人……辉山现在是有正常经营和造血能力的……重组方案将于2018.12.15递交,2月10号会进入最后的重组投票阶段,只要方案通过,辉山重新运营,你们就能第一顺序获得偿还。”

“如果重组方案不通过怎么办?”

“我跟你们一样都相信法律相信政府,辉山的重组方案已经经过经营管理层、专业会计师等的论证,我们已经制定了五年的经营计划,一定是成功的。现在只等着法院的判决,你们能做的就是回去安静一段时间,等方案通过,如果有某家银行或者其他人不同意,那你们才要去发声、要维权。”

“你们应该感谢我,辉山欠的是诺亚的钱,不是你们的。但是我还愿意接待你们,愿意费劲心思把你们放在敏感债权人的位置,让你们可以获得第一顺序的清偿。”辉山集团实际控制人杨凯对投资者们如此说到。

从法律及合同上看,杨凯说得没有错。辉山集团是与歌斐资产签订的合同,并未直接同投资人们产生借贷关系,与投资人们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是歌斐资产。而歌斐资产几次组织投资人与辉山集团直接对话的行为,除了安抚情绪与转移矛盾方外,并不会产生任何实际的效果。

而且按照辉山集团的说法,重整方案已经与12月15日递交,只要通过公司就可以重新运行,会视“盈利情况”按照顺序最先清偿作为敏感债权人的歌斐的投资者们。但是按照审核流程,最快也要2019年2月才能开始重整方案的最终决定环节,即使顺利也要继续等待辉山重新运行及盈利;如果不顺利,这个等待的时间将会更加漫长。

首先是“卖者有责”,然后才能是“买者自负”。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歌斐集团是否要对投资人负责。根据已经公布的资料以及证监会的公告来看,基本可以得出结论:歌斐集团在该基金成立和募集过程中存在过错。但是过错到了什么程度,投资者是否可以据此要求其代偿还需法律进一步明确。警示函中也只是要求其整改,远没有到投资者们希望的“承担连带责任”的程度。而歌斐当然认为己方没有任何过错,更无需承担责任,因为投资有风险,盈利和亏损都是平常。

辉山项目基金的投资者们奔走维权已经近两年,即便取得了一点进展,但是结果依然遥遥无期。在笔者看来,比起结果本身,维权过程中所暴露出的相关法规的有待完善和流程效率的有待提高更加重要。在类似事件中,我们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和规则来界定相关主体的行为和责任。即便最终与弱势群体期待的有所不同,一个高效明确、合法合规、有理有据的结果也远远好过漫长的等待和纠缠。

来源:博望财经

原标题:诺亚在害怕什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