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政正式执行,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最高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

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住房套数实行“认房认贷”
国管公积金有别于北京市市管公积金,主要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4月12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具体来看,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贷款期限有所调整,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此前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
调整月还款额上限。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国管公积金收紧,地方或受何影响?
毫无疑问,这一政策的调整表明了国家收紧公积金贷款的态度。虽然新政针对的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受影响最大的城市是北京,但北京作为中国楼市的风向标,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大力倡导“房住不炒”的调控方针下,地方或在后续会有所跟进。
试想:成都如果参照此政策执行更为严苛的楼市“调控”,那么届时购买二套房的门槛将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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