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界面广东 潘臣、万彬彬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该《规定》将从4月1日开始执行。《佛山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也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学生吃的好不好 校长(园长)要负责
《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对于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同时,还要求学校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并建立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在此次发布的《规定》还特别提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并且留样食品必须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同时,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另外,《规定》还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佛山:所有学校食堂要达B级以上
其实早在2015年,作为积极建设国内一流教育强市的佛山,结合了同年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便积极落实学校领导陪餐、班主任陪餐、家长陪餐制度。
今年3月19日,《佛山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已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明确指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同时,在中、高考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期间承担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当达到A 级。此外,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界面广东通过翻查2017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得出,截至2017年末,佛山在校在园学生128.77万人,其中幼儿园及中小学学生就达到116.57万人,且从相关数据上来看,近两年佛山各个学段的在校学生人数继续呈现增加趋势。这也就意味着,国家和佛山市发布的新规(办法)关系到一百多万佛山学子的饮食安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