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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委会状告长隆集团,要为身高超免票标准儿童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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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委会状告长隆集团,要为身高超免票标准儿童讨个说法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其目的除了禁止长隆的侵权行为,更重要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

记者 | 昝慧昉

又一个游乐项目经营者被告上了法院。

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广东省消委会消费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陈联书律师团队无偿代理,已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受理案件通知书

针对此次诉讼,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具体诉求如下: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
  • 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
  • 就其侵害行为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广东省消委会对外披露,自2018年8月开始,该机构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的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飞鸟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广东省消委会多次组织法律专家、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并向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单位发函查询,了解游乐场所票价定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情况。

综合多方意见,广东省消委会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2018年9月30日。广东省消委会曾约谈长隆集团,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并直接指出其侵权行为,提出了以年龄作为优惠标准的要求。但长隆集团以法律法规不明确、及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优惠标准。

长隆集团并非第一家因未成年人优惠票价被告上法庭的游乐园。2018年6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也曾就自己10岁的孩子因身高超过了1.4米,无法享受儿童票优惠(7.5折),而起诉上海迪士尼度假园区

界面新闻此前也曾报道过,实际上在中国大部分公共场所,儿童免票标准都在1.2米至1.3米之间,半价票标准在1.3米至1.5米之间。但由于营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早已达到甚至超过这些标准。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从1992年到2002年,全国六岁的城市男性儿童平均身高增加了4.9厘米,而到2012年又增加了3.7厘米,达到了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了1.6米左右。

中国最新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显示,6岁男童身高为111.2-121厘米,6岁女童身高为109.7—119.6厘米,11岁男童身高为132.1-152厘米,11岁女童身高为133.4-153.3厘米。

儿童年龄身高的新变化会造成一些本应享受免费、半价票的儿童可能一直在因为身高原因以成人的价格买票。因此,一直有以年龄为标准的主张被提出。

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部主任何建华就建议,关于儿童优惠票的有些具体规定已不符合时代的发展和有关法律精神,应以不满14岁的年龄来代替目前的身高标准。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该案虽然以长隆集团作为诉讼对象,但其目的除了禁止长隆的侵权行为,更重要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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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委会状告长隆集团,要为身高超免票标准儿童讨个说法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其目的除了禁止长隆的侵权行为,更重要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

记者 | 昝慧昉

又一个游乐项目经营者被告上了法院。

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广东省消委会消费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陈联书律师团队无偿代理,已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受理案件通知书

针对此次诉讼,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具体诉求如下: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
  • 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
  • 就其侵害行为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广东省消委会对外披露,自2018年8月开始,该机构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的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飞鸟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广东省消委会多次组织法律专家、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并向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单位发函查询,了解游乐场所票价定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和情况。

综合多方意见,广东省消委会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2018年9月30日。广东省消委会曾约谈长隆集团,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并直接指出其侵权行为,提出了以年龄作为优惠标准的要求。但长隆集团以法律法规不明确、及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优惠标准。

长隆集团并非第一家因未成年人优惠票价被告上法庭的游乐园。2018年6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也曾就自己10岁的孩子因身高超过了1.4米,无法享受儿童票优惠(7.5折),而起诉上海迪士尼度假园区

界面新闻此前也曾报道过,实际上在中国大部分公共场所,儿童免票标准都在1.2米至1.3米之间,半价票标准在1.3米至1.5米之间。但由于营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早已达到甚至超过这些标准。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从1992年到2002年,全国六岁的城市男性儿童平均身高增加了4.9厘米,而到2012年又增加了3.7厘米,达到了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了1.6米左右。

中国最新的《儿童身高体重标准表》显示,6岁男童身高为111.2-121厘米,6岁女童身高为109.7—119.6厘米,11岁男童身高为132.1-152厘米,11岁女童身高为133.4-153.3厘米。

儿童年龄身高的新变化会造成一些本应享受免费、半价票的儿童可能一直在因为身高原因以成人的价格买票。因此,一直有以年龄为标准的主张被提出。

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部主任何建华就建议,关于儿童优惠票的有些具体规定已不符合时代的发展和有关法律精神,应以不满14岁的年龄来代替目前的身高标准。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该案虽然以长隆集团作为诉讼对象,但其目的除了禁止长隆的侵权行为,更重要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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