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强化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的主体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框架基础,上交所按照市场主导、强化约束的原则,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共计7章67条,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业务指引》指出,引导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为。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的主要作用是稳定新股价格,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主承销商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密切相关。《业务指引》强化了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的主体责任,对行使安排、全流程披露、记录保留、实施情况报备等方面作出要求,并规定主承销商不得在“绿鞋”操作中卖出为稳定股价而买入的股票(“刷新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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