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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执业药师管理新规,将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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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执业药师管理新规,将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针对频频被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人社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新规,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频频被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人社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新规,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据人社部网站3月20日消息,国家药监局、人社部日前联合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简称《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与原有制度相比,《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在监管方面进行变化。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明确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的惩处措施,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在申报注册时受限。

《制度规定》明确,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此前,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已多次被曝光并引发舆论关注。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中,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药店,诊所等医疗机构也存在“挂证”现象。知晓内幕人士称,围绕着“挂证”这种畸形的市场需求,已经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不少企业甚至直接做起了挂证中介的生意。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立于1994年。1999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人事部共同修订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执业药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和统一管理。截至2018年底,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已经达到103万。

另据工人日报引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4人。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6万人,占注册总数的89.4%。以我国45万家零售药店门店计算,每个门店平均拥有不足1位注册执业药师。按照1∶2的比例配备,至少需要90万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数量和社会需求存在缺口。

庞大的需求缺口致使“挂证”现象越来越泛滥。于是在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统筹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集中曝光了一批“挂证”人员。第一批共曝光65名“挂证”的执业药师。截至2019年1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共录入“挂证”执业药师330人。

2019年3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对于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按照新修订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进行处理,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在最新的规定中,两部门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使基层监管有法可依。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申报注册时,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将不予批准注册。通过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以及执业药师大数据管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中专学历报考者,本次制度修订设置了新旧制度过渡的衔接方案,过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2018年、2019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的2年执行;2020年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在当年内完成所有考试科目,2020年以后不再接受中专学历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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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执业药师管理新规,将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针对频频被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人社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新规,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频频被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人社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新规,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据人社部网站3月20日消息,国家药监局、人社部日前联合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简称《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与原有制度相比,《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在监管方面进行变化。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明确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的惩处措施,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在申报注册时受限。

《制度规定》明确,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此前,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已多次被曝光并引发舆论关注。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中,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药店,诊所等医疗机构也存在“挂证”现象。知晓内幕人士称,围绕着“挂证”这种畸形的市场需求,已经形成了一个灰色产业,不少企业甚至直接做起了挂证中介的生意。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立于1994年。1999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人事部共同修订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执业药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和统一管理。截至2018年底,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已经达到103万。

另据工人日报引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万人,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4人。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6万人,占注册总数的89.4%。以我国45万家零售药店门店计算,每个门店平均拥有不足1位注册执业药师。按照1∶2的比例配备,至少需要90万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数量和社会需求存在缺口。

庞大的需求缺口致使“挂证”现象越来越泛滥。于是在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统筹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集中曝光了一批“挂证”人员。第一批共曝光65名“挂证”的执业药师。截至2019年1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共录入“挂证”执业药师330人。

2019年3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对于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按照新修订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进行处理,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在最新的规定中,两部门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使基层监管有法可依。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申报注册时,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将不予批准注册。通过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以及执业药师大数据管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中专学历报考者,本次制度修订设置了新旧制度过渡的衔接方案,过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2018年、2019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的2年执行;2020年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在当年内完成所有考试科目,2020年以后不再接受中专学历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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