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意见》部署2019年检察机关农资打假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为重点罪名,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

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要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部门要密切配合;要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畅通信息交流、检测鉴定等合作渠道;对于行政部门邀请会商、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及时指派业务骨干参与案件讨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下办案指导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具体而言,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积极开展立案监督。要采取多种举措深挖监督线索,如通过走访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审查本院收到的控告、举报材料,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侵权假冒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以及各地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线索。同时,扭住线索不放,认真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农资类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三是强化审判监督。针对农资类犯罪案件量刑偏轻的情况,检察机关要勇于担当,对法院量刑畸轻的依法提出抗诉。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