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晓晓
今日,国务院在《2019政府工作报告》中发布了一系列激动人心的企业减负举措。其中,“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降幅比例达18.75%。这对广大化妆品制造商来说,无疑是一场实实在在的甘霖。
▍截图自中国政府网
这是一年来政府第二次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去年5月增值税下调1%,10个月内就已减税达1794亿元;而这次的减税红利无疑将成倍增加。根据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减税加社保减负,可以“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负担2万亿元”。
化妆品相关制造商显然也是这场红利的分食者,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税负的降低所带来的企业利润增加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对上游企业影响最大
作为化妆品制造业大省,去年8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其中第一项就是降低制造企业的税收负担,包括降低企业征用土地、车辆税,对于外商投资给予一定的政府奖励等政策。虽然影响面不大,但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政府振兴实体经济的决心。此次国务院的直接减税举措,对行业上下游制造商来说可谓期盼已久。
▍截图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这对我们上游企业影响最大。”李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道扬在接受青眼的采访时表示,中国增值税体系造成越往上游企业的税收负担越重。他解释称,“自‘营改增’实施后,在经营过程中,上游企业需要给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部分可用作下游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抵扣,而上游公司生产经营中除原材料之外,人力、机器等其他生产要素均无法参与税收抵扣。”
“一般上游制造业企业的纯利润大概在3-5%,好一点的8%,十几个点的增值税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税收负担。”他进一步表示,因为其它税项也是根据增值税来计算的,因此增值税从16%下调至13%,意味着其他税费的同步降低。“对企业的缴税成本将有明显的减负作用。”
议价能力决定利润是否增加
虽然,对企业来说,税费成本是有明显的降低,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减税也是价外变动,与利润没有直接关系,增值税减税后企业的实际利润增厚效果,还得看其在行业中的议价能力。
而对于上游企业来说,尽管在降低税负方面它们受惠最大,但在竞争激励的化妆品行业,上游企业往往不具备较高的议价能力。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游包材商举例,“去年增值税降低1%,下游企业就认为我们的成本降低而对商品进行压价。最终企业的利润也并没有增加。”
另一方面,企业的利润由税务成本、原料、设备、厂房成本、开发成本、人工成本等组成,税务成本降低,企业成本不一定降低,“今年以来人工成本就增长了3%。”
此外,对于一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来说,其议价能力一方面源自规模,一方面可能来自于核心技术。《2019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除了通过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等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还将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一位不愿具名的化妆品企业技术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60%以上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均不具备研发团队,如何推动企业增强研发体系的建设也是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如果研发投入抵扣税费,或许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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