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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骗保案件频发,国家医保局:将建参保人员等“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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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骗保案件频发,国家医保局:将建参保人员等“黑名单”制度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透露,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称,今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推动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透露,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份要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3月底前,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4—8月,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9—10月,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国内医保骗保案件多发,仅2018年就有多起案件被报道。2018年1月,新华社曝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检查科室之间相互协作,长期肆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一个月后,四川通报11·28” 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11家民营医院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400余万元,59人被刑事拘留,21人被逮捕,77人被移送起诉。

去年11月央视曝光的“沈阳骗保”案中,涉案的两家民营医院去年开通医保后,以给中间人提成的方式招募假患者,或由医院职工直接招募假患者,为假患者伪造病志,进行虚假治疗,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假患者事后可获得300元现金,有的还能免费就餐,领取米、面、油等物品。截至2018年11月19日18时,有关部门已对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37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1人,移交沈阳市纪委监委2人。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在媒体曝光的医疗骗保案例中,骗保手段可谓五花八门。除了无病当有病治,还有医院搜集农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后编造假病历列入新农合报销,以及虚增患者住院天数、假用药、假手术、过度检查、小病大治等。在一些地方,部分基层卫生院用老年人或亲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等“挂空床”骗保的潜规则长期盛行。

国家医保局在《通知》中提出,在打击重点方面,其中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地要按照《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举报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开展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构建本地区医疗保障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力争2019年底前部分信息化建设试点地区实现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试运行。

《通知》也透露,各地要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选择若干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开展监管方式创新试点。

《通知》还提出,结合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探索完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要实行基金监管“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部署调度,协调解决基金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各项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医保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五大险种之一。据人社部2018年5月份发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932亿元,支出144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7%和33.9%。截止2017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7681万人,比上年年末增加43290万人。

据央视报道,国家医保局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3.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3.2万家、参保人员2.4万人,初步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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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骗保案件频发,国家医保局:将建参保人员等“黑名单”制度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透露,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称,今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推动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透露,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份要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3月底前,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4—8月,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9—10月,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国内医保骗保案件多发,仅2018年就有多起案件被报道。2018年1月,新华社曝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检查科室之间相互协作,长期肆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一个月后,四川通报11·28” 系列诈骗医保基金案,11家民营医院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400余万元,59人被刑事拘留,21人被逮捕,77人被移送起诉。

去年11月央视曝光的“沈阳骗保”案中,涉案的两家民营医院去年开通医保后,以给中间人提成的方式招募假患者,或由医院职工直接招募假患者,为假患者伪造病志,进行虚假治疗,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假患者事后可获得300元现金,有的还能免费就餐,领取米、面、油等物品。截至2018年11月19日18时,有关部门已对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37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1人,移交沈阳市纪委监委2人。

这并非个案,近年来,在媒体曝光的医疗骗保案例中,骗保手段可谓五花八门。除了无病当有病治,还有医院搜集农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后编造假病历列入新农合报销,以及虚增患者住院天数、假用药、假手术、过度检查、小病大治等。在一些地方,部分基层卫生院用老年人或亲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等“挂空床”骗保的潜规则长期盛行。

国家医保局在《通知》中提出,在打击重点方面,其中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地要按照《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举报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开展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构建本地区医疗保障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力争2019年底前部分信息化建设试点地区实现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试运行。

《通知》也透露,各地要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选择若干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区开展监管方式创新试点。

《通知》还提出,结合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探索完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要实行基金监管“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部署调度,协调解决基金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各项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医保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五大险种之一。据人社部2018年5月份发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932亿元,支出144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7%和33.9%。截止2017年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7681万人,比上年年末增加43290万人。

据央视报道,国家医保局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3.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3.2万家、参保人员2.4万人,初步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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