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法治周末报 郝若希
责编|马蓉蓉
法治周末记者盘点了2013年至2018年,因涉嫌财务造假而遭到处罚的上市公司,以及因财务造假中途折戟的IPO公司。
为IPO造假:对公司顶格罚款60万元
为达到上市的最终目的,IPO企业常采用的财务造假手段包括虚增收入、虚增资产、虚减成本、费用和负债,通过关联方实现自有资金体外循环以及挪用资产等。
2013年首先被处罚的是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科技),该公司于2012年2月1日预披露招股书即受到质疑,在当年4月便撤回IPO申请。2013年5月31日,证监会公布对天能科技财务造假一案的查处情况。
调查显示,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2011年虚增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其中,天能科技利用董事长秦海滨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以自有资金制造虚假的资金流,伪造销售回款。
对此,证监会给予天能科技警告处罚,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秦海滨及两名公司高管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余10名公司签字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天能科技成为国内首家因财务造假在IPO申报阶段撤回材料仍被证监会处罚的未上市公司。
接下来是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该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80万元、305.82万元、2042.36万元,虚增的2011年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近一半。2013年10月,新大地被证监会处罚。
证监会对新大地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运江、凌梅兰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对监事及财务总监凌洪处以2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对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签字律师分别予以不同金额的处罚。
此外还有天丰节能,2013年6月,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丰节能)被IPO专项检查小组发现银行提供的流水账跟企业实际账本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而受到调查。证监会查明,在2010年至2012年,天丰节能通过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固定资产、虚列付款等多种手段虚增利润且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行为,导致报送的IPO申报文件及《天丰节能检查说明》存在虚假记载。3年时间,天丰节能虚增利润共计3439万元。
2014年2月12日,证监会对天丰节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19名责任人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中介机构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对两名保荐人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最后是振隆特产,2016年9月1日,证监会对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隆特产)作出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振隆特产在2013年至2015年向证监会报送过4次招股说明书均存在虚假记载,财务造假手法隐蔽。
ST类公司造假:2018年连罚5家
ST类公司为了防止公司股票因连续亏损而被特别处理(如退市),“不得不”通过少计成本、三方贸易造假、未按规定计提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以扭亏为盈。
2018年1月31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行为,其中,为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ST华泽将无效票据入账充当还款,因此,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和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对*ST华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17名相关当事人处以共计298万元的罚款,从3万元至60万元不等。证监会认为*ST华泽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于2018年7月27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接着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凡谷)因2016年和2017年连续亏损而从2018年4月27日起“披星戴帽”。
2018年3月2日,*ST凡谷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湖北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2016年半年报和三季报均存在虚假信息披露。 2016年4月至9月少计自制半成品的领用,导致2016年半年报虚增营业利润1559.5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2016年第三季报中虚增营业利润3810.6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15.09%。
对此,证监会对*ST凡谷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对公司的两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一名直接责任人处以3万元罚款。
2018年3月20日和24日,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上普)发布公告披露了上市公司、管理层合计收到上海证监局1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上普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2014年9月至11月通过3笔虚假的三方贸易,合计虚增2014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4261.75万元和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
证监会对18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115万元的罚款。
再就是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众和)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ST众和未按规定计提逾期贷款的罚息,导致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度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前,*ST众和因连续3年亏损已处于暂停上市状态,而2018年公司亏损4.97亿元,这意味着,*ST众和或因连续4年亏损面临强制退市的局面。目前,*ST众和筹划的亏损业务资产出售重大事项还在进行中,以求恢复上市。
2018年12月10日,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国药,2014年5月更名为仰帆)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国药2012年和2013年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存在虚假。
30余家公司为保业绩而造假被公开处罚
2013年至2018年,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0余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和虚假记载问题被证监会公开处罚。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味精)因信息披露问题被河南证监局立案调查,历经4年调查后,证监会于2014年5月对莲花味精开出50万元罚单,并对20名责任人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16日,赵薇夫妇50倍杠杆收购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控股权一案终于落槌。证监会认为,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因此,证监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处以60万元的处罚,对孔德永、赵薇夫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于赵薇夫妇来说,证监会开出的30万元罚单可谓不痛不痒,但这已是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作出的顶格最高罚款额。
根据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