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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最爱漫威宇宙、金庸江湖?真相让人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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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最爱漫威宇宙、金庸江湖?真相让人泪目

人人皆中二,遇见平行宇宙中的自己。

文|张书乐

第一次遇上江湖和宇宙,你多小?

似乎遇到这个问题的人,总会给出个相似且散漫的神回复:认识字开始吧。

如果把“遇”换成“爱”,这个答案则变得略显精准些——中学阶段,就是那个上课时,男看武侠、女读言情的青春期。

“中二”,成为了金庸的江湖与漫威的宇宙,一个至关重要的标签。

甭管你现在是中二、文艺(普通、二逼)青年、油腻中年还是英雄迟暮,也就由此逃不出江湖和宇宙的“引力波”了。

谁不是“一遇杨过误终身”,改之不悔

杨过,远比令狐冲更受到少男少女的喜爱,只因他更加叛逆。那种同样中二但看着萌蠢的段誉,还是算了吧。

坏学生杨过从少年到中年,都是一个中二病严重的问题人物,这让他成为金庸群侠中,颇有些特立独行、兼人气旺旺,尤其是女读者眼中。

没别的,大多数人遇到《神雕侠侣》时,往往是“自我意识过盛、狂妄,又觉得不被理解、自觉不幸”的中二病发作的阶段,也就是通俗的叛逆青春状态。

蜘蛛侠彼得·帕克,也是漫威宇宙所有制服英雄里,最具人气的形象,和DC的超人、蝙蝠侠合称为超级英雄中的“超蝙虫”三巨头。

人气如此旺盛的根源,和神雕大侠杨过的套路差不多,就是够中二。

以至于在漫威最不景气的1990年代,只能靠卖旗下英雄活命,小蜘蛛就是第一个被买走,并随即被索尼拍成了电影,大热。也顺便导致了漫威宇宙成型快10年,才好不容易通过谈判,让小蜘蛛“归队”复仇者联盟。

最耐人寻味的是两位大英雄,都有中二病患者们特别津津乐道的“名言”。

小蜘蛛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杨过则是他郭伯伯“取个名字叫作杨过,字改之”。

然而,二人的行为处事更偏重于率性而为的叛逆,能力或许日渐增大,责任却是偶尔负之、大事负之,而更多的处事则过而不改,甚至死不悔改。

对于总和自己不对付的中年男老师,直接殴打之;对于亦师亦友亦母的美女老师,情愫暗生;对于同样中二心性的老顽童周伯通,拜个把子又如何;对于一路遇见的靓妹,轻佻撩之又何妨,至于“一遇杨过误终身”,误就误吧。杨过的成长历程,就是一个武功越来越好,中二病却一直不好的大侠养成游戏,恰恰时时刻刻都和少男少女的叛逆相契合。

“吹着自在的口哨开着自编的玩笑、一千次的重复潇洒把寂寞当作调料”《十六岁的花季》中的这首主题歌,也是唱给所有中二病青年们听得。

杨过如此,彼得·帕克亦如此。

蜘蛛侠刚刚获得能力时,想的不是维护正义,而是赶快去赚钱;好不容易“回归”复仇者联盟,却一路就像个追星小粉丝,拿着DV到处拍偶像英雄们,尽管他内心里也唱着“外面的天空好狭小、我的理想比天高”,但真正能力大不大、还在其次,先“在这多彩的季节里,编首歌唱给自己”才是关键。

反而,杨过的退强兵、杀大汗,蜘蛛侠屡败邪恶对手的图谋,都不过是他们率性叛逆的副产品,硬塞个“侠之大者”的感召,反而古惑;越言说“责任越大”,越显搞笑。

吃瓜群众越看越像自己,越看越觉得自己该如此,就路转粉且深爱了。

“一遇杨过误终身”,好事!男女皆如此,杨过就是江湖和宇宙的代名词,不遇上,终身憾!

遇上了,误终身。隔壁不就有个杨不悔吗?改之、不悔,好登对!

金老先生,好调皮。

人人皆中二,遇见平行宇宙中的自己

有意思的是,就算是高来高去、孤傲独行惯了的黄药师,也免不了想要和杨过这个小兄弟结拜一下,订个忘年交。

没别的,黄药师从杨过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青春年少,与冯蘅的风花雪月,彼时的黄药师自然还是离经叛道、狂傲不羁,却远没有后来那般性格乖戾,是个标准中二。

至于令狐冲、五霸岗上会群豪,自是潇洒不羁,够二、不中。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才叫放浪形骸,够中二。

尽管思过崖上和小师妹的纠纠缠缠,并被福建山歌打败的往事,多少让人不爽,就好像段誉之于神仙姐姐的屡败屡战,同样透着股年少无知任轻狂味道:

中二时代,谁没被女(男)神拒绝过?哪怕早脱离中二的金大侠,都被夏梦给拒的死死地,也就无伤大雅,反而值得在年长后、回味和称道一下了。

这才叫沉浸,读者与角色,彼就是我,我就是你,不分彼此。然后永不能忘。

或许这也是古龙家的楚留香,总是给人过于潇洒,渐行渐远而始终不敌金庸群侠的关键所在。

漫威的超级英雄,同样是把中二们当作主力读者看待的,只不过它家的中二没那么多痴男怨女。人家那旮沓,本就不太流行言情。

斯塔克虽说是个典型的油腻中年。

没关系,他够二,二在够都缺陷;哪怕是雷神托尔,没了锤子、就变成了弱鸡,手拿锤子、就神气活现、不可一世;依然很二。

漫威的这种有缺陷的超级英雄象谁?

一定要拿出个对比来,倒不妨用希腊神话中的半神们来对应。比起其他远古神话里的众神与英雄,希腊英雄和众神都是问题“少年”:

阿喀琉斯是个自大狂、奥德修斯是个大骗子,最有名的海格力斯,他的英雄事迹看起来更像一个为了刷存在感而好事坏事都做,只是显示浑身肌肉的小男孩。

结果,这样的半神反而流芳百世了,就好像隔壁的那个参孙一样,比起更英明神武的摩西、扫罗和大卫,更容易让人觉得亲切。

所以,战五渣的美国队长就因太过完美,少了存在感。

在关键时刻竟然斗尬舞的星爵,到让人眼前一亮。

水至清则无鱼,放在这里刚刚好!

别说鱼,太完美、女朋友都难找。

阿喀琉斯之踵这个西方哲学里经常讨论的主题,跑到永远主角光环的复仇者联盟里,不再致命,反而挚爱。

常常想,美国队长如果跑到金庸的江湖该如何?

活脱脱一个伟光正的耶律齐,活该十六年都学不会岳父郭靖的盖世神功。

还好,在《美国队长3:内战》中,他“洗心革面、重新做“雄”,不再那么政治正确了,倒是赢得了叫好,还有美人。

都说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既然是童话,就理当如此,让中年人总能梦回中二。

爱江山更爱美人,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从中二到青年,然后油腻中年,是自然规律,不可逆转,也不可能永远沉迷在中二的幻想中。可为什么中青年还需要江湖吗?

记得在《邪不压正》里饰演“华北第一影评人”的真影评人史航曾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吐槽张纪中版《笑傲江湖》里那首插曲。

大意是说刘欢、王菲唱功一流,不过歌词里什么“正义不倒、会盟天下英豪、无招胜有招”,听着特别扭。越听越像是唱给岳不群和左冷禅的赞歌,笑傲的哪边的江湖。

江湖和宇宙,在金庸与斯坦·李的设定里,本就是一个与庙堂和政治不兼容的体系,可以随历史潮流起伏,却不能兼(见)容与朝廷,哪怕拯救地球N+1次的立方。

即使是到了张无忌这般,马上当皇帝的角色,也必在小河沟里翻个船,被朱元璋设计诳一下,立马远遁千里、画眉余生。

倒是李丽芬为《倚天屠龙记》献唱的那段“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才算是真正知道大侠与英雄们的内心抉择。

本就该“不醉不罢休、东边儿我的美人哪、西边儿黄河流!”

他(王子)们(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童话陪伴的童年,让每一个人都有了玫瑰色的幻想,或者说世界观、人生观的底色。

之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难免“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但甭管何时,都不用上升到哲学层面,就看现实,各种舍得,作为时不时爆发的悖论,总构成了人生中最大的哲学问题——做人难、难做人。

自古忠孝难两全!东方哲学的刷屏次数最高之悖论,在每一个人身上直播、重播和被点播。

结果呢?被选择的往往是最正确、最利己却最无情的那个选项。

谁能达成“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境界?别试着举温莎公爵为例,不靠谱。还有霸王别姬,也只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外加小说家言。

哦!还有人选了爱“江珊”、更爱美人,过把瘾就死,那叫自欺欺人。

唯有江湖才能成为“避难所”:

想想张无忌,看看令狐冲,就算是东方不败,都够资格为你解忧;至于那个绣花枕头陈家洛,活该被人唾弃。

唯有宇宙才能舒展“小确幸”:

超级英雄们都没有恋爱难题,英雄美女总相伴,谈个恋爱简直就是和打怪升级同步的兼职任务。此外,江山在握、美人在怀,好不悠哉。

“骗人”的童话在告诉每个人,抉择的方向:或者大侠,就选个情、不负义,或者英雄,就谈个情、打打怪。

做不到?那是能力弱,要不再去修炼个五百年,或者买个锤子,或者一不小心遇见了“杨不悔”,让她替你选。

实在没办法,就翻翻书、追追剧,看能不能熬过危机吧!

差点忘了石破天!侠客行藏着的真相

世人皆受教化苦,这才有了江湖和宇宙的施展空间。

尽管,偶尔,郭大侠要来给过儿传授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钢铁侠先生会给小蜘蛛当一下英雄行为规范导师,哪怕他自己就是个老不正经。

但江湖和宇宙中,最好的还是无拘无束任我行。比如石破天。

在金庸群侠中,这位主角算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仅有的那点影响,还被梁朝伟版的《侠客行》给折腾的走了样。

但他的结局很少见:一路奇遇、一路升级,最终破解侠客岛终极谜案的石破天大侠,兜兜转转就回到了小时候居住的荒山。

神功无敌、号令武林,或是绝代佳人,石破天都有,似乎都没太当回事,就算是他自己的身世,人人都知道、唯独他自己迷茫,也没有刻意去找寻。

归宿,成了石破天最终的选择。其他的路都是被人带着走、踏平坎坷成大道也就罢了。

灭霸这个当然的超级反派,也和石破天有着同样的选择。

当他集齐“七颗龙珠”(六颗无限宝石),召唤“神龙”(打个响指),实现愿望(毁灭一半宇宙)后,他选择去了个无人居住的行星,变成了安分的农民,想像个隐士一样虚度余生。

当然,电影《复仇者联盟3》的这个镜头,本身和漫画的不一致。

在此,咱们以传播里最广的那款电影为“正史”,漫画当补充;就好像金庸小说,我们以修订版为准,而非新修版或连载版。

为何会如此?这明明就是开启了老年退休模式,这两位意气风发的正反A角,咋学起了“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尽管,最后灭霸还是要被雷神一刀砍了脑袋。

真相或许就在李白那首《侠客行》的末尾:“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谪仙人说的明白,要做人就要像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别学那腐儒,白首著书,老死窗下。

不好意思,李太白用诗写出的人生理想,其践行的结果就是没结果。

金大侠的《侠客行》里,这首诗成了武功秘籍,高能来了:

石破天不识一字,满眼望去,只见到石壁上所刻画之文字之形状,诗句图形,在他眼中只是导引内息流动或剑势走向的指示。最后一座山洞的蝌蚪文字更是打通内息,融会贯通剑法、轻功、内功等高深武功的关键。

咋回事?不就是前辈高人们都想太多了?

或许!更有可能的是,本身武侠江湖的结局就该如此——别按李白的诗意去练,虽不火入魔、也难成神功,往往变成自说自话、各执一词,而最终结局依然落得个白首太玄经而已。

不如看图说话、求个解脱,最终兜兜转转,回到荒山野地里,享受孤独与逍遥。

就好似漫威里的奥丁,这个众神之父,尽管极尽权力与荣华,在诸神黄昏里,也选择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悄然离去,如同写下这句话的海子那般。

倒也和北欧神话里的奥丁和诸神黄昏,两种叙事、一般结果。

同样的选择,也出现在了北丐洪七公、东邪黄药师这些老人的身上,不过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时不时出来刷个存在,然后飘然离去。

“人生就是大闹一场,悄然离去。”金庸不就是这么想的嘛。这或许才是他渴望而不可及的人生结局,只能用小说家言,付诸江湖了。

顺便,在石破天之后,江湖也崩坏了。从此神功不见,只有技击。

看金庸笔下明末清初的侠士们,战斗力直线下降,或许真如新垣平胡诌的那个《剑桥简明金庸武侠史》一般无二。

顺便,复仇者联盟的英雄们,也貌合神离。

尽管携手对敌,但都各自为战,无所谓秩序。本来英雄们就是最不乐意遵守秩序的。而他们的结局,如果真有,或许也就是灭霸的那个选择。

灭霸一个响指,金大侠和李龙套就携手走了。还好,“造物主”消失了,江湖和宇宙却永生,供我们游戏、意淫、玩味、自许。

特别想用两位大侠隔壁老王家的一句歌词和台词,作为对他们的凭吊之语。

一个居庙堂之高:“岁月啊!你带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1994版电视剧《三国演义》片尾曲《历史的天空》)

另一个相爱相杀:就一个标题:《为什么世界不需要超人》(2006年电影《超人归来》中女主角路易丝的普利策获奖新闻)。

不解释了,解释永远是苍白的,个中滋味,唯有自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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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最爱漫威宇宙、金庸江湖?真相让人泪目

人人皆中二,遇见平行宇宙中的自己。

文|张书乐

第一次遇上江湖和宇宙,你多小?

似乎遇到这个问题的人,总会给出个相似且散漫的神回复:认识字开始吧。

如果把“遇”换成“爱”,这个答案则变得略显精准些——中学阶段,就是那个上课时,男看武侠、女读言情的青春期。

“中二”,成为了金庸的江湖与漫威的宇宙,一个至关重要的标签。

甭管你现在是中二、文艺(普通、二逼)青年、油腻中年还是英雄迟暮,也就由此逃不出江湖和宇宙的“引力波”了。

谁不是“一遇杨过误终身”,改之不悔

杨过,远比令狐冲更受到少男少女的喜爱,只因他更加叛逆。那种同样中二但看着萌蠢的段誉,还是算了吧。

坏学生杨过从少年到中年,都是一个中二病严重的问题人物,这让他成为金庸群侠中,颇有些特立独行、兼人气旺旺,尤其是女读者眼中。

没别的,大多数人遇到《神雕侠侣》时,往往是“自我意识过盛、狂妄,又觉得不被理解、自觉不幸”的中二病发作的阶段,也就是通俗的叛逆青春状态。

蜘蛛侠彼得·帕克,也是漫威宇宙所有制服英雄里,最具人气的形象,和DC的超人、蝙蝠侠合称为超级英雄中的“超蝙虫”三巨头。

人气如此旺盛的根源,和神雕大侠杨过的套路差不多,就是够中二。

以至于在漫威最不景气的1990年代,只能靠卖旗下英雄活命,小蜘蛛就是第一个被买走,并随即被索尼拍成了电影,大热。也顺便导致了漫威宇宙成型快10年,才好不容易通过谈判,让小蜘蛛“归队”复仇者联盟。

最耐人寻味的是两位大英雄,都有中二病患者们特别津津乐道的“名言”。

小蜘蛛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杨过则是他郭伯伯“取个名字叫作杨过,字改之”。

然而,二人的行为处事更偏重于率性而为的叛逆,能力或许日渐增大,责任却是偶尔负之、大事负之,而更多的处事则过而不改,甚至死不悔改。

对于总和自己不对付的中年男老师,直接殴打之;对于亦师亦友亦母的美女老师,情愫暗生;对于同样中二心性的老顽童周伯通,拜个把子又如何;对于一路遇见的靓妹,轻佻撩之又何妨,至于“一遇杨过误终身”,误就误吧。杨过的成长历程,就是一个武功越来越好,中二病却一直不好的大侠养成游戏,恰恰时时刻刻都和少男少女的叛逆相契合。

“吹着自在的口哨开着自编的玩笑、一千次的重复潇洒把寂寞当作调料”《十六岁的花季》中的这首主题歌,也是唱给所有中二病青年们听得。

杨过如此,彼得·帕克亦如此。

蜘蛛侠刚刚获得能力时,想的不是维护正义,而是赶快去赚钱;好不容易“回归”复仇者联盟,却一路就像个追星小粉丝,拿着DV到处拍偶像英雄们,尽管他内心里也唱着“外面的天空好狭小、我的理想比天高”,但真正能力大不大、还在其次,先“在这多彩的季节里,编首歌唱给自己”才是关键。

反而,杨过的退强兵、杀大汗,蜘蛛侠屡败邪恶对手的图谋,都不过是他们率性叛逆的副产品,硬塞个“侠之大者”的感召,反而古惑;越言说“责任越大”,越显搞笑。

吃瓜群众越看越像自己,越看越觉得自己该如此,就路转粉且深爱了。

“一遇杨过误终身”,好事!男女皆如此,杨过就是江湖和宇宙的代名词,不遇上,终身憾!

遇上了,误终身。隔壁不就有个杨不悔吗?改之、不悔,好登对!

金老先生,好调皮。

人人皆中二,遇见平行宇宙中的自己

有意思的是,就算是高来高去、孤傲独行惯了的黄药师,也免不了想要和杨过这个小兄弟结拜一下,订个忘年交。

没别的,黄药师从杨过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青春年少,与冯蘅的风花雪月,彼时的黄药师自然还是离经叛道、狂傲不羁,却远没有后来那般性格乖戾,是个标准中二。

至于令狐冲、五霸岗上会群豪,自是潇洒不羁,够二、不中。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才叫放浪形骸,够中二。

尽管思过崖上和小师妹的纠纠缠缠,并被福建山歌打败的往事,多少让人不爽,就好像段誉之于神仙姐姐的屡败屡战,同样透着股年少无知任轻狂味道:

中二时代,谁没被女(男)神拒绝过?哪怕早脱离中二的金大侠,都被夏梦给拒的死死地,也就无伤大雅,反而值得在年长后、回味和称道一下了。

这才叫沉浸,读者与角色,彼就是我,我就是你,不分彼此。然后永不能忘。

或许这也是古龙家的楚留香,总是给人过于潇洒,渐行渐远而始终不敌金庸群侠的关键所在。

漫威的超级英雄,同样是把中二们当作主力读者看待的,只不过它家的中二没那么多痴男怨女。人家那旮沓,本就不太流行言情。

斯塔克虽说是个典型的油腻中年。

没关系,他够二,二在够都缺陷;哪怕是雷神托尔,没了锤子、就变成了弱鸡,手拿锤子、就神气活现、不可一世;依然很二。

漫威的这种有缺陷的超级英雄象谁?

一定要拿出个对比来,倒不妨用希腊神话中的半神们来对应。比起其他远古神话里的众神与英雄,希腊英雄和众神都是问题“少年”:

阿喀琉斯是个自大狂、奥德修斯是个大骗子,最有名的海格力斯,他的英雄事迹看起来更像一个为了刷存在感而好事坏事都做,只是显示浑身肌肉的小男孩。

结果,这样的半神反而流芳百世了,就好像隔壁的那个参孙一样,比起更英明神武的摩西、扫罗和大卫,更容易让人觉得亲切。

所以,战五渣的美国队长就因太过完美,少了存在感。

在关键时刻竟然斗尬舞的星爵,到让人眼前一亮。

水至清则无鱼,放在这里刚刚好!

别说鱼,太完美、女朋友都难找。

阿喀琉斯之踵这个西方哲学里经常讨论的主题,跑到永远主角光环的复仇者联盟里,不再致命,反而挚爱。

常常想,美国队长如果跑到金庸的江湖该如何?

活脱脱一个伟光正的耶律齐,活该十六年都学不会岳父郭靖的盖世神功。

还好,在《美国队长3:内战》中,他“洗心革面、重新做“雄”,不再那么政治正确了,倒是赢得了叫好,还有美人。

都说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既然是童话,就理当如此,让中年人总能梦回中二。

爱江山更爱美人,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从中二到青年,然后油腻中年,是自然规律,不可逆转,也不可能永远沉迷在中二的幻想中。可为什么中青年还需要江湖吗?

记得在《邪不压正》里饰演“华北第一影评人”的真影评人史航曾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吐槽张纪中版《笑傲江湖》里那首插曲。

大意是说刘欢、王菲唱功一流,不过歌词里什么“正义不倒、会盟天下英豪、无招胜有招”,听着特别扭。越听越像是唱给岳不群和左冷禅的赞歌,笑傲的哪边的江湖。

江湖和宇宙,在金庸与斯坦·李的设定里,本就是一个与庙堂和政治不兼容的体系,可以随历史潮流起伏,却不能兼(见)容与朝廷,哪怕拯救地球N+1次的立方。

即使是到了张无忌这般,马上当皇帝的角色,也必在小河沟里翻个船,被朱元璋设计诳一下,立马远遁千里、画眉余生。

倒是李丽芬为《倚天屠龙记》献唱的那段“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才算是真正知道大侠与英雄们的内心抉择。

本就该“不醉不罢休、东边儿我的美人哪、西边儿黄河流!”

他(王子)们(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童话陪伴的童年,让每一个人都有了玫瑰色的幻想,或者说世界观、人生观的底色。

之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难免“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但甭管何时,都不用上升到哲学层面,就看现实,各种舍得,作为时不时爆发的悖论,总构成了人生中最大的哲学问题——做人难、难做人。

自古忠孝难两全!东方哲学的刷屏次数最高之悖论,在每一个人身上直播、重播和被点播。

结果呢?被选择的往往是最正确、最利己却最无情的那个选项。

谁能达成“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境界?别试着举温莎公爵为例,不靠谱。还有霸王别姬,也只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外加小说家言。

哦!还有人选了爱“江珊”、更爱美人,过把瘾就死,那叫自欺欺人。

唯有江湖才能成为“避难所”:

想想张无忌,看看令狐冲,就算是东方不败,都够资格为你解忧;至于那个绣花枕头陈家洛,活该被人唾弃。

唯有宇宙才能舒展“小确幸”:

超级英雄们都没有恋爱难题,英雄美女总相伴,谈个恋爱简直就是和打怪升级同步的兼职任务。此外,江山在握、美人在怀,好不悠哉。

“骗人”的童话在告诉每个人,抉择的方向:或者大侠,就选个情、不负义,或者英雄,就谈个情、打打怪。

做不到?那是能力弱,要不再去修炼个五百年,或者买个锤子,或者一不小心遇见了“杨不悔”,让她替你选。

实在没办法,就翻翻书、追追剧,看能不能熬过危机吧!

差点忘了石破天!侠客行藏着的真相

世人皆受教化苦,这才有了江湖和宇宙的施展空间。

尽管,偶尔,郭大侠要来给过儿传授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钢铁侠先生会给小蜘蛛当一下英雄行为规范导师,哪怕他自己就是个老不正经。

但江湖和宇宙中,最好的还是无拘无束任我行。比如石破天。

在金庸群侠中,这位主角算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仅有的那点影响,还被梁朝伟版的《侠客行》给折腾的走了样。

但他的结局很少见:一路奇遇、一路升级,最终破解侠客岛终极谜案的石破天大侠,兜兜转转就回到了小时候居住的荒山。

神功无敌、号令武林,或是绝代佳人,石破天都有,似乎都没太当回事,就算是他自己的身世,人人都知道、唯独他自己迷茫,也没有刻意去找寻。

归宿,成了石破天最终的选择。其他的路都是被人带着走、踏平坎坷成大道也就罢了。

灭霸这个当然的超级反派,也和石破天有着同样的选择。

当他集齐“七颗龙珠”(六颗无限宝石),召唤“神龙”(打个响指),实现愿望(毁灭一半宇宙)后,他选择去了个无人居住的行星,变成了安分的农民,想像个隐士一样虚度余生。

当然,电影《复仇者联盟3》的这个镜头,本身和漫画的不一致。

在此,咱们以传播里最广的那款电影为“正史”,漫画当补充;就好像金庸小说,我们以修订版为准,而非新修版或连载版。

为何会如此?这明明就是开启了老年退休模式,这两位意气风发的正反A角,咋学起了“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尽管,最后灭霸还是要被雷神一刀砍了脑袋。

真相或许就在李白那首《侠客行》的末尾:“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谪仙人说的明白,要做人就要像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别学那腐儒,白首著书,老死窗下。

不好意思,李太白用诗写出的人生理想,其践行的结果就是没结果。

金大侠的《侠客行》里,这首诗成了武功秘籍,高能来了:

石破天不识一字,满眼望去,只见到石壁上所刻画之文字之形状,诗句图形,在他眼中只是导引内息流动或剑势走向的指示。最后一座山洞的蝌蚪文字更是打通内息,融会贯通剑法、轻功、内功等高深武功的关键。

咋回事?不就是前辈高人们都想太多了?

或许!更有可能的是,本身武侠江湖的结局就该如此——别按李白的诗意去练,虽不火入魔、也难成神功,往往变成自说自话、各执一词,而最终结局依然落得个白首太玄经而已。

不如看图说话、求个解脱,最终兜兜转转,回到荒山野地里,享受孤独与逍遥。

就好似漫威里的奥丁,这个众神之父,尽管极尽权力与荣华,在诸神黄昏里,也选择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悄然离去,如同写下这句话的海子那般。

倒也和北欧神话里的奥丁和诸神黄昏,两种叙事、一般结果。

同样的选择,也出现在了北丐洪七公、东邪黄药师这些老人的身上,不过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时不时出来刷个存在,然后飘然离去。

“人生就是大闹一场,悄然离去。”金庸不就是这么想的嘛。这或许才是他渴望而不可及的人生结局,只能用小说家言,付诸江湖了。

顺便,在石破天之后,江湖也崩坏了。从此神功不见,只有技击。

看金庸笔下明末清初的侠士们,战斗力直线下降,或许真如新垣平胡诌的那个《剑桥简明金庸武侠史》一般无二。

顺便,复仇者联盟的英雄们,也貌合神离。

尽管携手对敌,但都各自为战,无所谓秩序。本来英雄们就是最不乐意遵守秩序的。而他们的结局,如果真有,或许也就是灭霸的那个选择。

灭霸一个响指,金大侠和李龙套就携手走了。还好,“造物主”消失了,江湖和宇宙却永生,供我们游戏、意淫、玩味、自许。

特别想用两位大侠隔壁老王家的一句歌词和台词,作为对他们的凭吊之语。

一个居庙堂之高:“岁月啊!你带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1994版电视剧《三国演义》片尾曲《历史的天空》)

另一个相爱相杀:就一个标题:《为什么世界不需要超人》(2006年电影《超人归来》中女主角路易丝的普利策获奖新闻)。

不解释了,解释永远是苍白的,个中滋味,唯有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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