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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权益保卫战:腾讯如果赢了,用户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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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权益保卫战:腾讯如果赢了,用户就输了

如果最后真的是腾讯赢了多闪,那输的,可不仅仅是多闪,而是所有互联网用户。

文|科技蟹

本周互联网圈内的焦点事件莫过于腾讯与多闪之间的用户头像、昵称之争。

近日,腾讯向天津市滨海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个诉讼,诉讼中,腾讯认为,微信和QQ产品平台上产生和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头像、昵称、地区、好友关系等相关数据,是腾讯公司微信/QQ等产品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

因此,腾讯向法院申请了行为保全,腾讯要求“停止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在多闪产品后台服务器中立即删除留存的全部微信/QQ数据”。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诉求予以了认定。

最新的多闪官方消息显示,多闪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用户,现在尊重法院的决定,但需要说明的是,禁令并非案件的最终判决,本案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所以,这次关于用户头像、昵称的“旷世之争”还在继续,但不得不说,如果最后真的是腾讯赢了多闪,那输的,可不仅仅是多闪,而是所有互联网用户。

腾讯赢了:用户头像、昵称属于腾讯15837家公司所有

腾讯此次诉讼的根源主张,是微信用户的头像、昵称等数据,是腾讯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腾讯对此享有合法权益。

简而言之,我们用户的头像昵称是腾讯的资产。

腾讯也不是没有依据,在《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和《微信隐私保护指引》中,有一条是:“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后,仅获得微信账户的使用权,且使用权仅属于初始注册人”。

微信头像、昵称作为微信账号的组成部分,看起来似乎确实是属于腾讯公司所有。

那么,腾讯公司指谁呢?

在《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有这么一条:本协议被视为《腾讯服务协议》及《QQ号码规则》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

在《腾讯服务协议》中,我找到了这么一句话:“本协议是用户与腾讯之间关于其使用腾讯的服务所订立的协议。‘腾讯’是指腾讯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

“腾讯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这个范围之广其实远超我们普通用户的理解之外的。我从字面上理解一下,包括腾讯集团以及腾讯集团旗下所有的子公司,腾讯投资的相关公司,腾讯有运营或其他合作的关联单位。

那么这些公司有多少呢?仅仅是在天眼查上,公司名称中包括“腾讯”两个字的,就有15837家。至于后面的投资、合作,也不会是一个小数字。

换句话说,如果这场诉讼最后是腾讯赢了多闪,不止是用户的昵称、头像,而是包括微信上所有的用户个人信息、个人数据,都将成为腾讯的资产,都将归腾讯所有,都将归属不止15837家公司所有并可以任意使用。

用户输了:用户将不能在第三方平台使用自己的头像、昵称

腾讯在行为保全申请书中要求多闪“停止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在多闪产品后台服务器中立即删除留存的全部微信/QQ数据”。

根据多闪官方消息,天津滨海法院的裁定书显示,腾讯单方面撤回了要求多闪“立即删除”相关数据的要求。所以我们只说前半句,多闪是否有权停止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这句话其实是缺少元素的,完整的描述应该是“多闪是否有权停止‘用户’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

先说观点,我不认为多闪有权做这件事,我坚定认为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属于用户个人所有。除非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否则平台无权擅自处理包括头像、昵称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

目前,互联网用户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交易权还没有被相关法律充分地明确。这也是腾讯此次能够提起诉讼的原因。

多闪官方之所以在3月19日发布一条提示,背后也一定有这方面的考虑,多闪一旦未经用户同意,执行禁令,擅自删除或修改用户头像,可能迎来大量的用户诉讼。

如果多闪有权处理,即意味着用户个人信息的权利归属出现了转移。那意味着用户在多闪,包括在其他平台上,对自己的账号信息将会失去控制权。因为多闪如果有权处理,也就代表平台对于用户的数据信息拥有处置权。

此次腾讯在诉讼中一旦成功,其实会和多闪有权擅自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出现一样的局面。也即,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头像、昵称,都将成为厂商的资产,权益在厂商,用户使用权益将得不到保证。用户也就失去了对个人信息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即使用户上传到其他平台,某家厂商,比如腾讯,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他平台直接停止用户使用自己的头像、昵称等数据信息,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他平台直接删除用户在平台上的头像、昵称等数据信息。

用户才是其中的输家。

用户不能输:GDPR明确用户对个人信息具有可携带权

这次诉讼的一切起源,应该是腾讯的移动应用微信登录功能。

微信开放平台的“移动应用微信登录开发指南”显示,微信OAuth2.0授权登录让微信用户使用微信身份安全登录第三方应用或网站,(第三方应用或网站)从而可实现获取微信用户基本开放信息和帮助用户实现基础开放功能等。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微信登录功能,是微信提供给用户的一个服务,帮助用户登录第三方应用、网站。第三方应用或网站,在这个过程中,获取了微信用户的基本开放信息。

而且,这个过程,一定是需要用户手动确认授权的,而不能只是腾讯与多闪之间直接达成协议。因为用户信息是属于用户的,用户需要用这份信息,微信提供了一个功能服务,帮助用户完成信息的运输与使用。

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体现了用户对个人信息的一个权利,即可携带权。

对于用户数据信息的所有权问题,欧盟和美国目前都走在我国前面。

在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即GDPR中,明确了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完全自主的控制和处理权利,包括可携带权。

其中,可携带权就是指允许用户将个人数据从一个数据控制者,直接传输到另一个数据控制者那里。

可携带权是用户对数据的所有权的直接体现。

如果用户数据成为企业,也就是数据控制者的私有资产,那么用户将无法随意让个人数据信息流动到更多平台,显然违背了用户对个人信息具有的可携带权。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平台与企业非常之多。如果像头像、昵称这样的用户基本数据,都被企业据为己有,称为私产,这不仅仅是违背互联网的开放精神,对于用户来说,也将无法快速便捷地在更多平台上享受应有的服务与权利。

无数公民无偿提供的数据被极少数人控制,这很危险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们的石油、金矿。以腾讯为例,腾讯收入的最大业务来源是广告、游戏,而海量用户数据是腾讯广告实现精准营销的基础,微信、QQ的用户池就是腾讯游戏的用户池。

因为国内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所有权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所以目前很多公司在数据使用上,还有一定的收敛和自我约束。但如果腾讯在本次诉讼中获得胜利,意味着用户数据信息,成为企业资产获得官方认可,企业对自身资产的使用,将会肆无忌惮。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无数公民无偿提供的数据,被极少数人在无形中控制,这很危险。现在急需要在立法上明确数据的权属问题。

“我们发展太快了,现在很多数据掌握在少数企业手里,对公民个人隐私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都会造成影响。”陈智敏表示,现在企业如微信、滴滴打车、外卖等用很小的一点便利,收集了大量的个人数据。公民一开始不觉得,但后来所有的数据都被平台控制,这会给社会带来很多问题。

本次腾讯与多闪之间的诉讼,腾讯如果赢了多闪,用户就输了。这次诉讼的结果,势必会影响用户数据权属的立法,也可能成为中国互联网进程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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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权益保卫战:腾讯如果赢了,用户就输了

如果最后真的是腾讯赢了多闪,那输的,可不仅仅是多闪,而是所有互联网用户。

文|科技蟹

本周互联网圈内的焦点事件莫过于腾讯与多闪之间的用户头像、昵称之争。

近日,腾讯向天津市滨海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个诉讼,诉讼中,腾讯认为,微信和QQ产品平台上产生和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头像、昵称、地区、好友关系等相关数据,是腾讯公司微信/QQ等产品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

因此,腾讯向法院申请了行为保全,腾讯要求“停止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在多闪产品后台服务器中立即删除留存的全部微信/QQ数据”。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诉求予以了认定。

最新的多闪官方消息显示,多闪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的权益属于用户,现在尊重法院的决定,但需要说明的是,禁令并非案件的最终判决,本案目前仍在审理当中。

所以,这次关于用户头像、昵称的“旷世之争”还在继续,但不得不说,如果最后真的是腾讯赢了多闪,那输的,可不仅仅是多闪,而是所有互联网用户。

腾讯赢了:用户头像、昵称属于腾讯15837家公司所有

腾讯此次诉讼的根源主张,是微信用户的头像、昵称等数据,是腾讯进行商业竞争的重要核心资源,腾讯对此享有合法权益。

简而言之,我们用户的头像昵称是腾讯的资产。

腾讯也不是没有依据,在《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和《微信隐私保护指引》中,有一条是:“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后,仅获得微信账户的使用权,且使用权仅属于初始注册人”。

微信头像、昵称作为微信账号的组成部分,看起来似乎确实是属于腾讯公司所有。

那么,腾讯公司指谁呢?

在《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有这么一条:本协议被视为《腾讯服务协议》及《QQ号码规则》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

在《腾讯服务协议》中,我找到了这么一句话:“本协议是用户与腾讯之间关于其使用腾讯的服务所订立的协议。‘腾讯’是指腾讯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

“腾讯和/或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这个范围之广其实远超我们普通用户的理解之外的。我从字面上理解一下,包括腾讯集团以及腾讯集团旗下所有的子公司,腾讯投资的相关公司,腾讯有运营或其他合作的关联单位。

那么这些公司有多少呢?仅仅是在天眼查上,公司名称中包括“腾讯”两个字的,就有15837家。至于后面的投资、合作,也不会是一个小数字。

换句话说,如果这场诉讼最后是腾讯赢了多闪,不止是用户的昵称、头像,而是包括微信上所有的用户个人信息、个人数据,都将成为腾讯的资产,都将归腾讯所有,都将归属不止15837家公司所有并可以任意使用。

用户输了:用户将不能在第三方平台使用自己的头像、昵称

腾讯在行为保全申请书中要求多闪“停止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在多闪产品后台服务器中立即删除留存的全部微信/QQ数据”。

根据多闪官方消息,天津滨海法院的裁定书显示,腾讯单方面撤回了要求多闪“立即删除”相关数据的要求。所以我们只说前半句,多闪是否有权停止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这句话其实是缺少元素的,完整的描述应该是“多闪是否有权停止‘用户’在多闪产品中使用微信/QQ用户头像和昵称”。

先说观点,我不认为多闪有权做这件事,我坚定认为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属于用户个人所有。除非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否则平台无权擅自处理包括头像、昵称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

目前,互联网用户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交易权还没有被相关法律充分地明确。这也是腾讯此次能够提起诉讼的原因。

多闪官方之所以在3月19日发布一条提示,背后也一定有这方面的考虑,多闪一旦未经用户同意,执行禁令,擅自删除或修改用户头像,可能迎来大量的用户诉讼。

如果多闪有权处理,即意味着用户个人信息的权利归属出现了转移。那意味着用户在多闪,包括在其他平台上,对自己的账号信息将会失去控制权。因为多闪如果有权处理,也就代表平台对于用户的数据信息拥有处置权。

此次腾讯在诉讼中一旦成功,其实会和多闪有权擅自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出现一样的局面。也即,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头像、昵称,都将成为厂商的资产,权益在厂商,用户使用权益将得不到保证。用户也就失去了对个人信息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即使用户上传到其他平台,某家厂商,比如腾讯,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他平台直接停止用户使用自己的头像、昵称等数据信息,也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他平台直接删除用户在平台上的头像、昵称等数据信息。

用户才是其中的输家。

用户不能输:GDPR明确用户对个人信息具有可携带权

这次诉讼的一切起源,应该是腾讯的移动应用微信登录功能。

微信开放平台的“移动应用微信登录开发指南”显示,微信OAuth2.0授权登录让微信用户使用微信身份安全登录第三方应用或网站,(第三方应用或网站)从而可实现获取微信用户基本开放信息和帮助用户实现基础开放功能等。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微信登录功能,是微信提供给用户的一个服务,帮助用户登录第三方应用、网站。第三方应用或网站,在这个过程中,获取了微信用户的基本开放信息。

而且,这个过程,一定是需要用户手动确认授权的,而不能只是腾讯与多闪之间直接达成协议。因为用户信息是属于用户的,用户需要用这份信息,微信提供了一个功能服务,帮助用户完成信息的运输与使用。

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体现了用户对个人信息的一个权利,即可携带权。

对于用户数据信息的所有权问题,欧盟和美国目前都走在我国前面。

在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即GDPR中,明确了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完全自主的控制和处理权利,包括可携带权。

其中,可携带权就是指允许用户将个人数据从一个数据控制者,直接传输到另一个数据控制者那里。

可携带权是用户对数据的所有权的直接体现。

如果用户数据成为企业,也就是数据控制者的私有资产,那么用户将无法随意让个人数据信息流动到更多平台,显然违背了用户对个人信息具有的可携带权。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平台与企业非常之多。如果像头像、昵称这样的用户基本数据,都被企业据为己有,称为私产,这不仅仅是违背互联网的开放精神,对于用户来说,也将无法快速便捷地在更多平台上享受应有的服务与权利。

无数公民无偿提供的数据被极少数人控制,这很危险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们的石油、金矿。以腾讯为例,腾讯收入的最大业务来源是广告、游戏,而海量用户数据是腾讯广告实现精准营销的基础,微信、QQ的用户池就是腾讯游戏的用户池。

因为国内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所有权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所以目前很多公司在数据使用上,还有一定的收敛和自我约束。但如果腾讯在本次诉讼中获得胜利,意味着用户数据信息,成为企业资产获得官方认可,企业对自身资产的使用,将会肆无忌惮。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无数公民无偿提供的数据,被极少数人在无形中控制,这很危险。现在急需要在立法上明确数据的权属问题。

“我们发展太快了,现在很多数据掌握在少数企业手里,对公民个人隐私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都会造成影响。”陈智敏表示,现在企业如微信、滴滴打车、外卖等用很小的一点便利,收集了大量的个人数据。公民一开始不觉得,但后来所有的数据都被平台控制,这会给社会带来很多问题。

本次腾讯与多闪之间的诉讼,腾讯如果赢了多闪,用户就输了。这次诉讼的结果,势必会影响用户数据权属的立法,也可能成为中国互联网进程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