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聂琳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肖渭明在4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五大类76大项279项具体成果已经全部按计划进度完成,其中有的成果还转入了常态化工作,将持续予以推进。
他总结称,这279项成果具有以下五个特点。第一,深化合作共识,政策沟通取得新成效。第二,聚焦重点项目,促进设施互联互通。第三,扩大产业投资,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第四,加强资金支持,资金融通更加多元化。第五,密切人文交流,民心相通更趋紧密。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新闻会上发表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和展望》。根据报告,2013-2018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27.4%;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超过4000亿美元。
有记者提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债务问题,肖渭明称,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没有任何国家因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背上所谓的债务负担,落入所谓的债务陷阱。相反,凡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都得到了很快速的发展。所以,所谓的“债务陷阱”是个伪命题。
“如果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企业要发展,首先要自我积累。但是,如果当你看到有前景、当你有信心的时候,就应该加大力度,实现发展,这时候可能要加一些杠杆……有些相对落后的国家,或者债务负担比较沉重的国家,我认为他们不应该丧失发展的权利,或者说不应该丧失通过加一点杠杆来发展的权利。”商务部综合司巡视员宋立洪说。
宋立宏补充称,无论是借款的国家、贷款的国家,还是参与这个合作的企业,都应该有些要求,即借债的国家应该约束自己的财政,要着力发展经济,特别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加快工业化进程。对于提供贷款的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以及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国家,有义务帮助这些相对落后的国家改善融资条件。而对于参与建设的企业,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合理管控自己的风险。
“所以,在债务这个问题上,只要是各方共同努力,我们完全可以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即使一些国家可能现在处于债务的高峰,随着它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债务一定会逐步降下来。但是如果没有发展,没有奋斗,那就永远没有希望。”他说。
对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对世界的意义,肖渭明表示,对我们中国自身来讲,“一带一路”是促进我们对外开放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管总规划。对世界来讲,它提供了一个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公共平台,同时是促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将于4月25-27日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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