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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60座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状况较差 京沪穗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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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60座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状况较差 京沪穗尤甚

5月21日,国内两家环保组织“芜湖生态中心”与“自然之友”联合发布《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信息申请公开报告》。统计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整体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差,尤其是二噁英、飞灰等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新国标现象较为严重,飞灰处理情况堪忧,并且环保部门回应消极且低效。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图片来源 :岳彩绚

5月21日,国内两家环保组织“芜湖生态中心”与“自然之友”联合发布《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信息申请公开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统计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整体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差,尤其是二噁英、飞灰等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新国标现象较为严重,飞灰处理情况堪忧,并且环保部门回应消极且低效。

近年来,中国大部分城市都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垃圾焚烧以其减容效果好的特点,受到各地政府的推崇,但其存在的环境污染与监管不足问题往往被忽视。2012年4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十二五”末,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将超过300座。

2013年7月,国家环保部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各省从2014年开始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信息公布平台,实时公布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数据。

而截至2014年8月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50余家生活垃圾焚烧厂通过在线监测信息平台公布污染物数据。这一项措施,大大促进了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的力度,但并不是所有的垃圾焚烧厂都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公布。

上述《报告》为两家环保组织在2014年申请全国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数据的结果。芜湖生态中心的志愿者岳彩绚介绍,报告信息申请的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4年1月至4月,向全国24省环保厅申请160余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012年/2013年飞灰产量及处理情况数据”信息。

作为危险废物的飞灰,信息公开申请却尤显艰难。仅15省份向两家环保组织提供39座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情况信息:

信息显示,仅有8座垃圾焚烧厂交付危废处理公司处理。有26座垃圾焚烧厂采取在厂内对飞灰自行处理后并送到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4座垃圾焚烧厂将放弃填埋处理方式改用水泥窑技术,将飞灰用于制造水泥;4座垃圾焚烧厂直接将飞灰用作建筑材料,还有一些将飞灰用作水泥原料,或者暂存公司,下一步的去向尚未可知。

岳彩绚介绍,信息申请的第二阶段为2014年7月至9月,他们向全国103个市区级环保部门申请160余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2013/2014年二噁英、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镉、铅等十项大气污染物年度监测报告”,仅有51个环保部门提供了65座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

2014年7月,国家正式颁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将按照新标准执行污染监管;在标准实施前,在运行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自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执行。2014年颁布的标准与原GB18485-2001标准对比,对于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虽有很大进步,但与欧盟EU2000标准仍有差距。

《报告》指出,全国103个市区级环保部门整体回复不积极,环保组织仅获知40%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数据。而对这65座垃圾焚烧厂大气污染物的各项污染物数据分析发现,11座有超旧标准行为,45座有超新标准行为;超标现象主要分布在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以及汞废气污染物。

在大气污染物中,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二噁英类污染物,环保部门却极少提供,导致二噁英监测数据大量缺失,仅获知13座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监测数据。

《报告》还强调,北京、上海、广州三座城市信息申请结果不容乐观,北京市仅顺义区环保局提供顺义区垃圾焚烧厂9项大气污染物数据,上海4座垃圾焚烧厂仅金山区环保局提供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7项大气污染物数据,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厂则未提供任何监测数据。同时,三城市中没有提供任何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监测数据。

报告指出,从垃圾焚烧厂2013、2014年部分数据分析,如果要达到2016年1月1日新标准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企业的大力整改。

岳彩绚介绍,申请的第三阶段为2014年11月,他们向各省环保厅对不予回复的24个环保部门提交24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获得24份有效回复。

早在2012年,芜湖生态中心就开始尝试对垃圾焚烧厂做信息公开申请,2013年他们和自然之友一起编写《122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研究报告》,同年8月份,他们通过信息搜集得知截止到2013年8月份,全国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已经达到了175座。岳彩绚说,“实际上到目前为止这个数据还没有做最新统计,估计已经超过了200座。”

对于2014年信息公开的申请过程与2012年相比,岳彩绚发现,申请程序的问题依然非常多,并没有见到有明显的好转,依然存在且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对公民信息申请资格的限制。

“有相当多的环保部门说我们作为一个个人公民是没有权利来做这样一个信息申请的,必须要提供与我们所要申请的信息有“三需要”的相关文件证明才可以去做申请。甚至有一些环保部门会怀疑到我们的申请人资格,我们是不是国外间谍。这是让我们觉得有点无法理解的事情。”岳彩绚说。

岳彩绚还称,除了申请资格限制,还有一些环保部门互相推卸责任,有的把信息申请推给企业,或者推给上下级部门;有的环保局限制申请渠道,电话、邮件都联系不上,甚至不接受当面申请外的其他申请方式;还有的环保部门对垃圾焚烧厂根本无监控,称焚烧厂还没有验收,因此并未对其开展监测,而甚至还有一些环保部门完全不知道信息公开是什么,需要让志愿者去普及这些知识。

在场的另一家环保组织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的总干事罗建明举了个例子,他们机构曾在2013年对广州环保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广州处理一吨的垃圾究竟要用多少钱,而可能连政府一把手部门都不清楚会有这样的问题。

对此,本次发布会还有一项议程就是发出一封倡议书《生活垃圾焚烧厂100%信息公开》, 认为信息公开是公众监督推动政府有效执法、企业整改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其建议,通过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的全面公开,实现全国所有垃圾焚烧厂在线公布监测数据,加快污染控制技术整改,确保2016年1月1日能达到新标准要求,明确信息申请资格的规定,加强环保部门对信息公开的执法力度。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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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60座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状况较差 京沪穗尤甚

5月21日,国内两家环保组织“芜湖生态中心”与“自然之友”联合发布《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信息申请公开报告》。统计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整体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差,尤其是二噁英、飞灰等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新国标现象较为严重,飞灰处理情况堪忧,并且环保部门回应消极且低效。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图片来源 :岳彩绚

5月21日,国内两家环保组织“芜湖生态中心”与“自然之友”联合发布《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信息申请公开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统计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整体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差,尤其是二噁英、飞灰等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新国标现象较为严重,飞灰处理情况堪忧,并且环保部门回应消极且低效。

近年来,中国大部分城市都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垃圾焚烧以其减容效果好的特点,受到各地政府的推崇,但其存在的环境污染与监管不足问题往往被忽视。2012年4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预计到“十二五”末,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将超过300座。

2013年7月,国家环保部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各省从2014年开始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信息公布平台,实时公布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数据。

而截至2014年8月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50余家生活垃圾焚烧厂通过在线监测信息平台公布污染物数据。这一项措施,大大促进了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的力度,但并不是所有的垃圾焚烧厂都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公布。

上述《报告》为两家环保组织在2014年申请全国160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数据的结果。芜湖生态中心的志愿者岳彩绚介绍,报告信息申请的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4年1月至4月,向全国24省环保厅申请160余座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012年/2013年飞灰产量及处理情况数据”信息。

作为危险废物的飞灰,信息公开申请却尤显艰难。仅15省份向两家环保组织提供39座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情况信息:

信息显示,仅有8座垃圾焚烧厂交付危废处理公司处理。有26座垃圾焚烧厂采取在厂内对飞灰自行处理后并送到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4座垃圾焚烧厂将放弃填埋处理方式改用水泥窑技术,将飞灰用于制造水泥;4座垃圾焚烧厂直接将飞灰用作建筑材料,还有一些将飞灰用作水泥原料,或者暂存公司,下一步的去向尚未可知。

岳彩绚介绍,信息申请的第二阶段为2014年7月至9月,他们向全国103个市区级环保部门申请160余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2013/2014年二噁英、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镉、铅等十项大气污染物年度监测报告”,仅有51个环保部门提供了65座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

2014年7月,国家正式颁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将按照新标准执行污染监管;在标准实施前,在运行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自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新标准执行。2014年颁布的标准与原GB18485-2001标准对比,对于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虽有很大进步,但与欧盟EU2000标准仍有差距。

《报告》指出,全国103个市区级环保部门整体回复不积极,环保组织仅获知40%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数据。而对这65座垃圾焚烧厂大气污染物的各项污染物数据分析发现,11座有超旧标准行为,45座有超新标准行为;超标现象主要分布在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以及汞废气污染物。

在大气污染物中,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二噁英类污染物,环保部门却极少提供,导致二噁英监测数据大量缺失,仅获知13座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监测数据。

《报告》还强调,北京、上海、广州三座城市信息申请结果不容乐观,北京市仅顺义区环保局提供顺义区垃圾焚烧厂9项大气污染物数据,上海4座垃圾焚烧厂仅金山区环保局提供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7项大气污染物数据,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厂则未提供任何监测数据。同时,三城市中没有提供任何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监测数据。

报告指出,从垃圾焚烧厂2013、2014年部分数据分析,如果要达到2016年1月1日新标准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企业的大力整改。

岳彩绚介绍,申请的第三阶段为2014年11月,他们向各省环保厅对不予回复的24个环保部门提交24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获得24份有效回复。

早在2012年,芜湖生态中心就开始尝试对垃圾焚烧厂做信息公开申请,2013年他们和自然之友一起编写《122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研究报告》,同年8月份,他们通过信息搜集得知截止到2013年8月份,全国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已经达到了175座。岳彩绚说,“实际上到目前为止这个数据还没有做最新统计,估计已经超过了200座。”

对于2014年信息公开的申请过程与2012年相比,岳彩绚发现,申请程序的问题依然非常多,并没有见到有明显的好转,依然存在且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对公民信息申请资格的限制。

“有相当多的环保部门说我们作为一个个人公民是没有权利来做这样一个信息申请的,必须要提供与我们所要申请的信息有“三需要”的相关文件证明才可以去做申请。甚至有一些环保部门会怀疑到我们的申请人资格,我们是不是国外间谍。这是让我们觉得有点无法理解的事情。”岳彩绚说。

岳彩绚还称,除了申请资格限制,还有一些环保部门互相推卸责任,有的把信息申请推给企业,或者推给上下级部门;有的环保局限制申请渠道,电话、邮件都联系不上,甚至不接受当面申请外的其他申请方式;还有的环保部门对垃圾焚烧厂根本无监控,称焚烧厂还没有验收,因此并未对其开展监测,而甚至还有一些环保部门完全不知道信息公开是什么,需要让志愿者去普及这些知识。

在场的另一家环保组织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的总干事罗建明举了个例子,他们机构曾在2013年对广州环保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广州处理一吨的垃圾究竟要用多少钱,而可能连政府一把手部门都不清楚会有这样的问题。

对此,本次发布会还有一项议程就是发出一封倡议书《生活垃圾焚烧厂100%信息公开》, 认为信息公开是公众监督推动政府有效执法、企业整改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其建议,通过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的全面公开,实现全国所有垃圾焚烧厂在线公布监测数据,加快污染控制技术整改,确保2016年1月1日能达到新标准要求,明确信息申请资格的规定,加强环保部门对信息公开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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