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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到底错在了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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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到底错在了哪儿?

使用方不得用法律条款或技术措施限制第三方对CC BY 4.0许可协议覆盖的内容进行使用。

CC By 4.0协议截图。图片来源:Creative Commons。

记者 | 刘芳

北京时间4月10日21时,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图像在美国华盛顿、中国上海和台北、智利圣地亚哥、比利时布鲁塞尔、丹麦灵比和日本东京全球六地同时发布。但之后国内众多媒体发现,大型图片网站“视觉中国”将图片标识为自己所有,一时间引起了一场关于版权的大讨论。

那么这张黑洞图像的作者到底是谁?视觉中国是否有权在照片上覆盖公司logo并对之收费呢?

自2006年第一次获取数据以来,全球科学家们在十多年间自发组成了对银河系中心的黑洞Sgr A*和M87星系中的黑洞M87* 进行观测的全球性协同组织,又叫“事件视界望远镜”合作项目 (Event Horizon Telescope collaboration) 。

EHT合作项目由哈佛大学哈佛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Harvard-Smithsonian Center for Astrophysics)的天文学家杜曼(Shep Doeleman)领衔,由200多名研究人员根据“黑洞倡议”共同完成。在M87*黑洞图像发布当天杜曼写道:“我们做到了上一代人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利用技术上的突破,世界上最好的无线电观测站之间的相互连接以及创新的算法,共同开启了一个关于黑洞和事件视界的全新窗口。”

参加EHT合作项目的科学家们。图片来源:Katie Bouman的脸书

事实上,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图像的版权归属为EHT合作项目。不仅欧洲南方天文台在官网发布了黑洞相片,参与合作项目的中国科学院也在官网进行了发布。

在EHT官网上可以看到,EHT合作项目的主要参与机构有13个,但协同机构多达60个以上。在中国,共有14家机构的科学家们协同参与了观测和制作人类历史首张黑洞照片的全球合作。

对于视觉中国将黑洞图片打上logo并要求付费的行为,国内资深版权专家吴荣祚告诉界面新闻:“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可以转让的部分著作权,如复制、发行、展览、传播、出租等权利,有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只有著作权人才有这种权利。在这种权利之上的转让和获得收益才是合法的。否则,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属于典型剽窃。”

而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家也对界面新闻表示:“类似视觉中国的行为属于明显违法。具体程度还要具体分析,例如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等。”

而对于众多媒体所报道的欧洲南方天文台根据CC协议分享版权的报道,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向界面新闻解释到,在中国境内的版权纠纷首先适用中国法律。但我国也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承诺对任何成员国首次发表作品的作者给予与本国国民相同的保护。

CC协议(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的中文叫做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是允许他人分发作品的公共版权许可之一。2002年12月16日,美国非盈利公司Creative Commons首次发布了CC协议。在经历了三个不同版本之后,CC 4.0于2013年11月25日发布。自此之后,CC 4.0被鼓励在全球范围内适用。

除了放弃版权将作品完全公布到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之外,CC4.0许可协议中一共有6种常用的版权规定组合。

CC4.0协议里的6中版权许可组合。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黑洞照片遵从CC BY 4.0许可协议,也是最灵活的一种许可规定。根据Creative Commons的官方解释,本协议允许他人以任何媒介或形式对版权内容进行复制和分发。同时,本协议允许他人在版权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改变和重构,即使是为了商业目的。但这一切是建立在他人遵守协议条件的基础上的。

而CC BY 4.0许可协议条件为:使用方必须著名作品的作者和版权方,并给出版权许可链接和作品本身的链接。 同时,使用者必须说明是否对作品进行了更改。使用方可以任何合理的方式做出更改,但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版权方认可其更改后的使用。

最后,使用方不得用法律条款或技术措施限制第三方对CC BY 4.0许可协议覆盖的内容进行使用。

CC BY 4.0许可协议使用条件。图片来源:Creative Commons。

对此,何律师表示:“如果根据CC协议,视觉中国在经过修改和编辑的情况下出于新闻报道原则打上logo是可以的,但必须注明来源出处以及对图片进行过修改。如果不标明出处,只在原图上打logo显然是不合适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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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By 4.0协议截图。图片来源:Creative Commons。

记者 | 刘芳

北京时间4月10日21时,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图像在美国华盛顿、中国上海和台北、智利圣地亚哥、比利时布鲁塞尔、丹麦灵比和日本东京全球六地同时发布。但之后国内众多媒体发现,大型图片网站“视觉中国”将图片标识为自己所有,一时间引起了一场关于版权的大讨论。

那么这张黑洞图像的作者到底是谁?视觉中国是否有权在照片上覆盖公司logo并对之收费呢?

自2006年第一次获取数据以来,全球科学家们在十多年间自发组成了对银河系中心的黑洞Sgr A*和M87星系中的黑洞M87* 进行观测的全球性协同组织,又叫“事件视界望远镜”合作项目 (Event Horizon Telescope collaboration) 。

EHT合作项目由哈佛大学哈佛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Harvard-Smithsonian Center for Astrophysics)的天文学家杜曼(Shep Doeleman)领衔,由200多名研究人员根据“黑洞倡议”共同完成。在M87*黑洞图像发布当天杜曼写道:“我们做到了上一代人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利用技术上的突破,世界上最好的无线电观测站之间的相互连接以及创新的算法,共同开启了一个关于黑洞和事件视界的全新窗口。”

参加EHT合作项目的科学家们。图片来源:Katie Bouman的脸书

事实上,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图像的版权归属为EHT合作项目。不仅欧洲南方天文台在官网发布了黑洞相片,参与合作项目的中国科学院也在官网进行了发布。

在EHT官网上可以看到,EHT合作项目的主要参与机构有13个,但协同机构多达60个以上。在中国,共有14家机构的科学家们协同参与了观测和制作人类历史首张黑洞照片的全球合作。

对于视觉中国将黑洞图片打上logo并要求付费的行为,国内资深版权专家吴荣祚告诉界面新闻:“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可以转让的部分著作权,如复制、发行、展览、传播、出租等权利,有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只有著作权人才有这种权利。在这种权利之上的转让和获得收益才是合法的。否则,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属于典型剽窃。”

而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家也对界面新闻表示:“类似视觉中国的行为属于明显违法。具体程度还要具体分析,例如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等。”

而对于众多媒体所报道的欧洲南方天文台根据CC协议分享版权的报道,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向界面新闻解释到,在中国境内的版权纠纷首先适用中国法律。但我国也是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承诺对任何成员国首次发表作品的作者给予与本国国民相同的保护。

CC协议(A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的中文叫做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是允许他人分发作品的公共版权许可之一。2002年12月16日,美国非盈利公司Creative Commons首次发布了CC协议。在经历了三个不同版本之后,CC 4.0于2013年11月25日发布。自此之后,CC 4.0被鼓励在全球范围内适用。

除了放弃版权将作品完全公布到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之外,CC4.0许可协议中一共有6种常用的版权规定组合。

CC4.0协议里的6中版权许可组合。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黑洞照片遵从CC BY 4.0许可协议,也是最灵活的一种许可规定。根据Creative Commons的官方解释,本协议允许他人以任何媒介或形式对版权内容进行复制和分发。同时,本协议允许他人在版权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改变和重构,即使是为了商业目的。但这一切是建立在他人遵守协议条件的基础上的。

而CC BY 4.0许可协议条件为:使用方必须著名作品的作者和版权方,并给出版权许可链接和作品本身的链接。 同时,使用者必须说明是否对作品进行了更改。使用方可以任何合理的方式做出更改,但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版权方认可其更改后的使用。

最后,使用方不得用法律条款或技术措施限制第三方对CC BY 4.0许可协议覆盖的内容进行使用。

CC BY 4.0许可协议使用条件。图片来源:Creative Commons。

对此,何律师表示:“如果根据CC协议,视觉中国在经过修改和编辑的情况下出于新闻报道原则打上logo是可以的,但必须注明来源出处以及对图片进行过修改。如果不标明出处,只在原图上打logo显然是不合适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