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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研究生培养,导师行为失范将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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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研究生培养,导师行为失范将被一票否决

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将实行一票否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其中强调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将实行一票否决。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业发展中具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其中包括评价权、决策权以及学术影响力。前两者对于研究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影响,而后者对于研究生走出校门之后的学术道路有着重要影响。”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陆道坤告诉界面新闻。

“这种权利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必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监督与评价制度,从而推动研究生导师自律,使其在研究生招录环节、学业评价与论文评价环节公平公正,杜绝公权转私权。”陆道坤称。

此前,多起博士生、研究生自杀事件将“高校师生关系”这一话题带到公众视野之中,导师压榨学生甚至猥亵学生的情况频繁见诸报端。

2017年12月25日,29岁的西安交通大学药理学博士生杨宝德纵身跳入灞河溺亡。随后他的女友吴静发布微博长文《名校博士不堪导师奴役自杀身亡,导师冷漠无情不闻不问》,直指杨宝德的导师——西安交大副教授周筠是杨宝德自杀的“罪魁祸首”。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的事后回应,杨宝德的博士生导师周筠确实存在让学生到家里打扫卫生、陪同超市购物、洗车等行为。校方已对周筠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了周筠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2018年1月1月,女学者罗茜茜实名举报其博士生副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长江学者”陈小武性骚扰。后经过调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报称,陈小武存在对学生的性骚扰行为,决定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教师资格。过了3天,教育部也决定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奖金。

界面新闻在微博搜索“给导师取快递”“给导师带孩子”等关键词,得到数百条检索结果。不少研究生表示,“给导师干活、打杂、甚至成为小秘书都是常见之事。”

“现在一些研究生称呼导师为’老板’,将读书称为’打工’,称呼的变化折射出部分导师把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甚至工具的现实问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师生关系异化为雇佣关系,既是对教育本质的违背,也是对学生合法权利的侵犯。

因此,近年来,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多次聚焦研究生导师师风师德问题,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发布2018年工作要点指出,将研究制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重申师德红线,推动各地各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建设制度,加强师德宣传教育。

此后,教育部多次印发文件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不仅要求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还明确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

同时,各地教育部门及高校要强化师德师风考核,通过修订师德标准,选树师德标杆,推动师德考核,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让师德考核优胜者得到褒奖,让师德考核不良者受到鞭策。

多所高校也成立了高校师德建设机构,界面新闻搜索大部分高校德建设机构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发现,师德机构通常由该校校长、副校长领导,成员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校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但这些师德建设监督机构,大多数并没有明确的运转机制与监管体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姚琳琳指出,诸多师生关系问题是否纳入师德评价范畴都尚存争议。

“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但实际上却是一种不完全的导师负责制,教育和研究仍然是高校教师聘任合同中所普遍规定的研究生导师职责,其他方面则主要由导师个人师德或师生情谊决定,并没有明确要求。” 姚琳琳表示,提升导师岗位职责意识,加强制度实施环节的可操作性,对研究生教育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黑龙江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欣剑同样认为,目前教育界对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权利义务界定尚不够清晰和细化,为双方关系的异化埋下了隐患。

“从长远来看,应对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细致规定,或者达成一定协议,由此确立师生之间的相处原则,避免产生分歧和矛盾。”王欣剑建议。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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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研究生培养,导师行为失范将被一票否决

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将实行一票否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其中强调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将实行一票否决。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业发展中具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其中包括评价权、决策权以及学术影响力。前两者对于研究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影响,而后者对于研究生走出校门之后的学术道路有着重要影响。”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陆道坤告诉界面新闻。

“这种权利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必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监督与评价制度,从而推动研究生导师自律,使其在研究生招录环节、学业评价与论文评价环节公平公正,杜绝公权转私权。”陆道坤称。

此前,多起博士生、研究生自杀事件将“高校师生关系”这一话题带到公众视野之中,导师压榨学生甚至猥亵学生的情况频繁见诸报端。

2017年12月25日,29岁的西安交通大学药理学博士生杨宝德纵身跳入灞河溺亡。随后他的女友吴静发布微博长文《名校博士不堪导师奴役自杀身亡,导师冷漠无情不闻不问》,直指杨宝德的导师——西安交大副教授周筠是杨宝德自杀的“罪魁祸首”。而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的事后回应,杨宝德的博士生导师周筠确实存在让学生到家里打扫卫生、陪同超市购物、洗车等行为。校方已对周筠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了周筠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2018年1月1月,女学者罗茜茜实名举报其博士生副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长江学者”陈小武性骚扰。后经过调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报称,陈小武存在对学生的性骚扰行为,决定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教师资格。过了3天,教育部也决定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奖金。

界面新闻在微博搜索“给导师取快递”“给导师带孩子”等关键词,得到数百条检索结果。不少研究生表示,“给导师干活、打杂、甚至成为小秘书都是常见之事。”

“现在一些研究生称呼导师为’老板’,将读书称为’打工’,称呼的变化折射出部分导师把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甚至工具的现实问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师生关系异化为雇佣关系,既是对教育本质的违背,也是对学生合法权利的侵犯。

因此,近年来,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多次聚焦研究生导师师风师德问题,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发布2018年工作要点指出,将研究制定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重申师德红线,推动各地各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建设制度,加强师德宣传教育。

此后,教育部多次印发文件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不仅要求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还明确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

同时,各地教育部门及高校要强化师德师风考核,通过修订师德标准,选树师德标杆,推动师德考核,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让师德考核优胜者得到褒奖,让师德考核不良者受到鞭策。

多所高校也成立了高校师德建设机构,界面新闻搜索大部分高校德建设机构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发现,师德机构通常由该校校长、副校长领导,成员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校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但这些师德建设监督机构,大多数并没有明确的运转机制与监管体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姚琳琳指出,诸多师生关系问题是否纳入师德评价范畴都尚存争议。

“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但实际上却是一种不完全的导师负责制,教育和研究仍然是高校教师聘任合同中所普遍规定的研究生导师职责,其他方面则主要由导师个人师德或师生情谊决定,并没有明确要求。” 姚琳琳表示,提升导师岗位职责意识,加强制度实施环节的可操作性,对研究生教育的长远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黑龙江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欣剑同样认为,目前教育界对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权利义务界定尚不够清晰和细化,为双方关系的异化埋下了隐患。

“从长远来看,应对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细致规定,或者达成一定协议,由此确立师生之间的相处原则,避免产生分歧和矛盾。”王欣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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