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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投行因保荐缺失遭香港证监会重罚:吊销保荐执照一年,罚款3.75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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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投行因保荐缺失遭香港证监会重罚:吊销保荐执照一年,罚款3.75亿港元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美林远东有限公司也因保荐问题,被香港证监会分别处以2.24亿港元、1.28亿港元罚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满乐

因在三宗上市公司申请过程中未履行保荐人职责瑞银香港投行保荐业务被罚暂停一年。

3月14日,香港证监会对瑞银集团(UBS)旗下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及瑞银证券香港公司(统称为UBS)作出谴责,并处以3.75亿港元罚款。原因是UBS在担任三宗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同时,香港证监会还暂时吊瑞银证券香港公司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为期一年,期间该公司不得为任何证券在港交所的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瑞银亚洲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岑天所持牌照也被暂时吊销两年。

据了解,瑞银此次涉及的三宗上市申请分别为中国森林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森林)、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合)及另外一家公司。

其中,中国森林早在2009年12月就宣告于港交所上市,上市两年后因公司此前造假频频爆雷。先是2011年1月行政总裁李春寒就在收市后配售所持近4%股权,套现3.99亿元。同月公司停牌,并公告称毕马威发现公司2010年度账目不合规。李春寒后因盗用公款被扣留,3.99亿资产也遭冻结。2015年中国森林最终宣告清盘。

针对中国森林造假案,香港证监会指出,在中国森林上市申请过程中,UBS没有就中国森林业务的多个核心范畴,作出合理尽职审查,包括:没有核实中国森林的森林资产是否存在、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集团的林权、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香港证监会指出,UBS对中国森林集团森林资产的受保范围所作的尽职审查不足,对中国森林客户的尽职审查不足。

作为中国森林上市的联席保荐人之一,渣打银行也因同样的原因被香港证监会处以罚款5970万港元。

瑞银发言人表示:“瑞银已获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这些与我们香港IPO保荐牌照相关的遗留问题得以解决。我们将继续为香港客户提供服务。”并称“该事件对瑞银中国内地的业务没有影响”。

虽然对瑞银在A股投行保荐不造成影响,但暂停其在港交所担任上市申请保荐人依然是一项重罚。一年内,瑞银在香港的投行业务或只能主要通过承销赚取营收。且对瑞银在港投行保荐人员的薪资带来影响,是否会出现离职情况有待观察。

瑞银之所以受到如此重罚,也因其涉及到三家公司上市申请中均未履行保荐人职责。

在参与天合上市申请中,香港证监会明确表示UBS存在保荐人缺失问题。UBS作为天合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之一,使天合介入尽职审查访谈。且没有处理访谈中的预警迹象,访谈问题模糊不清。

天合上市审查过程中的闹剧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美林远东有限公司也因天合介入上市过程中的尽职审查访谈等问题,被香港证监会分别处以2.24亿港元、1.28亿港元罚款。

香港证监会表示,保荐人对上市过程有颇大程度的控制。若保荐人进行的尽职审查工作未能符合标准而导致不适合上市的公司仍然获得上市地位及最终倒闭,或会令公众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并打击他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信心。因此,必须就保荐人的缺失处以具阻吓作用的罚则。

来源:香港证监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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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投行因保荐缺失遭香港证监会重罚:吊销保荐执照一年,罚款3.75亿港元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美林远东有限公司也因保荐问题,被香港证监会分别处以2.24亿港元、1.28亿港元罚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满乐

因在三宗上市公司申请过程中未履行保荐人职责瑞银香港投行保荐业务被罚暂停一年。

3月14日,香港证监会对瑞银集团(UBS)旗下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及瑞银证券香港公司(统称为UBS)作出谴责,并处以3.75亿港元罚款。原因是UBS在担任三宗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同时,香港证监会还暂时吊瑞银证券香港公司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牌照,为期一年,期间该公司不得为任何证券在港交所的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瑞银亚洲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岑天所持牌照也被暂时吊销两年。

据了解,瑞银此次涉及的三宗上市申请分别为中国森林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森林)、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合)及另外一家公司。

其中,中国森林早在2009年12月就宣告于港交所上市,上市两年后因公司此前造假频频爆雷。先是2011年1月行政总裁李春寒就在收市后配售所持近4%股权,套现3.99亿元。同月公司停牌,并公告称毕马威发现公司2010年度账目不合规。李春寒后因盗用公款被扣留,3.99亿资产也遭冻结。2015年中国森林最终宣告清盘。

针对中国森林造假案,香港证监会指出,在中国森林上市申请过程中,UBS没有就中国森林业务的多个核心范畴,作出合理尽职审查,包括:没有核实中国森林的森林资产是否存在、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集团的林权、没有核实中国森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香港证监会指出,UBS对中国森林集团森林资产的受保范围所作的尽职审查不足,对中国森林客户的尽职审查不足。

作为中国森林上市的联席保荐人之一,渣打银行也因同样的原因被香港证监会处以罚款5970万港元。

瑞银发言人表示:“瑞银已获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这些与我们香港IPO保荐牌照相关的遗留问题得以解决。我们将继续为香港客户提供服务。”并称“该事件对瑞银中国内地的业务没有影响”。

虽然对瑞银在A股投行保荐不造成影响,但暂停其在港交所担任上市申请保荐人依然是一项重罚。一年内,瑞银在香港的投行业务或只能主要通过承销赚取营收。且对瑞银在港投行保荐人员的薪资带来影响,是否会出现离职情况有待观察。

瑞银之所以受到如此重罚,也因其涉及到三家公司上市申请中均未履行保荐人职责。

在参与天合上市申请中,香港证监会明确表示UBS存在保荐人缺失问题。UBS作为天合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之一,使天合介入尽职审查访谈。且没有处理访谈中的预警迹象,访谈问题模糊不清。

天合上市审查过程中的闹剧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及美林远东有限公司也因天合介入上市过程中的尽职审查访谈等问题,被香港证监会分别处以2.24亿港元、1.28亿港元罚款。

香港证监会表示,保荐人对上市过程有颇大程度的控制。若保荐人进行的尽职审查工作未能符合标准而导致不适合上市的公司仍然获得上市地位及最终倒闭,或会令公众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并打击他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信心。因此,必须就保荐人的缺失处以具阻吓作用的罚则。

来源:香港证监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