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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陈夏影案”时隔19年终于昭雪 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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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陈夏影案”时隔19年终于昭雪 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案再审做出终审判决。法院宣判,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现在,林立峰已于2008年在监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无罪释放。

图片来源:网络

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案再审做出终审判决。法院宣判,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现在,林立峰已于2008年在监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无罪释放。

陈夏影案已经申冤19年,在其家人和辩护律师们看来,这明显是错案,福建省高院的这次重审,判定无罪释放是早已认定的。

1996年4月26日,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警方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是嫌疑人。1998年11月福州中院一审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三人对非法拘禁的指控不持异议,但不承认参与绑架案,上诉至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于1999年9月发回重审,理由是:原审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犯绑架罪,只有三人在侦查期间的供述及部分间接证据证实,而间接证据之间又无法形成锁链,且勒索字条的来源未予查清,作案工具均未提取,被害人及陈夏影家中也未提取到三人的指纹、脚印,直接证据缺乏,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然而福州中院在2000年4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书,加重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陈夏影无期徒刑。三人再次上诉。2001年7月,福建高院第2次发回重审。理由是:原本案发回重审后,仅补充对被告人林立峰忏悔信的笔迹鉴定,其他的问题和情节仍未查清。

2002年8月22日,福州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改判黄兴、林立峰死缓,陈夏影仍为无期徒刑。三人继续第3次上诉。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侦查从发现死者到案件告破只用了十三天,然而到终审判决陈夏影等人无罪已经用了19年。在这19年期间,被告人一直申诉,且有大量证据证明,陈夏影、黄兴案发期间租住于深圳宝安,不在案发地福州,无作案时间。这期间还经历了四位关键证人和被告人翻供承认遭受逼供等意外情节。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13年7月,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遇到了为他们辩护的吴国阜和李金星等律师,吴国阜认定此案奇冤。当年8月8日,律师们组团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后来该案正式进入复查阶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4年11月,福建高院负责该案的审监庭法官会见李金星、吴国阜等4名代理律师,建议他们再去取证、突破新证据。今年1月,吴国阜律师透露,他们找到了关键证人陈某梅。其作证,案发期间,陈夏影、黄兴一直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

今年5月11日,福建高院决定在福州中院再审此案,至此,案件的平反基本已成定局。此案的辩护律师之一王兴出席了今天的宣判,他对界面新闻记者说,此案到现在并没有新的证据出现,之所以宣判无罪是因为原有的证据就有问题,福建省检察院出庭的检查员都承认案件证据有问题,建议发回重审。

王兴说:“我们曾经找到一个证人承认被公安机关暴力取证,非法关押一个多月,逼的他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陈述,但是他之后在检察院的时候,就已经陈述这个事实了。”

王兴还称,这不是一个疑罪从无的案件,而是从头到尾就是无罪的案件;对于不在场的证据,警方也去调查核实过,但调查结果从来没有出示过。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高院判决中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并不是一回事,此事源于三人于1995年9月非法拘禁他人以索取债务,之后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起诉。陈夏影因案发时未满16周岁,免除刑事责任。吴国阜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称,当年三人已经在福州的台江区公安分局做过行政处罚,按照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此项罪名不成立。不过,这次重审,福建省高院没有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一起审理。

吴国阜还说,陈夏影等人的家属们已经提到过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可能过段时间会去向福建高院的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按照最新的规定,将按照每日219.72元的标准来赔偿在监狱里失去的人身自由。

最高法在2012年底曾印发过一份《关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如果嫌疑人被一审法院判处成立两罪,二审法院撤销其中一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另一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吴国阜担心,黄兴与林立峰的非法拘禁罪可能会让两人赔偿有困难。

此案前后经历了多轮律师组团辩护,也正好处于整个平凡冤假错案的大环境下,从2014年至今,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相继被平凡,被舆论持续关注的河北聂树斌案也召开了一次专门的听证会。

陈夏影、黄兴、林立峰在1996年被抓时分别是17岁、21岁、19岁,2008年1月24日,林立峰在狱中因患直肠癌病逝,时年31岁。当年被抓进去的是三个青年,如今陈夏影已经显得头发秃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日上午,陈夏影与林立峰已经被家属们接走,离开福建省榕城监狱,之后还将去祭奠林立峰。陈夏影还报名参加即将进行的福州马拉松赛,以纪念他19年来马拉松式的申冤之路。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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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陈夏影案”时隔19年终于昭雪 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案再审做出终审判决。法院宣判,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现在,林立峰已于2008年在监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无罪释放。

图片来源:网络

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案再审做出终审判决。法院宣判,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现在,林立峰已于2008年在监狱中病逝,黄兴、陈夏影无罪释放。

陈夏影案已经申冤19年,在其家人和辩护律师们看来,这明显是错案,福建省高院的这次重审,判定无罪释放是早已认定的。

1996年4月26日,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警方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是嫌疑人。1998年11月福州中院一审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三人对非法拘禁的指控不持异议,但不承认参与绑架案,上诉至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于1999年9月发回重审,理由是:原审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犯绑架罪,只有三人在侦查期间的供述及部分间接证据证实,而间接证据之间又无法形成锁链,且勒索字条的来源未予查清,作案工具均未提取,被害人及陈夏影家中也未提取到三人的指纹、脚印,直接证据缺乏,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然而福州中院在2000年4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书,加重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陈夏影无期徒刑。三人再次上诉。2001年7月,福建高院第2次发回重审。理由是:原本案发回重审后,仅补充对被告人林立峰忏悔信的笔迹鉴定,其他的问题和情节仍未查清。

2002年8月22日,福州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改判黄兴、林立峰死缓,陈夏影仍为无期徒刑。三人继续第3次上诉。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侦查从发现死者到案件告破只用了十三天,然而到终审判决陈夏影等人无罪已经用了19年。在这19年期间,被告人一直申诉,且有大量证据证明,陈夏影、黄兴案发期间租住于深圳宝安,不在案发地福州,无作案时间。这期间还经历了四位关键证人和被告人翻供承认遭受逼供等意外情节。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13年7月,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遇到了为他们辩护的吴国阜和李金星等律师,吴国阜认定此案奇冤。当年8月8日,律师们组团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后来该案正式进入复查阶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4年11月,福建高院负责该案的审监庭法官会见李金星、吴国阜等4名代理律师,建议他们再去取证、突破新证据。今年1月,吴国阜律师透露,他们找到了关键证人陈某梅。其作证,案发期间,陈夏影、黄兴一直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

今年5月11日,福建高院决定在福州中院再审此案,至此,案件的平反基本已成定局。此案的辩护律师之一王兴出席了今天的宣判,他对界面新闻记者说,此案到现在并没有新的证据出现,之所以宣判无罪是因为原有的证据就有问题,福建省检察院出庭的检查员都承认案件证据有问题,建议发回重审。

王兴说:“我们曾经找到一个证人承认被公安机关暴力取证,非法关押一个多月,逼的他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陈述,但是他之后在检察院的时候,就已经陈述这个事实了。”

王兴还称,这不是一个疑罪从无的案件,而是从头到尾就是无罪的案件;对于不在场的证据,警方也去调查核实过,但调查结果从来没有出示过。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高院判决中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并不是一回事,此事源于三人于1995年9月非法拘禁他人以索取债务,之后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起诉。陈夏影因案发时未满16周岁,免除刑事责任。吴国阜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称,当年三人已经在福州的台江区公安分局做过行政处罚,按照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此项罪名不成立。不过,这次重审,福建省高院没有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一起审理。

吴国阜还说,陈夏影等人的家属们已经提到过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可能过段时间会去向福建高院的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按照最新的规定,将按照每日219.72元的标准来赔偿在监狱里失去的人身自由。

最高法在2012年底曾印发过一份《关于国家赔偿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如果嫌疑人被一审法院判处成立两罪,二审法院撤销其中一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另一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吴国阜担心,黄兴与林立峰的非法拘禁罪可能会让两人赔偿有困难。

此案前后经历了多轮律师组团辩护,也正好处于整个平凡冤假错案的大环境下,从2014年至今,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相继被平凡,被舆论持续关注的河北聂树斌案也召开了一次专门的听证会。

陈夏影、黄兴、林立峰在1996年被抓时分别是17岁、21岁、19岁,2008年1月24日,林立峰在狱中因患直肠癌病逝,时年31岁。当年被抓进去的是三个青年,如今陈夏影已经显得头发秃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日上午,陈夏影与林立峰已经被家属们接走,离开福建省榕城监狱,之后还将去祭奠林立峰。陈夏影还报名参加即将进行的福州马拉松赛,以纪念他19年来马拉松式的申冤之路。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