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售房,西安三房企被处罚

据《西安晚报》报道,4月3日,西安市住建局对外公布今年第四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三房企因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售房被处罚,其中中铁新城项目被罚款149万元。

被处罚的三家项目分别是,和福公馆(西安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罚款11万元;美庐雅苑(陕西美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罚款18万元;中铁新城(西安中铁联盈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罚款149万元。

市住建局提醒购房者,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