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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一律死刑能否救得了孩子?放宽收养制度或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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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一律死刑能否救得了孩子?放宽收养制度或可行

6月17日,一条要求“对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消息刷爆社交网络,相关话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讨论。事实上,我国已有对犯罪情节严重的人贩子处以死刑的先例,但“一律死刑”是否真的救得了孩子?多名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反对,也有建议称死刑并不能根治问题,而应放宽收养制度,解决买方市场需求。

图片来源:cfp

6月17日,一条“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消息刷爆社交网络,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表态支持对人贩子一律处以死刑。相关话题持续发酵,引发广泛讨论。

尽管期间有人曾质疑该消息是某公司盈利手段,但讨论的焦点仍集中于“是否应一律判死”之上。新华网当晚发起了一次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有72431人参与调查,其中79.2%的网民支持贩卖儿童死刑,49.4%的人表示“知道是营销行为后还会转发该消息”,71%的同意处死人贩子后就没有儿童拐卖。

事实上,在我国,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情节,并没有回避死刑,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先例。根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起刑点是5年,如果有加重情节,可判10年以上至无期。所谓加重情节,即拐卖3人以上、使用暴力手段、有奸淫行为等。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判死的先例:人贩子蓝树山因拐卖34名儿童,于今年初被执行死刑;甘肃一名女童在拐卖途中车祸身亡,人贩子利用女童尸体伪造事故骗保,也因此于今年被处以死刑。

除了不避讳判死,拐卖儿童的重刑率也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均值。腾讯网5月的一篇文章引用最高法统计数据,自2008年至2009年末,人民法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即为重刑)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以上。

潘娜是一名三岁孩子的母亲,17日她也曾在社交平台转发支持“一律判死”的消息。接受界面记者采访时,潘娜称,在此之前,她看过很多关于拐卖儿童的报道,一想到自己的孩子有可能面临如此遭遇“几乎无法呼吸”,“我认为只有判死刑,才能震慑他们。”持类似潘娜想法的人士并不在少数。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一直在公开场合主张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当判处死刑,并表示只有如此,才能震慑此类犯罪。

然而,对于“一律判死”的呼声,多名法学界人士从专业角度予以反对。法学博士姜晓妍接受新华网采访时称,如果人贩一律判死,更可能的会使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广州律师张慧也表示,犯罪分子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原则。即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不是最好的办法”,同时“死刑也未必能根治人贩子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长期呼吁废除死刑,在17日晚上,他就此事发布微博称:“动辄使用死刑,看上去很解恨,但实际上会导致更普遍的规避和逃脱。刑罚的效用不在严厉,而在于无可逃逸。”

此外,讨论的焦点也衍伸至对拐卖市场中买方需求的讨论。

尽管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人贩子的重刑率较高。但亦有人士表示,对买方的处罚仍然偏轻。据新华网报道,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松曾侦办多起儿童拐卖案件,在他看来,当前的司法实践,对人贩子的处罚较为严厉,但卖孩子的群体成为打击盲点,收买者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这种做法则是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严刑峻法威慑之外,也有建议称应放宽收养制度,以此解决买方市场需求。我国目前想通过非己生育方式拥有孩子的人群依然庞大。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左右不孕不育患者,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就有1对面临生育困难,不孕不育率高达12.5%至15%。然而我国当下的收养儿童体制,被官方垄断,儿童福利院垄断了合法收养几乎所有的供给。

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数比前一年下降10.4%,比2006年下降50.2%。民进中央在2015年的递交的两会提案称,经过调研,这是由于收养门槛过高,对外优先的政策损害了中国收养家庭的利益和积极性。此外,今年两会上,32名人大代表提出修改收养法,称收养法规定滞后,收养条件过高,收养程序不完善,对非法收养行为缺乏监督,致使私自收养、拐卖儿童等现象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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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一律死刑能否救得了孩子?放宽收养制度或可行

6月17日,一条要求“对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消息刷爆社交网络,相关话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讨论。事实上,我国已有对犯罪情节严重的人贩子处以死刑的先例,但“一律死刑”是否真的救得了孩子?多名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反对,也有建议称死刑并不能根治问题,而应放宽收养制度,解决买方市场需求。

图片来源:cfp

6月17日,一条“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消息刷爆社交网络,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表态支持对人贩子一律处以死刑。相关话题持续发酵,引发广泛讨论。

尽管期间有人曾质疑该消息是某公司盈利手段,但讨论的焦点仍集中于“是否应一律判死”之上。新华网当晚发起了一次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有72431人参与调查,其中79.2%的网民支持贩卖儿童死刑,49.4%的人表示“知道是营销行为后还会转发该消息”,71%的同意处死人贩子后就没有儿童拐卖。

事实上,在我国,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情节,并没有回避死刑,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先例。根据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起刑点是5年,如果有加重情节,可判10年以上至无期。所谓加重情节,即拐卖3人以上、使用暴力手段、有奸淫行为等。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判死刑。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判死的先例:人贩子蓝树山因拐卖34名儿童,于今年初被执行死刑;甘肃一名女童在拐卖途中车祸身亡,人贩子利用女童尸体伪造事故骗保,也因此于今年被处以死刑。

除了不避讳判死,拐卖儿童的重刑率也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均值。腾讯网5月的一篇文章引用最高法统计数据,自2008年至2009年末,人民法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即为重刑)在60%以上,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以上。

潘娜是一名三岁孩子的母亲,17日她也曾在社交平台转发支持“一律判死”的消息。接受界面记者采访时,潘娜称,在此之前,她看过很多关于拐卖儿童的报道,一想到自己的孩子有可能面临如此遭遇“几乎无法呼吸”,“我认为只有判死刑,才能震慑他们。”持类似潘娜想法的人士并不在少数。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一直在公开场合主张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当判处死刑,并表示只有如此,才能震慑此类犯罪。

然而,对于“一律判死”的呼声,多名法学界人士从专业角度予以反对。法学博士姜晓妍接受新华网采访时称,如果人贩一律判死,更可能的会使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广州律师张慧也表示,犯罪分子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原则。即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不是最好的办法”,同时“死刑也未必能根治人贩子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长期呼吁废除死刑,在17日晚上,他就此事发布微博称:“动辄使用死刑,看上去很解恨,但实际上会导致更普遍的规避和逃脱。刑罚的效用不在严厉,而在于无可逃逸。”

此外,讨论的焦点也衍伸至对拐卖市场中买方需求的讨论。

尽管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人贩子的重刑率较高。但亦有人士表示,对买方的处罚仍然偏轻。据新华网报道,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松曾侦办多起儿童拐卖案件,在他看来,当前的司法实践,对人贩子的处罚较为严厉,但卖孩子的群体成为打击盲点,收买者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这种做法则是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除了严刑峻法威慑之外,也有建议称应放宽收养制度,以此解决买方市场需求。我国目前想通过非己生育方式拥有孩子的人群依然庞大。中国人口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5000万左右不孕不育患者,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就有1对面临生育困难,不孕不育率高达12.5%至15%。然而我国当下的收养儿童体制,被官方垄断,儿童福利院垄断了合法收养几乎所有的供给。

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数比前一年下降10.4%,比2006年下降50.2%。民进中央在2015年的递交的两会提案称,经过调研,这是由于收养门槛过高,对外优先的政策损害了中国收养家庭的利益和积极性。此外,今年两会上,32名人大代表提出修改收养法,称收养法规定滞后,收养条件过高,收养程序不完善,对非法收养行为缺乏监督,致使私自收养、拐卖儿童等现象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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