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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提速,未来可能还有重磅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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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提速,未来可能还有重磅文件出台

专家表示,这次授权是分阶段、分层次、分类授权,是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否达成里程碑式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但方案的公布意味着以授权经营体制为核心的国资改革已经进入快车道,接下来一些重磅政策仍可能出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辛圆

4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要“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政企不分不仅影响国内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也让中国对外开放政策饱受争议和质疑。在习近平主席讲话过后,一份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磅文件落地,以清单管理和分类授权为标志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正在提速,它将让国企走向更加市场化的规范运作。

国务院4月28日对外发布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方案明确,到2022年要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出资人代表机构加快转变职能和履职方式,切实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

授权放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

本次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二是强化章程约束,三是发挥董事作用,四是创新监管方式。

国资改革专家李锦指出,授权清单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意味着经营权将更多下放到企业,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增加企业活力。

“改革授权经营体制可以看做是“牵住国资改革的‘牛鼻子’,”他对界面新闻称,国资委的问题是长时间所有权、经营权和分配权一把抓,国资监管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可以说,明确国资委的定位是本轮以管资本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李锦说。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当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概念,在决定的第二部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中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2014年7月,国资委公布首批国企改革试点名单,选择了中粮集团、国投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陆续将重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激励约束等21项权利归位于或授予企业。2016年,投资公司试点扩围,新增了神华集团、中国五矿、宝武集团等6家试点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则在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但此后,这项被称为“两类公司”试点的改革进度明显放缓,2017年和2018年都没有新增任何试点企业。

不过,去年7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后,“两类公司”试点改革又有了加速的迹象。去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提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也是改革乘数效应最大的阶段,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要求“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2019年初,国资改革终于加速,国资委新增11家央企进行“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加上之前10家试点企业,目前总共有21家试点企业,占央企总数约五分之一。

4月17日,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到新兴际华集团调研时强调,要加大对企业的放权力度,强调正向激励。此前一天,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下一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放权授权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目前正在做放权清单。

根据本次方案,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他商业类企业(含产业集团)、公益类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

方案强调,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说,出资人代表机构要结合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治理能力、管理基础等,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维护好股东合法权益。

对于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来说,例如对未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方案提出,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出资人代表机构主要对集团公司层面实施监管或依据股权关系参与公司治理,不干预集团公司以下各级企业生产经营具体事项。

李锦强调,从授权分类这点来看,在某些特殊领域仍不排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但也要限定在基本不对市场配置资源产生影响的前提下,国资委此时结合授权可以深入研究不同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实施方案等具体内容。

“这次授权是分阶段、分层次、分类授权,是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否达成里程碑式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但方案的公布意味着以授权经营体制为核心的国资改革已经进入快车道,接下来一些重磅政策仍可能出现。”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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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提速,未来可能还有重磅文件出台

专家表示,这次授权是分阶段、分层次、分类授权,是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否达成里程碑式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但方案的公布意味着以授权经营体制为核心的国资改革已经进入快车道,接下来一些重磅政策仍可能出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辛圆

4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要“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政企不分不仅影响国内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也让中国对外开放政策饱受争议和质疑。在习近平主席讲话过后,一份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磅文件落地,以清单管理和分类授权为标志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正在提速,它将让国企走向更加市场化的规范运作。

国务院4月28日对外发布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授权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方案明确,到2022年要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出资人代表机构加快转变职能和履职方式,切实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

授权放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

本次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二是强化章程约束,三是发挥董事作用,四是创新监管方式。

国资改革专家李锦指出,授权清单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意味着经营权将更多下放到企业,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增加企业活力。

“改革授权经营体制可以看做是“牵住国资改革的‘牛鼻子’,”他对界面新闻称,国资委的问题是长时间所有权、经营权和分配权一把抓,国资监管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可以说,明确国资委的定位是本轮以管资本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李锦说。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当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概念,在决定的第二部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中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2014年7月,国资委公布首批国企改革试点名单,选择了中粮集团、国投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陆续将重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激励约束等21项权利归位于或授予企业。2016年,投资公司试点扩围,新增了神华集团、中国五矿、宝武集团等6家试点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则在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但此后,这项被称为“两类公司”试点的改革进度明显放缓,2017年和2018年都没有新增任何试点企业。

不过,去年7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后,“两类公司”试点改革又有了加速的迹象。去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提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也是改革乘数效应最大的阶段,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要求“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2019年初,国资改革终于加速,国资委新增11家央企进行“两类公司”改革试点。加上之前10家试点企业,目前总共有21家试点企业,占央企总数约五分之一。

4月17日,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到新兴际华集团调研时强调,要加大对企业的放权力度,强调正向激励。此前一天,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下一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放权授权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目前正在做放权清单。

根据本次方案,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他商业类企业(含产业集团)、公益类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定期评估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内容主要包括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方面授权放权内容。

方案强调,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说,出资人代表机构要结合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点、治理能力、管理基础等,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维护好股东合法权益。

对于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来说,例如对未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方案提出,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出资人代表机构主要对集团公司层面实施监管或依据股权关系参与公司治理,不干预集团公司以下各级企业生产经营具体事项。

李锦强调,从授权分类这点来看,在某些特殊领域仍不排除政府直接管理企业,但也要限定在基本不对市场配置资源产生影响的前提下,国资委此时结合授权可以深入研究不同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实施方案等具体内容。

“这次授权是分阶段、分层次、分类授权,是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否达成里程碑式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但方案的公布意味着以授权经营体制为核心的国资改革已经进入快车道,接下来一些重磅政策仍可能出现。”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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