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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收可能是压死部分“大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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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收可能是压死部分“大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

只有严格合规变成合法的信息中介,才是最大程度降低投资人本金损失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 小象要趁早

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就进入到了春节期间,小象在这里也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伴随着18年的雷潮,从过分相信到极度恐慌再到理性分析各个平台问题产生的本源,分类施策,并迎来了监管深入介入后的行业初步企稳,这一系列的亲身经历,对于我们认识这个依然处于新生阶段的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

如果仅从理性的角度来理解的话,去年的雷潮爆发的导火索,绝不是简单的平台自融、假标等,很多具有真实借款人的平台也没有躲过这次雷潮的侵袭,但最后的表现形式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投资人的强烈不满以及各种比较激烈的行为体现,但是大家不要忘了,P2P平台的另一边还有远大于投资人数量的借款人的存在,他们在这次雷潮中充当着怎样的角色?是否推动了雷潮的爆发?他们的权利是否被侵害?还是看行业动荡,有意识的在逃废债?是否正在经历暴力催收?是否有学生群体?是否具有收入来源?是否有明确的借款用途?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

如果这些深度的问题不获得解答,投资人的波动就很难获得平息。自融、假标的平台立案就可以了,毕竟警方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收集证据来惩罚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而不是帮助完成催收以及投资人全部本息的收回,所以立案解决不了本质性的问题。

一个正常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的P2P平台来说,无论它自身如何定位自己,本质上依然是一个信息中介,投资人和借款人都不属于平台,这一点也是跟银行的核心区别,银行与储户也就是投资人的关系是负债,而银行跟借款人的关系则是债权债务人。

造成这种本质区别的核心就是中介平台(P2P或者银行)是否引入了自身信用,通过这次雷潮的爆发,大家应该已经深刻意识到了,P2P平台并没有实质性的引入自身信用,同时对于借款人来说,也并没有以债权债务人的身份来对待,而是以各种服务费的形式来打着擦边球,规避高利贷的本质。

如果你想当信用中介,那么你就要承担信用中介的责任,跟投资人的关系就是负债,但因为是社会公众,还会涉及非吸;跟借款人的关系就是对外放贷,但各种费用归属于利率后,甚至变成了高利贷,这两个罪名,都是一个普通P2P平台所无法承受的,最终损失的依然是投资人。

所以,只有严格合规变成合法的信息中介,才是最大程度降低投资人本金损失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平台的决策层会认为实现严格合规很容易,只要自己主观意愿明确,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以及人力的投入都应该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实现“严格合规”的参与主体,不光是平台本身,还包括投资人和借款人,如果这两个参与主体不配合的话,那么平台的合规之路依然是布满荆棘的。

已经暴露出部分问题的平台,因为投资人的期待值较低,所以投资人本身对于平台的合规推动是有促进作用的,尤其是一些额度合规并且是真标的平台,毕竟实现严格合规对于借款人回款也是有直接帮助的,所以是一种双赢。

现在最尴尬的平台,恰恰是投资人觉得很满意,没有打过预防针,对于平台的期待值较高,但是借款人这边已经非常混乱的平台,尤其是一些涉及到暴力催收的“大平台”。

区别于投资人,P2P平台对于借款人的管理其实是非常松散的,加上很多助贷的存在,大部分借款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通过哪个渠道借的款,而当他们受到暴力催收或者高息侵害的时候,对于自己权利的维护会更加发散,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投资人的不满表达经常被封闭在一些群里,并有一定的组织性,而借款人的投诉和对于自身权力的维护则大部分都是公开的,平台自身也不可能搞个借款人管理群,来跟他们进行理性的沟通,最后只能使用暴力催收等强刺激手段来实现借款的回收,来保障资金端的暂时性平静。

而想要对他们进行管理和保持理性的沟通,在现阶段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尤其是一些跟学生群体非常接近的年轻人群体。所以,压死部分“大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定不是投资人,而是那些正在经受着暴力催收侵害的借款人。

解读监管政策,普及信贷常识,从合规的角度保发展。

| 声明: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文为小象原创,如若转载,请联系小象互金研究室获取授权,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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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严格合规变成合法的信息中介,才是最大程度降低投资人本金损失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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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就进入到了春节期间,小象在这里也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伴随着18年的雷潮,从过分相信到极度恐慌再到理性分析各个平台问题产生的本源,分类施策,并迎来了监管深入介入后的行业初步企稳,这一系列的亲身经历,对于我们认识这个依然处于新生阶段的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

如果仅从理性的角度来理解的话,去年的雷潮爆发的导火索,绝不是简单的平台自融、假标等,很多具有真实借款人的平台也没有躲过这次雷潮的侵袭,但最后的表现形式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投资人的强烈不满以及各种比较激烈的行为体现,但是大家不要忘了,P2P平台的另一边还有远大于投资人数量的借款人的存在,他们在这次雷潮中充当着怎样的角色?是否推动了雷潮的爆发?他们的权利是否被侵害?还是看行业动荡,有意识的在逃废债?是否正在经历暴力催收?是否有学生群体?是否具有收入来源?是否有明确的借款用途?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

如果这些深度的问题不获得解答,投资人的波动就很难获得平息。自融、假标的平台立案就可以了,毕竟警方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收集证据来惩罚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而不是帮助完成催收以及投资人全部本息的收回,所以立案解决不了本质性的问题。

一个正常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的P2P平台来说,无论它自身如何定位自己,本质上依然是一个信息中介,投资人和借款人都不属于平台,这一点也是跟银行的核心区别,银行与储户也就是投资人的关系是负债,而银行跟借款人的关系则是债权债务人。

造成这种本质区别的核心就是中介平台(P2P或者银行)是否引入了自身信用,通过这次雷潮的爆发,大家应该已经深刻意识到了,P2P平台并没有实质性的引入自身信用,同时对于借款人来说,也并没有以债权债务人的身份来对待,而是以各种服务费的形式来打着擦边球,规避高利贷的本质。

如果你想当信用中介,那么你就要承担信用中介的责任,跟投资人的关系就是负债,但因为是社会公众,还会涉及非吸;跟借款人的关系就是对外放贷,但各种费用归属于利率后,甚至变成了高利贷,这两个罪名,都是一个普通P2P平台所无法承受的,最终损失的依然是投资人。

所以,只有严格合规变成合法的信息中介,才是最大程度降低投资人本金损失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平台的决策层会认为实现严格合规很容易,只要自己主观意愿明确,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以及人力的投入都应该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实现“严格合规”的参与主体,不光是平台本身,还包括投资人和借款人,如果这两个参与主体不配合的话,那么平台的合规之路依然是布满荆棘的。

已经暴露出部分问题的平台,因为投资人的期待值较低,所以投资人本身对于平台的合规推动是有促进作用的,尤其是一些额度合规并且是真标的平台,毕竟实现严格合规对于借款人回款也是有直接帮助的,所以是一种双赢。

现在最尴尬的平台,恰恰是投资人觉得很满意,没有打过预防针,对于平台的期待值较高,但是借款人这边已经非常混乱的平台,尤其是一些涉及到暴力催收的“大平台”。

区别于投资人,P2P平台对于借款人的管理其实是非常松散的,加上很多助贷的存在,大部分借款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通过哪个渠道借的款,而当他们受到暴力催收或者高息侵害的时候,对于自己权利的维护会更加发散,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投资人的不满表达经常被封闭在一些群里,并有一定的组织性,而借款人的投诉和对于自身权力的维护则大部分都是公开的,平台自身也不可能搞个借款人管理群,来跟他们进行理性的沟通,最后只能使用暴力催收等强刺激手段来实现借款的回收,来保障资金端的暂时性平静。

而想要对他们进行管理和保持理性的沟通,在现阶段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尤其是一些跟学生群体非常接近的年轻人群体。所以,压死部分“大平台”的最后一根稻草一定不是投资人,而是那些正在经受着暴力催收侵害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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