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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上市公司再接“大红包”:广州设200亿并购纾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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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上市公司再接“大红包”:广州设200亿并购纾困基金

《若干措施》共涉及8方面政策,力度十足,包括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等。

文 | 21世纪经济报道 杜弘禹

广州“驰援”民营上市公司政策出炉。

4月17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支持我市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表示要纾解民营上市公司暂时经营困难问题,促进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

这份《若干措施》共涉及8方面政策,力度十足,包括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鼓励各方资本参与组建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首期规模不少于30亿元等。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强调,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包括通过市场化手段以债股结合的方式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拓宽融资渠道,重点帮助科技含量高、有效益、有市场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上市公司渡过难关。

此外,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上市公司加大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且有市场、有前景、有竞争力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上市公司继续予以资金支持,分类采取支持措施。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依程序办理续贷,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贷款周转成本。

同时,明确对出现股票质押融资风险,特别是面临平仓的民营上市公司,在不强行平仓的基础上,“一户一策”评估风险、制定方案,采取补充抵质押品等增信方式,稳妥化解其流动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此外,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参与解决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问题。不仅如此,对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困难和流动性问题作出积极贡献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政府相关金融业务资源分配、高层次金融人才及金融优秀案例评选等方面给予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若干措施》表示,要在广州国发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出资30亿元组建国资产业并购基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总规模200亿元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并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收购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或对上市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探索利用夹层投资、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等方式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融资困难。

细节上,广州还强调,研究建立纾困风险补偿机制,更好地发挥纾困作用,并将根据并购基金实际运营情况,研究通过适度收益留存等方式支持并购基金滚动发展、做优做强。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组建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首期规模不少于30亿元,与并购纾困基金形成协同效应,促进民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持有的非上市股权资产、私募基金份额流转,解决民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资金流动性问题。

此外,支持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融资困境和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发行永续债,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对民营上市公司发债依规给予补贴。

依据《若干措施》,广州还将研究出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型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纳入该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同时,强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上市公司加强合作,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行纾困债,利用国有企业信用水平降低民营上市公司融资成本。鼓励民营上市公司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民营上市公司再接“大红包”:广州设200亿并购纾困基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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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共涉及8方面政策,力度十足,包括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等。

文 | 21世纪经济报道 杜弘禹

广州“驰援”民营上市公司政策出炉。

4月17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支持我市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表示要纾解民营上市公司暂时经营困难问题,促进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

这份《若干措施》共涉及8方面政策,力度十足,包括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鼓励各方资本参与组建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首期规模不少于30亿元等。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强调,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包括通过市场化手段以债股结合的方式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拓宽融资渠道,重点帮助科技含量高、有效益、有市场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上市公司渡过难关。

此外,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上市公司加大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且有市场、有前景、有竞争力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上市公司继续予以资金支持,分类采取支持措施。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依程序办理续贷,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贷款周转成本。

同时,明确对出现股票质押融资风险,特别是面临平仓的民营上市公司,在不强行平仓的基础上,“一户一策”评估风险、制定方案,采取补充抵质押品等增信方式,稳妥化解其流动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此外,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参与解决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问题。不仅如此,对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困难和流动性问题作出积极贡献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政府相关金融业务资源分配、高层次金融人才及金融优秀案例评选等方面给予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若干措施》表示,要在广州国发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出资30亿元组建国资产业并购基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总规模200亿元民营上市公司并购纾困基金,并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收购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或对上市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探索利用夹层投资、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等方式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融资困难。

细节上,广州还强调,研究建立纾困风险补偿机制,更好地发挥纾困作用,并将根据并购基金实际运营情况,研究通过适度收益留存等方式支持并购基金滚动发展、做优做强。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组建私募份额交易做市基金,首期规模不少于30亿元,与并购纾困基金形成协同效应,促进民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持有的非上市股权资产、私募基金份额流转,解决民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资金流动性问题。

此外,支持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纾解民营上市公司融资困境和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发行永续债,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对民营上市公司发债依规给予补贴。

依据《若干措施》,广州还将研究出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型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纳入该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同时,强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上市公司加强合作,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行纾困债,利用国有企业信用水平降低民营上市公司融资成本。鼓励民营上市公司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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