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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能源汽车超过万辆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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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能源汽车超过万辆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标准

目前佛山有超过1万辆新能源汽车,未来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长。然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需要解决充电这个“最后一公里”问题。

文 | 佛山日报 岑雪莹、宋世伟、王旖荻

4月18日,《佛山日报》报道了家用充电桩报装有点难的问题,引来不少市民关注。据了解,目前佛山有超过1万辆新能源汽车,未来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长。然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需要解决充电这个“最后一公里”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佛山主要由供电部门接受家用充电桩报装申请等工作,而满足条件的市民即可获批。但因在既有车位上加建家用充电桩涉及小区安全和公共利益,物管方对此问题慎之又慎,导致一些小区家用充电桩申请难以推进。

有佛山市政协委员建议,统一制定相应的申报流程、技术标准和财政补贴政策,减少、减轻供电部门和小区物管方的重复工作及责任风险。

现状

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

根据佛山市发改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佛山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229辆,除了公共领域的公交车、纯电动出租车、新能源旅游客车、新能源公务车以及物流车外,家庭用新能源汽车也越来越普遍,占比约五成。

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也不断推进。佛山供电局目前已累计完成建设充电桩超过1000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30个镇(街道)的布局。

个人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流程又是怎样?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因此,市民在既有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可以通过南方电网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远程报装,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物业权属证明、《物业同意书》等。随后,供电部门将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资料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到小区安装电表与接电。随后,业主就可以通知4S 店,由有安装资质的充电桩企业派技术人员到小区,由小区物业管理处检查相应资质后,技术人员从电箱房牵线到所属车位,完成充电桩安装。

物管

同意安装顾虑多盼出台明确指引

然而,对于充电“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少物业管理方都存在着楼盘规划、小区电容量、安全隐患和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

根据2018年6月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应出具同意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的意见。也就是说,作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处对于具备条件的车位业主,应当“同意”申请。

“楼盘在规划时就没有将建设充电桩的情况纳入规划中,而且小区车位较多,如果陆续有业主申请安装,小区供电管线荷载、管线设置等情况会不会受到影响呢?”禅城区海湾城市嘉园物业管理处经理董先生说。尽管报装充电桩的业主吴先生在申请中明确一旦发生事故愿意担责,但物业方仍对后续风险有顾虑,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更明确的指引。

在未有明确指引前,有物管方对报装充电桩的业主提出更加高要求,尽量降低家用充电桩安装后带来的风险。中海物业佛山分公司助理总经理汪剑光介绍,通过收集市内多位中海业主诉求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物管方在充电桩安装流程中明确,车主不仅要在车位监控死角配套安装24小时监视器,还要同步在车位上方安装低温喷淋装置,在充电桩旁配套灭火器,以便物管方及时发现隐患和处理意外情况。

公共利益也是家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寰宇城小区就规定,一旦周边车位的业主反对,物业方就无法出具同意书了。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看来,如果安装的充电桩位于两个车位之间或墙上等位置,相当于使用了共有物业部分,那么按照《物权法》规定应当征得共有人同意。

破题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流程标准和补贴

“充电桩安装管理需要有指引。”作为物管方,汪剑光直言,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申请条件、协调机制、流程的文件,让物管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蔺存宝则关注到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的管理单位和法律责任问题。他认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过程中,与之相关的每个环节该由谁来管理、产生的问题该由谁来负责,相关政策和法律需要跟上。

“统一制定相应的申报流程、技术标准和财政补贴政策,减少、减轻供电部门和小区物管方的重复工作及责任风险。”市政协委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曾小明建议,市、区相关部门应在宏观上进行统一领导、规范和协调,在中、微观上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协调的专门机构统一相关流程、标准和补贴政策,在具体申报建设家用充电桩的流程中,取消供电部门要求业主提供的《物业同意书》,统一规范各小区对充电桩建设的技术、安全要求以及小区全体业主的赞同户数比例,并对充电桩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对于没有产权车位的小区,曾小明认为,可以由政府负责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充电桩建设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并存在着技术和安全比较高的要求。”曾小明总结道,现阶段政府部门应该主导建设的流程和内容,加强过程管控,减少申报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

他山之石

规范部门职责及规划建设

针对家用充电桩入小区的问题,河南郑州、湖南长沙等城市陆续出台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文件,引导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在部门职责上,2017年5月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具体列出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市发展改革委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由市物价局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电价政策,研究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而市住房和保障局则负责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协调物管公司配合业主做好加装充电设施工作。

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则明确,现有住宅可由私人申请建设,或由充电桩运营方统一承建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予以支持。用户专用充电桩与电动乘用车按照约1∶1的比例进行配置,先期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按实际需求逐步建设。

来源:佛山日报

原标题:佛山新能源汽车超过万辆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标准

最新更新时间:04/19 13:44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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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能源汽车超过万辆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标准

目前佛山有超过1万辆新能源汽车,未来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长。然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需要解决充电这个“最后一公里”问题。

文 | 佛山日报 岑雪莹、宋世伟、王旖荻

4月18日,《佛山日报》报道了家用充电桩报装有点难的问题,引来不少市民关注。据了解,目前佛山有超过1万辆新能源汽车,未来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长。然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需要解决充电这个“最后一公里”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佛山主要由供电部门接受家用充电桩报装申请等工作,而满足条件的市民即可获批。但因在既有车位上加建家用充电桩涉及小区安全和公共利益,物管方对此问题慎之又慎,导致一些小区家用充电桩申请难以推进。

有佛山市政协委员建议,统一制定相应的申报流程、技术标准和财政补贴政策,减少、减轻供电部门和小区物管方的重复工作及责任风险。

现状

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

根据佛山市发改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佛山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229辆,除了公共领域的公交车、纯电动出租车、新能源旅游客车、新能源公务车以及物流车外,家庭用新能源汽车也越来越普遍,占比约五成。

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也不断推进。佛山供电局目前已累计完成建设充电桩超过1000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30个镇(街道)的布局。

个人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流程又是怎样?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因此,市民在既有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可以通过南方电网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远程报装,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物业权属证明、《物业同意书》等。随后,供电部门将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资料审核、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到小区安装电表与接电。随后,业主就可以通知4S 店,由有安装资质的充电桩企业派技术人员到小区,由小区物业管理处检查相应资质后,技术人员从电箱房牵线到所属车位,完成充电桩安装。

物管

同意安装顾虑多盼出台明确指引

然而,对于充电“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少物业管理方都存在着楼盘规划、小区电容量、安全隐患和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

根据2018年6月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相关停车场管理单位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应出具同意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的意见。也就是说,作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处对于具备条件的车位业主,应当“同意”申请。

“楼盘在规划时就没有将建设充电桩的情况纳入规划中,而且小区车位较多,如果陆续有业主申请安装,小区供电管线荷载、管线设置等情况会不会受到影响呢?”禅城区海湾城市嘉园物业管理处经理董先生说。尽管报装充电桩的业主吴先生在申请中明确一旦发生事故愿意担责,但物业方仍对后续风险有顾虑,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更明确的指引。

在未有明确指引前,有物管方对报装充电桩的业主提出更加高要求,尽量降低家用充电桩安装后带来的风险。中海物业佛山分公司助理总经理汪剑光介绍,通过收集市内多位中海业主诉求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物管方在充电桩安装流程中明确,车主不仅要在车位监控死角配套安装24小时监视器,还要同步在车位上方安装低温喷淋装置,在充电桩旁配套灭火器,以便物管方及时发现隐患和处理意外情况。

公共利益也是家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寰宇城小区就规定,一旦周边车位的业主反对,物业方就无法出具同意书了。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看来,如果安装的充电桩位于两个车位之间或墙上等位置,相当于使用了共有物业部分,那么按照《物权法》规定应当征得共有人同意。

破题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流程标准和补贴

“充电桩安装管理需要有指引。”作为物管方,汪剑光直言,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申请条件、协调机制、流程的文件,让物管方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蔺存宝则关注到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的管理单位和法律责任问题。他认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过程中,与之相关的每个环节该由谁来管理、产生的问题该由谁来负责,相关政策和法律需要跟上。

“统一制定相应的申报流程、技术标准和财政补贴政策,减少、减轻供电部门和小区物管方的重复工作及责任风险。”市政协委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曾小明建议,市、区相关部门应在宏观上进行统一领导、规范和协调,在中、微观上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协调的专门机构统一相关流程、标准和补贴政策,在具体申报建设家用充电桩的流程中,取消供电部门要求业主提供的《物业同意书》,统一规范各小区对充电桩建设的技术、安全要求以及小区全体业主的赞同户数比例,并对充电桩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对于没有产权车位的小区,曾小明认为,可以由政府负责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充电桩建设涉及的因素比较多,并存在着技术和安全比较高的要求。”曾小明总结道,现阶段政府部门应该主导建设的流程和内容,加强过程管控,减少申报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

他山之石

规范部门职责及规划建设

针对家用充电桩入小区的问题,河南郑州、湖南长沙等城市陆续出台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文件,引导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在部门职责上,2017年5月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具体列出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市发展改革委职责是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由市物价局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电价政策,研究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而市住房和保障局则负责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协调物管公司配合业主做好加装充电设施工作。

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则明确,现有住宅可由私人申请建设,或由充电桩运营方统一承建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予以支持。用户专用充电桩与电动乘用车按照约1∶1的比例进行配置,先期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按实际需求逐步建设。

来源:佛山日报

原标题:佛山新能源汽车超过万辆 宜统一充电桩安装标准

最新更新时间:04/1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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