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财政部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没有提房地产税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财政部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没有提房地产税

财政部表示,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财政部网站周三公布《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在这个文件里,财政部没有提及“房地产税”。

根据该文件,2019年的立法工作分为三类:第一类立法工作涉及到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等,这些立法的要求是“力争年内完成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第二类立法涉及到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要求是“积极开展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第三类立法包括政府采购法(修订)等,以及一些部门规章,提法是“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上周,如是金融研究院发表文章指出,房地产税全面开征的前提是完成立法程序,作为一个新的地方性税种,按照“立法先行”的思路,开征前需要经过七步程序:

一是起草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完善;

二是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得少于30天;

三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每周主持召开一次;

四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房地产税属于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考虑到房地产税涉及面广,相对复杂,可能要经过三审;

五是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后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也不得少于30天;

六是专家评审,通过后才能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付诸实施。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3月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称“2019年全国人大将落实制定房地产税法,确保如期完成”,预计2019年会完成房地产税草案,并尽快对外征求意见;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从以上信息来看,房地产税可能正处于立法前期准备阶段。

如是金融研究院认为,考虑到房地产税的复杂性,未来立法应该需要人大常委会进行两次或三次审议,而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那么最快也需要四到六个月才能完成审议,而每次公开征求意见至少需要30日,新一轮税改后第一个出台的地方新税种的环保税从提交草案至表决通过历时两年,一年后才开始全面开征。所以房地产税今年不太可能仓促出台,最快也得2020年。但也不会太久,因为2018年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意味着房地产税比较成熟,不出意外的话会在2023年3月本届人大任期结束前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

转《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

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财政部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没有提房地产税

财政部表示,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财政部网站周三公布《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在这个文件里,财政部没有提及“房地产税”。

根据该文件,2019年的立法工作分为三类:第一类立法工作涉及到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等,这些立法的要求是“力争年内完成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第二类立法涉及到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要求是“积极开展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第三类立法包括政府采购法(修订)等,以及一些部门规章,提法是“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上周,如是金融研究院发表文章指出,房地产税全面开征的前提是完成立法程序,作为一个新的地方性税种,按照“立法先行”的思路,开征前需要经过七步程序:

一是起草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完善;

二是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得少于30天;

三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每周主持召开一次;

四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房地产税属于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即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考虑到房地产税涉及面广,相对复杂,可能要经过三审;

五是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后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也不得少于30天;

六是专家评审,通过后才能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付诸实施。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3月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称“2019年全国人大将落实制定房地产税法,确保如期完成”,预计2019年会完成房地产税草案,并尽快对外征求意见;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从以上信息来看,房地产税可能正处于立法前期准备阶段。

如是金融研究院认为,考虑到房地产税的复杂性,未来立法应该需要人大常委会进行两次或三次审议,而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那么最快也需要四到六个月才能完成审议,而每次公开征求意见至少需要30日,新一轮税改后第一个出台的地方新税种的环保税从提交草案至表决通过历时两年,一年后才开始全面开征。所以房地产税今年不太可能仓促出台,最快也得2020年。但也不会太久,因为2018年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意味着房地产税比较成熟,不出意外的话会在2023年3月本届人大任期结束前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

转《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

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