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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为环保叫停水产养殖,农业农村部:不赞成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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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为环保叫停水产养殖,农业农村部:不赞成一刀切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发布会上表示,现阶段水产养殖造成的环境问题是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同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可能一蹴而就,急功近利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一些地方出于保护环境等目的叫停水产养殖的做法,农业农村部今天公开回应称,不赞成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

国新办2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介绍《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发布会上表示,现阶段水产养殖造成的环境问题是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同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可能一蹴而就,急功近利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

于康震表示,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在处理水产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时候出现了偏差。比如搞“一刀切”,一禁了之、一拆了之,一律拆除、一律禁养,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我们是不赞成的。

“我们也确实了解到,有一些地方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太好,发生了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事情。在个别地方我们发现还比较严重。”于康震说。

于康震表示,对这类问题,《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不该禁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2016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坚决防止全区域、全流域、全海域的“一刀切”,盲目扩大禁养范围。

其次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养的区域,养殖设施要坚决拆除;对在全民所有水域未依法取得养殖证的,养殖设施也要依法拆除。同时,要考虑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农业农村部强调要落实养殖者权益保护制度,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关系,依法确定承包期;完善水产养殖许可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核发养殖证要做到应发尽发、限期发放,绝不能把该发的养殖证锁在政府的抽屉里。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要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据于康震介绍,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水产养殖排放量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来计算,占农业排放量的4%。水产养殖污染物大多为氮磷等有机物,主要是造成水域环境的富营养化,对水体的影响总体不是很大。

另外,我国海水养殖中贝藻类以及淡水养殖中的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都是不投饵型的水产养殖品种。其中,贝藻类占海水养殖总量的83%,滤食性的鲢鳙鱼类占淡水养殖总量的25%。这些养殖品种都对环境有着良好的净化修复作用。

于康震表示,总的来看,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是一个简单划等号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不协调,才会带来水环境污染问题。养殖水域污染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严重污染只是个别地方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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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为环保叫停水产养殖,农业农村部:不赞成一刀切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发布会上表示,现阶段水产养殖造成的环境问题是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同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可能一蹴而就,急功近利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一些地方出于保护环境等目的叫停水产养殖的做法,农业农村部今天公开回应称,不赞成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

国新办2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介绍《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发布会上表示,现阶段水产养殖造成的环境问题是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同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可能一蹴而就,急功近利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行的。

于康震表示,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在处理水产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时候出现了偏差。比如搞“一刀切”,一禁了之、一拆了之,一律拆除、一律禁养,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我们是不赞成的。

“我们也确实了解到,有一些地方水产养殖与水生态环境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太好,发生了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事情。在个别地方我们发现还比较严重。”于康震说。

于康震表示,对这类问题,《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不该禁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2016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坚决防止全区域、全流域、全海域的“一刀切”,盲目扩大禁养范围。

其次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养的区域,养殖设施要坚决拆除;对在全民所有水域未依法取得养殖证的,养殖设施也要依法拆除。同时,要考虑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农业农村部强调要落实养殖者权益保护制度,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关系,依法确定承包期;完善水产养殖许可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核发养殖证要做到应发尽发、限期发放,绝不能把该发的养殖证锁在政府的抽屉里。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要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据于康震介绍,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水产养殖排放量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来计算,占农业排放量的4%。水产养殖污染物大多为氮磷等有机物,主要是造成水域环境的富营养化,对水体的影响总体不是很大。

另外,我国海水养殖中贝藻类以及淡水养殖中的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都是不投饵型的水产养殖品种。其中,贝藻类占海水养殖总量的83%,滤食性的鲢鳙鱼类占淡水养殖总量的25%。这些养殖品种都对环境有着良好的净化修复作用。

于康震表示,总的来看,水产养殖与水环境污染之间不是一个简单划等号的问题,只有出现了不协调,才会带来水环境污染问题。养殖水域污染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严重污染只是个别地方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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