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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上海再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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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上海再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简化行政审批一直以来都是上海市政府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上海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仅2018年,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185项。今年,上海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其中,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包括权限外境外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以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在内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同时调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2项补发营业执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本次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到了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区交通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等8大部门,涵盖了就业、投资、交通、渔业、农业和企业办理等方面。

而本次上海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涉及到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补发营业执照项目,相比于过去,营业者如果丢失或损毁营业执照,不再需要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有效简化了营业者补得营业执照的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附:

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一、市商务委(1项

权限外境外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由商务部通过采取重点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市商务委实时根据商务部要求,配合其做好有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项)

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市交通委(3项)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区交通部门(1项)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五、市农业农村委(2项)

(一)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宣传引导。2.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监管。3.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渔港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监管措施。

(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初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完成后监管。2.协助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做好现场核实。3.加强涉及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单位日常经营利用、人工繁育监管。

六、区农业农村部门(1项)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监管。2.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完善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3.引导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七、市市场监管局(3项)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增设分公司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八、区市场监管部门(3项)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浦东新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增设分公司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备案(浦东新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一、市市场监管局(1项)

补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取消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二、区市场监管部门(1项)

补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取消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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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上海再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简化行政审批一直以来都是上海市政府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上海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仅2018年,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185项。今年,上海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其中,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包括权限外境外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以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在内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同时调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2项补发营业执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本次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到了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区交通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等8大部门,涵盖了就业、投资、交通、渔业、农业和企业办理等方面。

而本次上海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涉及到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补发营业执照项目,相比于过去,营业者如果丢失或损毁营业执照,不再需要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有效简化了营业者补得营业执照的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附:

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一、市商务委(1项

权限外境外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由商务部通过采取重点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市商务委实时根据商务部要求,配合其做好有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项)

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市交通委(3项)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区交通部门(1项)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五、市农业农村委(2项)

(一)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宣传引导。2.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监管。3.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渔港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监管措施。

(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初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完成后监管。2.协助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做好现场核实。3.加强涉及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单位日常经营利用、人工繁育监管。

六、区农业农村部门(1项)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监管。2.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完善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3.引导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七、市市场监管局(3项)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增设分公司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八、区市场监管部门(3项)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浦东新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增设分公司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备案(浦东新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一、市市场监管局(1项)

补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取消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二、区市场监管部门(1项)

补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取消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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