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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批评梁莹等8名科研不端行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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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批评梁莹等8名科研不端行为责任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公开通报了近期对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情况,包括存在论文抄袭剽窃行为的南京大学梁莹等8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公开通报了近期对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情况,包括存在论文抄袭剽窃行为的南京大学梁莹等8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2019年4月12日通报,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自然科学基金领域内近期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对存在申请书抄袭剽窃问题的天津大学戴路、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桑丹,存在申请书造假问题的首都医科大学赵阳(男),存在冒他人名义申报基金项目问题的南华大学唐朝克、石河子大学陈创夫,存在论文抄袭剽窃问题的南京大学梁莹、湖北医药学院董佑红和魏明琴等8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上述相关人员分别给予撤销已获资助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请或评审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理。相关处理决定按程序将陆续在官网公布。

通报还称,近日,湖南大学一硕士生抄袭他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事,自然科学基金委接到举报后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湖南大学依规依纪对有关评审专家过失泄露评审材料事件进行严肃查处。湖南大学对当事人已经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自然科学基金委也按照相关规定对泄露评审材料的专家做出了相应处理。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此案例为警示,对参加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专家进行了再次提醒,要求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保密规定,落实责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还表示,除对上述8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该委员会还按照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他38位存在抄袭剽窃、冒签姓名、提供虚假信息、重复发表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谈话提醒、书面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撤销已获资助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请资格等相应的不同程度处理。

此前在2018年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一篇关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青年长江学者梁莹多篇论文被撤,涉嫌学术不端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2018年12月12日,南京大学通报称,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决定给予梁莹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等处罚。教育部在今年4月3日再次通报称,梁莹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

此外,界面新闻今年3月份曾报道,云南财经大学某教师发帖称,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生刘梦洁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她的博士论文选题,在查重过程中,该网友发现其博士论文与湖南大学刘梦洁同学完成于2018年4月的硕士论文《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累计重复了15626字。而该选题同时也是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对此,湖南大学官方微博于4月2日通报称,刘梦洁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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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报批评梁莹等8名科研不端行为责任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公开通报了近期对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情况,包括存在论文抄袭剽窃行为的南京大学梁莹等8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公开通报了近期对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情况,包括存在论文抄袭剽窃行为的南京大学梁莹等8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2019年4月12日通报,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自然科学基金领域内近期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对存在申请书抄袭剽窃问题的天津大学戴路、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桑丹,存在申请书造假问题的首都医科大学赵阳(男),存在冒他人名义申报基金项目问题的南华大学唐朝克、石河子大学陈创夫,存在论文抄袭剽窃问题的南京大学梁莹、湖北医药学院董佑红和魏明琴等8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上述相关人员分别给予撤销已获资助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请或评审资格等不同程度的处理。相关处理决定按程序将陆续在官网公布。

通报还称,近日,湖南大学一硕士生抄袭他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事,自然科学基金委接到举报后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湖南大学依规依纪对有关评审专家过失泄露评审材料事件进行严肃查处。湖南大学对当事人已经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自然科学基金委也按照相关规定对泄露评审材料的专家做出了相应处理。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此案例为警示,对参加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专家进行了再次提醒,要求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保密规定,落实责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还表示,除对上述8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该委员会还按照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他38位存在抄袭剽窃、冒签姓名、提供虚假信息、重复发表等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谈话提醒、书面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撤销已获资助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请资格等相应的不同程度处理。

此前在2018年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一篇关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青年长江学者梁莹多篇论文被撤,涉嫌学术不端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2018年12月12日,南京大学通报称,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决定给予梁莹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等处罚。教育部在今年4月3日再次通报称,梁莹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

此外,界面新闻今年3月份曾报道,云南财经大学某教师发帖称,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生刘梦洁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她的博士论文选题,在查重过程中,该网友发现其博士论文与湖南大学刘梦洁同学完成于2018年4月的硕士论文《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累计重复了15626字。而该选题同时也是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对此,湖南大学官方微博于4月2日通报称,刘梦洁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决定撤销刘梦洁硕士学位,给予其导师洪源警告处分,取消其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