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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长三角如何打造绿色协同发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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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长三角如何打造绿色协同发展样板?

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推进上海、浙江、江苏及安徽三省一市区域绿色协同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构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样板区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片来源:新华社

文:金瑶梅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来源:上观新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团组审议讨论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再一次凸显了我国发展模式的绿色基调。

长三角区域开放性大、企业聚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推进上海、浙江、江苏及安徽三省一市区域绿色协同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构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样板区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生态保护协同机制

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地理位置上相互连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往往不会局限在某一个狭隘的区域内,而是跨省市产生,因此需要三省一市联合起来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协同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上海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与其他三省协同并进,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建立相互合作、支持的长效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跨省市联合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作实效,强化长三角区域各个城市及乡镇共建共享。

其次,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数据库“绿色档案”,涵盖大气治理、水资源保护、土壤的检测保护等不同类型,进行布点监测,及时整合了解相关最新数据发展动态。长三角区域进行数据汇总及分析后,最终再汇总到国家有关部门。

第三,设立专门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工作组,该部门可以负责从长三角三省一市搜集相关生态环境污染及治理的数据,汇总整合。

第四,每年撰写并出版一份《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发展报告》,并制定《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施细则》。

建立生态信用监督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的推进,信用的作用越来越大,也成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力量。建议结合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特征,充分利用大数据库,搜集长三角区域大中型企业排污信息,尤其是加强地处三省一市交界区域企业的生态环保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以实地考察走访、周边居民访谈等形式了解相关情况,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相关政策,对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严格执法。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治理等手段和纳入黑名单、采取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信用监督。

大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守信者光荣且受益,失信者可耻且受损的生态信用环境,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将企业的生态信用与生产运作及形象管理等直接挂钩,促使企业加强自我行为的管理,提醒企业不要超越生态红线,并时刻警惕资源利用上限。对那些屡劝不改、不顾后果,没有底线意识的企业及相关人士依法惩处。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坚持绿色发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据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在地理位置上相邻的特点,有序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三省一市地方政府搭建平台,对交界处空间布局进行整体构思,对企业产业结构进行合理重组,对因生态环保纠纷产生的资金补偿进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区域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立生态治理创新机制

在现实发展和实践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总是会由于不同的原因,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由此导致了生态治理手段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久久为功”。要善于将线性思维转变为立体思维,将固化思维转变为创新思维,不断根据涌现的最新状况采取有效的治理手段,从而使生态治理机制能够始终处于创新发展的状态,及时有效地应对不断变化发展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

长三角各省市可以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例如网络平台、公众微信号平台等,定期交流自己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创新之处,在相互学习与借鉴中获得共同发展。生态治理方面要善于出“新招”与“奇招”,关键要提升“治理力”。比如,长三角区域各省市政府部门可以搭建一个共同的平台,建立企业排污基本账户,实现区域间排污权交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

建立生态风险防范机制

以严格防范潜在的生态风险为价值导向,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对引入企业后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预估,做到尽力从源头上杜绝生态风险。

以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生态环境隐患比较大的企业与区域,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切实执行整改措施,力争将生态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成立生态风险评估小组,建立并完善生态风险预警机制,设置生态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全覆盖,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习。

加强教育引导,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协调工作,推进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推动环境信访数量下降,有效防范各种直接及间接的生态风险。

有效推进长三角区域绿色协同发展,必须以制度为保障,做到有章可寻、有理可说、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为任务,以五大保障机制为重要抓手,将构筑长三角区域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作为出发点与最终落脚点,打造一个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生态环境保护都领跑全国的“升级版”长三角。

(作者为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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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长三角如何打造绿色协同发展样板?

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推进上海、浙江、江苏及安徽三省一市区域绿色协同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构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样板区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片来源:新华社

文:金瑶梅 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来源:上观新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团组审议讨论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再一次凸显了我国发展模式的绿色基调。

长三角区域开放性大、企业聚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整体实力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推进上海、浙江、江苏及安徽三省一市区域绿色协同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构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样板区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生态保护协同机制

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地理位置上相互连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来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往往不会局限在某一个狭隘的区域内,而是跨省市产生,因此需要三省一市联合起来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协同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上海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与其他三省协同并进,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建立相互合作、支持的长效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跨省市联合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工作实效,强化长三角区域各个城市及乡镇共建共享。

其次,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数据库“绿色档案”,涵盖大气治理、水资源保护、土壤的检测保护等不同类型,进行布点监测,及时整合了解相关最新数据发展动态。长三角区域进行数据汇总及分析后,最终再汇总到国家有关部门。

第三,设立专门的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工作组,该部门可以负责从长三角三省一市搜集相关生态环境污染及治理的数据,汇总整合。

第四,每年撰写并出版一份《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发展报告》,并制定《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施细则》。

建立生态信用监督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的推进,信用的作用越来越大,也成为一种重要的监督力量。建议结合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特征,充分利用大数据库,搜集长三角区域大中型企业排污信息,尤其是加强地处三省一市交界区域企业的生态环保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以实地考察走访、周边居民访谈等形式了解相关情况,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相关政策,对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严格执法。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治理等手段和纳入黑名单、采取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强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信用监督。

大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守信者光荣且受益,失信者可耻且受损的生态信用环境,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将企业的生态信用与生产运作及形象管理等直接挂钩,促使企业加强自我行为的管理,提醒企业不要超越生态红线,并时刻警惕资源利用上限。对那些屡劝不改、不顾后果,没有底线意识的企业及相关人士依法惩处。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坚持绿色发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据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在地理位置上相邻的特点,有序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三省一市地方政府搭建平台,对交界处空间布局进行整体构思,对企业产业结构进行合理重组,对因生态环保纠纷产生的资金补偿进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区域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立生态治理创新机制

在现实发展和实践过程中,生态环境问题总是会由于不同的原因,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由此导致了生态治理手段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久久为功”。要善于将线性思维转变为立体思维,将固化思维转变为创新思维,不断根据涌现的最新状况采取有效的治理手段,从而使生态治理机制能够始终处于创新发展的状态,及时有效地应对不断变化发展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

长三角各省市可以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例如网络平台、公众微信号平台等,定期交流自己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创新之处,在相互学习与借鉴中获得共同发展。生态治理方面要善于出“新招”与“奇招”,关键要提升“治理力”。比如,长三角区域各省市政府部门可以搭建一个共同的平台,建立企业排污基本账户,实现区域间排污权交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

建立生态风险防范机制

以严格防范潜在的生态风险为价值导向,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对引入企业后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预估,做到尽力从源头上杜绝生态风险。

以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生态环境隐患比较大的企业与区域,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切实执行整改措施,力争将生态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成立生态风险评估小组,建立并完善生态风险预警机制,设置生态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全覆盖,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习。

加强教育引导,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协调工作,推进信访问题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推动环境信访数量下降,有效防范各种直接及间接的生态风险。

有效推进长三角区域绿色协同发展,必须以制度为保障,做到有章可寻、有理可说、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为任务,以五大保障机制为重要抓手,将构筑长三角区域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作为出发点与最终落脚点,打造一个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生态环境保护都领跑全国的“升级版”长三角。

(作者为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