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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失联男孩”母亲被公诉,曾为测试丈夫制造虚假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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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失联男孩”母亲被公诉,曾为测试丈夫制造虚假警情

乐清11岁男孩黄某某异常失联事件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乐清市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浙江乐清11岁男孩失联事件曾在2018年12月引发全国关注。最新消息显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的母亲陈某提起公诉。

据浙江检察微信公号消息,2019年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此前在2018年12月14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此前,乐清11岁男孩黄某某异常失联事件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据钱江晚报报道,2018年11月30日放学后,11岁的黄某某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到家,杳无音信。此后几天,黄某某的家人亲友、老师同学以及乐清公安、志愿者等,每天在乐清各地接力寻找黄某某。

12月5日凌晨,浙江乐清警方通报称黄某某已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警方同时透露,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根据调查,11月30日晚18时许,陈某与已放学回家途中的儿子黄某取得联系后,在虹桥镇沙河路附近碰面,陈某嘱咐黄某按照她的安排待在其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不要下车回家,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黄某。

在安排好黄某后,陈某于19时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期间,陈某将藏匿黄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最后将其儿子黄某转移至城东街道云岭村,直至黄某被警方找回。

乐清警方表示,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12日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2月14日依法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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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失联男孩”母亲被公诉,曾为测试丈夫制造虚假警情

乐清11岁男孩黄某某异常失联事件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乐清市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浙江乐清11岁男孩失联事件曾在2018年12月引发全国关注。最新消息显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的母亲陈某提起公诉。

据浙江检察微信公号消息,2019年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事件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此前在2018年12月14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此前,乐清11岁男孩黄某某异常失联事件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据钱江晚报报道,2018年11月30日放学后,11岁的黄某某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到家,杳无音信。此后几天,黄某某的家人亲友、老师同学以及乐清公安、志愿者等,每天在乐清各地接力寻找黄某某。

12月5日凌晨,浙江乐清警方通报称黄某某已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警方同时透露,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根据调查,11月30日晚18时许,陈某与已放学回家途中的儿子黄某取得联系后,在虹桥镇沙河路附近碰面,陈某嘱咐黄某按照她的安排待在其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不要下车回家,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黄某。

在安排好黄某后,陈某于19时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警方接报后,调集了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期间,陈某将藏匿黄某的四轮电瓶车转移停放地点,最后将其儿子黄某转移至城东街道云岭村,直至黄某被警方找回。

乐清警方表示,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且在各方查找期间,继续假装配合搜寻,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12日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2月14日依法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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