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治周末记者 梁平妮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黄英 丰建平
责编|马蓉蓉
他曾经是校园贷的受害者,然而,在摸清校园贷的套路后,他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做起校园贷幕后推手。此人便是因收款非法拘禁他人的在校大学生赵斌。
此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一个利用“校园贷”网络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从事非法借贷业务的团伙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斌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钱超和孙堂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大学生成立校园贷工作室
“其实以前我也是校园贷的受害者。”回忆起如何接触校园贷,赵斌在法庭上自嘲地说。
上高中时,赵斌的父亲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当时他便感受到巨大的经济落差和周围人的鄙夷。当时的赵斌发奋图强,高考时成绩达到一本线,但是到了大学,那种骄傲立刻被打回原形,没有经济上的支持,他觉得很难在同学中找到存在感。一次,为了解决生活上的窘迫,他通过“校园贷”贷款1000元,后来疯狂打工才还上了连本带利增至近5000元的欠款。这次经历让他摸清了其中的门道,于是从中介干起,慢慢积累资金,最后独立门户。
赵斌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室,在多个网贷平台上放贷,业务范围遍布山东省内各大高校。
贷款学生通过QQ群或关注“同信圆”微信公众号找到赵斌,私下商量好贷款金额和利率后,在借贷平台上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包括学校、专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手持身份证自拍后上传照片、同步手机通讯录、截图父母微信信息等。赵斌和他的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后,再通过内部信息查询是否有不良贷款记录。之后贷款人自书贷款合同,写明贷款数额、还款时限、利息等,手持合同拍照上传,然后在公众账号上签约贷款,生成贷款账单情况,最后钱汇入贷款人的微信钱包或者支付宝账号内。
一些女大学生为了获得普通额度2至5倍的贷款,不惜以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或小视频作为担保,一旦逾期未还,借贷平台就会以公开其裸照、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逼迫还款。赵斌落网后,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200余张裸贷的照片和视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赵斌收益很高,他给出的周息一般是30%至50%,每周一结,放款时扣除当期利息和10%的中介费,如果逾期不还利息翻倍。这意味着,如果借5000元,到手其实只有3000元,但是还款、罚息都按照5000元执行,还不上钱时还会产生高额逾期管理费。
靠借贷维护高消费的大学生
在青岛某高校读大二的李悦,进入大学就开始陆续接触各种“校园贷”,靠借贷维持高消费。他通过学生身份,在“优分期”“分期乐”“花儿朵朵”等不同的网贷APP上贷款共4万余元,通过“面签贷款”贷款1.6万元。渐渐地,利息加上本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因为还不上借款,他又接触了“同信圆”微信平台贷款。2017年8月至9月间,李悦在“同信圆”平台上借了20多家,总共9万余元,当他打算再贷款时,正好联系到了赵斌。因为李悦有过多笔不良贷款记录,信用度不高,赵斌没有放贷给他。
于是,已经负债累累的李悦就让女朋友周芳向赵斌借款10000元,周利息35%,扣除第一周的利息,到手是6500元,7天后还款10000元,并手写了一张欠款20000元的借条通过微信上传。拿到钱后,李悦马上还了其他借款的利息,又找到同学郑祥、王文帮忙贷款,并再三保证不用他们还款,没有任何风险。经不住李悦的多次请求,两人碍于朋友情面决定帮李悦贷款。
在李悦的操作下,郑祥、王文很快通过审核,虽然只借了5000元,却被要求在借条上写下“借到10000元,支付宝转账3000元,现金7000元”,约定7日内归还,如未按期还款将被起诉至法院。很快他们的支付宝账户内就各收到了3000元,李悦作为介绍人收到介绍费1000元。
7天转瞬即逝,郑祥、王文和周芳没有按照约定还钱,赵斌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催要欠款,李悦东挪西凑让郑祥、王文各还了1500元,让周芳还款3500元。一周后,郑祥、王文和周芳又接到了催收还款电话,不接电话就会收到短信、微信轰炸,甚至有同学也收到了说他们是老赖的短信。
在多次电话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赵斌找到了同校老乡钱超和某体校学生孙堂,决定前去青岛要账。
为催款非法拘禁他人
2017年10月8日,赵斌叫上钱超和孙堂一起驾车赶往山东省青岛胶州,走之前还复印了周芳欠钱不还的传单。
下午17时许,赵斌一行三人来到学校,找到郑祥、王文,几个人一起来到学校附近的工地,赵斌让他们马上还钱,但郑祥、王文拿不出钱来,赵斌就踢了王文几脚。赵斌想让他们通过其他方式贷款后还钱,于是强迫二人上车一起去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因为第二天才能办贷款,赵斌等人便把郑祥、王文带到一家网吧里过夜。
10月9日上午,赵斌等人带郑祥、王文到一家借贷公司贷款,没有通过审核,又来到一家手机店办理手机分期贷款,还是没有借到钱。下午赵斌用郑祥、王文的手机下载某贷款APP,折腾了很久才通过审核贷到2400元。王文提出想回学校,赵斌见暂时也要不回更多的欠款,便同意他们回学校。临走之前,赵斌又让他们录了一段视频,视频中郑祥、王文分别一手拿着一沓现金,一手拿着自己写的借条,赵斌问:“你是否在我这里收到现金7000元?”他们回答“是”。
之后,赵斌、钱超和孙堂又返回李悦几人的学校,在学校周围和校园内到处散发印有周芳手持借条的照片、个人、父母联系方式的传单。发完传单后,三人驾车返回了济南,赵斌分别给钱超、孙堂400元好处费。
因为周芳之前收到了郑祥的短信,知道催债的人已经找到了学校,吓得躲在宿舍里不敢出去,从同学那里看到传单后,只得报警求助,而回到学校的郑祥、王文见到警察后甚至不敢承认被胁迫。
赵斌纠集钱超、孙堂为强迫被害人再借款后还款,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累计24小时,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很快在济南落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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