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3.25”持枪杀人案:作案人因琐事产生矛盾持枪报复

开鲁县委宣传部消息,开鲁县“3.25”持枪杀人案,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视频分析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作案人梁某(男,44岁,开鲁县自来水公司第二供水厂副厂长,性格偏执,已抓获)系因工作和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持枪报复杀死特定人员,未伤害现场无关人员。作案枪支为小口径步枪,已收缴。枪源正在全力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