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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意定监护:将我的余生托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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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意定监护:将我的余生托付给你

“在中国,意定监护会用到很多你想象不到的地方。”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刘素楠

编辑:徐菲

一位即将满70周岁的母亲,想把所有财产留给无亲无故的“女儿”,她养了她20多年,两个人却没有母女的合法身份。

一名痛骂年轻人不尊重老年人的77岁退伍老兵,拒绝将财产分给不孝之子,父子反目成仇,他该如何养老?

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儿子患有自闭症,父亲穷尽办法为孩子寻求庇护,他百年之后,谁来承担孩子的监护责任?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出现,让上述难题迎刃而解。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监护人。这意味着,监护关系不再受血缘关系的约束。你可以将余生托付给任何人,只要你信任他。

年老失护的孤寡老人因此制度受益良多。近年来,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发现,越来越多心智障碍家庭、精神医学需求者、独生子女家庭甚至被投资创业者希望办理意定监护公证。

“在中国,意定监护会用到很多你想象不到的地方。”他说。

(一)

变老意味着什么?

陈梅(化名)今年70岁,10年前,她的理财周期就由10年改为半年一个周期。60岁以后,她怕自己突然出意外,取不出存款。

她最担心的是自己那个无名无分的“女儿”。上世纪90年代,陈梅与丈夫膝下无子,便领来一名孤儿小琪(化名)寄养在家中。寄养家庭可以领取寄养补贴,因此,陈梅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小琪以寄养的方式被带大直至成年。

她从一个沉默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姑娘,后来考上了大学,毕业后谋得了一份工作。她也离开了家,住在外面。每天早上,陈梅会给小琪打一个问候电话。下午4点,她乘公交车,把在菜市场买好的菜带到小琪的住处。这样,小琪7点下班一回到住处就能吃上晚饭。

晚饭后,她会为小琪准备第二天带到公司的午饭,再把剩饭剩菜打包带回家里,当成自己次日的午饭。几乎天天如此,一来一回两个钟头。小琪工作两年以来,陈梅尽量为孩子省下日常开支。“可以我解决的尽量我来。”她说,“这不算什么。”

为了孩子,她做过的最大牺牲是在婚姻中隐忍。每次与前夫吵架,她只能率先妥协,为了孩子不敢离婚,她只好委屈自己。小琪高考结束当晚,她终于可以对丈夫说:“你走吧。”

前几年,前夫去世。走着走着,这世上就剩下她和小琪两个人相依为命,再无其他亲戚朋友。

有一天,她无意中看到“独生子女继承难”的新闻,联想到小琪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没有收养手续。她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最终能否顺利到小琪手上?

“我死也不敢死。”她还怕自己生病住院连个签字的人都没有,怕为了救治自己而连累小琪。她纠结了三年,夜不能寐,每思及此,心脏“砰砰”直跳。

陈梅购买了保险,将小琪设为受益人。她又找居委会干部:“我是孤老,年龄越来越大了,我和小姑娘的关系只有你晓得,以后如果我有什么事,她来办事你就帮忙推一把。”

居委会建议她去公证处,她不明白:“我要公证什么?”到公证处后,她才明白自己要做的是意定监护公证,这需要去普陀公证处办理。

图片来源:unsplash网站

(二)

意定监护在我国是一项新制度。

2013年,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曾发起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保管。做了两年,他发现一个问题:很多老人来公证处不是为了写遗嘱,而是为了养老,但遗嘱解决的是身后事,并不能解决生前事。

老人生病了急需用钱,但没有人可以代他提取银行存款、变卖房产、签字入院……“什么法律制度和养老有关系呢?”而后,他关注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3年7月1日,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开始引入老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这为老年人解决了入院难、就医难两大问题。”李辰阳指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49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65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1.9%——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日本、欧洲和美国都有意定监护制度,而且制度相对完善,已经使用了几十年。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对意定监护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国外,意定监护都有公证人的身影,这和我们行业密切相关,最早发现意定监护需求的法律部门往往是公证部门。”李辰阳说。

2015年3月,他办理了第一例意定监护公证,当事人不是老年人,却是位22岁的孕妇。发现丈夫出轨后,她在父母陪同下来到公证处,想为肚子里的孩子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孩子,并指定让自己父母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她又担心,万一生孩子的过程中发生意外,自己昏迷了怎么办?她不愿丈夫做监护人,希望由父母来照顾自己。

当时成年监护制度并不成熟,李辰阳说:“这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针对60周岁以上老人的,你太年轻。”这位准妈妈答道:“我表达我的意愿总可以吧?将来如果打官司,我爸妈起码有个法律文书可以到法庭上争取。”最终,李辰阳为她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由此,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意定监护构成了我国现有的成年监护制度。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曾撰文如此评论:“《民法总则》对于监护制度的修改完善,尤其是新增成年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制度、写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补充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终止等内容,体现了这部法律的时代进步性与人文精神, 也是该法的亮点之一。通过对施行了整整30年的《民法通则》所确立的监护制度的大幅修改、扩充和完善,《民法总则》已经构建起我国民法上的成年监护制度,而这一制度是之前的民事立法一直缺乏的。”

相比法定监护,意定监护超越了血缘、婚姻关系。当你没有法定监护人,便可由一纸文书指定任何信任者做监护人,重新构建合法身份关系。而且,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当你有法定监护人,却预感到法定监护人无法承担监护责任时,也可以指定其他人做监护人,排除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

(三)

按照不同人群对意定监护制度需求的紧急程度,李辰阳列出了一个清单:孤寡老人、独居老人、不被子女善待老人、失独家长、心智障碍家庭、精神及遗传病医学需求者、不婚不育者、同居伴侣、再婚夫妻、婚姻危机家庭、资产代持人、被投资创业者……

“在这个世上,没有亲人是一件很可怕的事。”2015年至今,他经手的意定监护公证将近300例,几乎每个案例背后,都有一段生死故事。

58岁的王明(化名)蹲过监狱,出狱后发现这个世界早已物是人非,他无家可归。后来,他认识了现在的房东夫妇,租房几年下来,三人相处融洽。有一次,王明突发小中风,房东将他送医签字治疗。之后,房东也发生同样情况,王明帮忙把人送到医院并负责送饭。疾病让他对死亡有所恐惧,病愈之后,王明提出由房东太太来做自己的监护人。房东太太欣然答应,她告诉李辰阳:“他帮助了我,我也要帮助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些精神障碍人士也曾到普陀公证处求助。

“精神医学需求者病愈之后,希望再次复发时不被不信任者扭送到他不喜欢的医院,或者希望治疗后能够回归正常社会。”李辰阳说。

今年4月,一个40多岁的女人要求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自己的朋友当监护人。春节期间,她曾被母亲、女儿和舅舅三人强制送进了精神卫生中心,关了8天。如果母亲再让她强制入院,她希望自己指定的监护人能把自己救出来;如果自己发病,她希望朋友将其送到自己指定的医院进行救治,治疗之后能够顺利出院。

3月8日,陈梅带着“女儿”在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在她眼里,小琪似乎比同龄人更幼嫩,思考问题没那么成熟,不谙世事。“我不想拖累她,给小姑娘解决的事情越多越好。”她说。

她为自己做的打算就是一切从简:一旦昏迷送医,放弃治疗;如果失能失智了,把房子卖掉,去住养老院。她还曾打电话到火葬场,为自己的身后事做准备。

她最担心的身份问题总归是解决了。“现在再死就不怕了。”陈梅不避讳死亡,“我觉得我已经蛮幸福了,早上起来头不晕眼不花,去菜市场买买小菜,到公园吹吹乐器、跳跳舞,幸福得不得了。”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合适的监护人。

上世纪六十年代,赵武(化名)曾入伍参军。十几年前,他与前妻离婚。两人育有一子,父子之间却反目成仇。“我们经过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最后碰到不孝的子女怎么办?刚进医院,子女就来分你的房产。专门啃老的子女,我可以拒绝分财产,情愿捐给那些困难的老人。”77岁的赵武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因为财产纠纷,他曾被儿子打了4次。

2018年,他从电视新闻上看到了意定监护,便找到普陀公证处,希望办理意定监护公证。当初他有几个亲戚朋友做监护人选,但由于涉及财产和家庭纠纷,他们都不愿意为其承担监护责任。

李辰阳解释,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我的理解,《侵权责任法》是针对法定监护人的。但侵权责任法颁布在先,民法总则在后,法律确实没有规定,意定监护人不承担侵权责任。过往的法律加重了监护人的职责,所以很多人不愿意做监护人。”

此外,意定监护建立在人与人互信的基础之上。当下,家庭单元呈现小型化趋势。“现在的家庭不是只剩下三人的问题,而是两人、一人,最后就没有人了。”李辰阳说,“人们可能找不到信任的人来担任监护人。”

(四)

沪上知名自闭症患者周博涵一家面临同样的问题。

周博涵3岁时确诊自闭症,后来在父母的引导下逐渐学会演奏钢琴,如今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进修。他成年之后,父母便忧心,自己百年之后,孩子有何所依?

2017年,周博涵父亲办理了保险金信托。然而,他却找不到人来担任信托监察人。“我是独生子,我们家族本身人就不多,我太太整个家族都在北方,上海没有多少亲戚。实际上,即使有亲戚朋友,我们也不太放心,”周博涵父亲说,“人的变数太大。”

在他看来,理想的养老规划应该如此:他和妻子老去时带孩子一起住进养护机构,若自己无法照顾孩子,便由养护机构照护;若自己和妻子双双离世,孩子则继续在养护机构正常生活下去。

“我的信托可以帮孩子继续付钱,但怎么保证信托的钱始终能打到养护机构?怎么保证养护机构在我们走了以后像以前一样继续照顾我的孩子?如果这个机构倒闭了,由谁来找一个相同水平的服务机构?”周博涵父亲明白,所有这些,都需要监护人去做。

2018年,他打算发起成立一个“监察中心”。设想中,这个“监察中心”将以慈善组织的方式运行,与有需求的心智障碍家庭父母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在孩子失能失智时,由“监察中心”负责承担家长的监护人或监督人职责;同时,“监察中心”受父母委托,担任心智障碍孩子的监护人。

沪上知名自闭症人士周博涵在音乐会上演奏钢琴。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日本,这叫职业社会监护人,意定监护制度将催生一种新职业。”李辰阳表示。

“如果心智障碍孩子突然病倒了,要做医疗决定,那么就由这个组织来签字。它不会负责日常的照护,只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同时,这个组织要做日常探视,每次探视都有反馈报告。”周博涵父亲说,“探视对孩子而言是心灵的抚慰,对养护机构来说是监督,避免养护机构在父母离世之后遗弃孩子。”

2019年1月,“监察中心”试运行,一下子吸引了89位志愿者。截至4月25日,他们已对6位心智障碍孩子进行了将近50次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志愿者都会制作统一规范的探视报告,以了解心智障碍孩子的照护情况。

这6位孩子目前父母健在,其中18岁的诗诗情况较为特殊。诗诗母亲患有严重抑郁症,父亲已是癌症晚期患者,随时可能撒手而去。诗诗的自闭症程度较重,一直住在寄养园里。探视结束之后,一名志愿者忍不住抽泣:“如果父母都不在了,我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够真的关心他们……”

他们不忍心将心智不全的孩子独自留在这世上过着孤苦无依的生活。“监察中心”是心智障碍家庭的自救组织。“我们希望这个组织能够成立并一直运作下去,直到我们放心地把孩子的部分监护责任托付给它。”周博涵父亲说。

今年4月,家长们曾去民政部门询问“监察中心”注册登记为慈善组织一事,民政部门表示,“监察中心”专业性太强,或不能划归为慈善组织。“事在人为。”周波涵父亲并不气馁。

目前,国内尚无职业社会监护人存在。

(五)

上海尽美长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尽美中心”)正在探索承接社会监护人职责。

春节期间,赵武特地去了一趟尽美中心考察。他希望找一个毫无私心的公益组织做监护人,并由公证处监督该公益组织。

据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尽美中心于2012年在浦东新区社团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民政局,法人为顾春玲,注册资金10万元,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据尽美中心官网介绍,尽美中心开展认知症社区预防倡导活动,为失智老人提供高端照护、上门喘息、日托等服务。

2月15日,赵武(化名)与上海尽美长者服务中心进行首次正式沟通。摄影:刘素楠

今年2月15日,赵武和尽美中心在普陀公证处正式进行第一次沟通。双方和公证员、律师坐在一个长桌旁边,李辰阳草拟了公证协议,协议包含生活照护、医疗预嘱、财产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你希望监护人达到什么效果?谈一下你的想法。”他问赵武。

“我有一个不孝之子,想取消他的监护人资格。”老人直截了当地说,“万一我生病了,监护人能不能及时到医院签字?万一我去旅游人没了,监护人能不能及时去签字,把财产捐赠给困难的老人?”

李辰阳不得不提醒他:“我们现在讲的是生前的事,不是死后的事。”

意定监护协议将包含意定代理和意定监护两部分:赵武失能失智之前,尽美的法律身份是意定代理人;老人失能失智之后,尽美的法律身份才是意定监护人。

李辰阳解释,老人的衰老过程是一个能力递减的过程,意定代理和监护的过渡解决了一个问题:老人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和决定自己的事务。“代理和监护过渡的宗旨就是尊重个人的权利,在他有意识的时候,尊重他个人的决定权。”

在沟通协议内容的过程中,他询问赵武:“你清醒但动不了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尽美?”

“需要。”赵武回答道。

“那你的生活、照管、医疗、交通、人员劳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你来承担,尽美没有垫付资金的义务,行吗?”李辰阳问。

“我承担。”赵武表示同意。

按照协议,尽美中心的监护职责包括日常生活照管、医疗决定、管理和保护财产、代理民事活动等内容。赵武曾经投资互联网金融平台,后来平台暴雷,他正在追债。对此,尽美中心提出疑问:“关于追逃债务的事情,如果已经请律师了,监护人要主动追债还是等着处理结果?”

“这个问题很好。”李辰阳解释,“监护人要负责生活、医疗和财产保管等,诉讼涉及专业领域的事情,如果已经进行,律师维护就要监护人去做;如果当事人受到侵害了,仍然要监护人去维护其权益。当然,你们也可以提出不接受,这是双向的。”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则是双方自愿。“我们明白了,但还要商量一下。”尽美中心表示。

协议也有撤回条款。“在赵武清醒的状态下,如果赵武不想尽美做监护人,或者尽美不想做监护人,你们可以单方撤回,但要到公证处通知对方。如果赵武完全失能失智了,尽美不想做监护人,首先要到公证处做证明,通知监督人或继任监护人。通知之后,还要把监护报告、财产凭证移交,移交之后才能停止监护资格。”李辰阳向双方解释。

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中,公证处发挥了公共监督和公共信托的职能。李辰阳指出,公证处有提存公证业务,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在西方,这就是公共信托。”

意定监护的公证登记以及撤销和放弃,都由公证处起草文书进行规范。如果当事人没有监督人,那么监护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监护报告。如果监护人不报告或者损害当事人利益,公证处有权到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实践应该早点吸收到立法里,目前意定监护的实践远超立法。”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是国内最早引入“意定监护”概念并参与相关立法的法学专家。“这个制度在国外已经实行60多年,相当丰富成熟,我国刚刚起步,完善空间非常大。”

她指出,意定监护人的准确称呼应为“意定持久代理人”。“国外已经把成年监护制度改成协助决定制度,监护制度又称替代决定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替代决定制,多使用协助决定制,意定监护就属于协助决定的一种措施。”李霞解释道。

她指出,目前的实践无法突破现有法律框架,未来应使用部分监护和持久代理制度,废除完全监护,这意味着当事人可将一部分监护事务交给监护人,其他事务依然由本人做决定。

当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在《民法总则》中依然比较粗糙,规则并不细致,而民众需求却持续上涨。李霞建议,正在立法进程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应对此进行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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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意定监护会用到很多你想象不到的地方。”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刘素楠

编辑:徐菲

一位即将满70周岁的母亲,想把所有财产留给无亲无故的“女儿”,她养了她20多年,两个人却没有母女的合法身份。

一名痛骂年轻人不尊重老年人的77岁退伍老兵,拒绝将财产分给不孝之子,父子反目成仇,他该如何养老?

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儿子患有自闭症,父亲穷尽办法为孩子寻求庇护,他百年之后,谁来承担孩子的监护责任?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出现,让上述难题迎刃而解。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监护人。这意味着,监护关系不再受血缘关系的约束。你可以将余生托付给任何人,只要你信任他。

年老失护的孤寡老人因此制度受益良多。近年来,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发现,越来越多心智障碍家庭、精神医学需求者、独生子女家庭甚至被投资创业者希望办理意定监护公证。

“在中国,意定监护会用到很多你想象不到的地方。”他说。

(一)

变老意味着什么?

陈梅(化名)今年70岁,10年前,她的理财周期就由10年改为半年一个周期。60岁以后,她怕自己突然出意外,取不出存款。

她最担心的是自己那个无名无分的“女儿”。上世纪90年代,陈梅与丈夫膝下无子,便领来一名孤儿小琪(化名)寄养在家中。寄养家庭可以领取寄养补贴,因此,陈梅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小琪以寄养的方式被带大直至成年。

她从一个沉默的小女孩变成了大姑娘,后来考上了大学,毕业后谋得了一份工作。她也离开了家,住在外面。每天早上,陈梅会给小琪打一个问候电话。下午4点,她乘公交车,把在菜市场买好的菜带到小琪的住处。这样,小琪7点下班一回到住处就能吃上晚饭。

晚饭后,她会为小琪准备第二天带到公司的午饭,再把剩饭剩菜打包带回家里,当成自己次日的午饭。几乎天天如此,一来一回两个钟头。小琪工作两年以来,陈梅尽量为孩子省下日常开支。“可以我解决的尽量我来。”她说,“这不算什么。”

为了孩子,她做过的最大牺牲是在婚姻中隐忍。每次与前夫吵架,她只能率先妥协,为了孩子不敢离婚,她只好委屈自己。小琪高考结束当晚,她终于可以对丈夫说:“你走吧。”

前几年,前夫去世。走着走着,这世上就剩下她和小琪两个人相依为命,再无其他亲戚朋友。

有一天,她无意中看到“独生子女继承难”的新闻,联想到小琪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没有收养手续。她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最终能否顺利到小琪手上?

“我死也不敢死。”她还怕自己生病住院连个签字的人都没有,怕为了救治自己而连累小琪。她纠结了三年,夜不能寐,每思及此,心脏“砰砰”直跳。

陈梅购买了保险,将小琪设为受益人。她又找居委会干部:“我是孤老,年龄越来越大了,我和小姑娘的关系只有你晓得,以后如果我有什么事,她来办事你就帮忙推一把。”

居委会建议她去公证处,她不明白:“我要公证什么?”到公证处后,她才明白自己要做的是意定监护公证,这需要去普陀公证处办理。

图片来源:unsplash网站

(二)

意定监护在我国是一项新制度。

2013年,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曾发起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保管。做了两年,他发现一个问题:很多老人来公证处不是为了写遗嘱,而是为了养老,但遗嘱解决的是身后事,并不能解决生前事。

老人生病了急需用钱,但没有人可以代他提取银行存款、变卖房产、签字入院……“什么法律制度和养老有关系呢?”而后,他关注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3年7月1日,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开始引入老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这为老年人解决了入院难、就医难两大问题。”李辰阳指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49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65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1.9%——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日本、欧洲和美国都有意定监护制度,而且制度相对完善,已经使用了几十年。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对意定监护的需求越来越大。在国外,意定监护都有公证人的身影,这和我们行业密切相关,最早发现意定监护需求的法律部门往往是公证部门。”李辰阳说。

2015年3月,他办理了第一例意定监护公证,当事人不是老年人,却是位22岁的孕妇。发现丈夫出轨后,她在父母陪同下来到公证处,想为肚子里的孩子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孩子,并指定让自己父母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她又担心,万一生孩子的过程中发生意外,自己昏迷了怎么办?她不愿丈夫做监护人,希望由父母来照顾自己。

当时成年监护制度并不成熟,李辰阳说:“这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针对60周岁以上老人的,你太年轻。”这位准妈妈答道:“我表达我的意愿总可以吧?将来如果打官司,我爸妈起码有个法律文书可以到法庭上争取。”最终,李辰阳为她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由此,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意定监护构成了我国现有的成年监护制度。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曾撰文如此评论:“《民法总则》对于监护制度的修改完善,尤其是新增成年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制度、写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补充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终止等内容,体现了这部法律的时代进步性与人文精神, 也是该法的亮点之一。通过对施行了整整30年的《民法通则》所确立的监护制度的大幅修改、扩充和完善,《民法总则》已经构建起我国民法上的成年监护制度,而这一制度是之前的民事立法一直缺乏的。”

相比法定监护,意定监护超越了血缘、婚姻关系。当你没有法定监护人,便可由一纸文书指定任何信任者做监护人,重新构建合法身份关系。而且,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当你有法定监护人,却预感到法定监护人无法承担监护责任时,也可以指定其他人做监护人,排除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

(三)

按照不同人群对意定监护制度需求的紧急程度,李辰阳列出了一个清单:孤寡老人、独居老人、不被子女善待老人、失独家长、心智障碍家庭、精神及遗传病医学需求者、不婚不育者、同居伴侣、再婚夫妻、婚姻危机家庭、资产代持人、被投资创业者……

“在这个世上,没有亲人是一件很可怕的事。”2015年至今,他经手的意定监护公证将近300例,几乎每个案例背后,都有一段生死故事。

58岁的王明(化名)蹲过监狱,出狱后发现这个世界早已物是人非,他无家可归。后来,他认识了现在的房东夫妇,租房几年下来,三人相处融洽。有一次,王明突发小中风,房东将他送医签字治疗。之后,房东也发生同样情况,王明帮忙把人送到医院并负责送饭。疾病让他对死亡有所恐惧,病愈之后,王明提出由房东太太来做自己的监护人。房东太太欣然答应,她告诉李辰阳:“他帮助了我,我也要帮助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些精神障碍人士也曾到普陀公证处求助。

“精神医学需求者病愈之后,希望再次复发时不被不信任者扭送到他不喜欢的医院,或者希望治疗后能够回归正常社会。”李辰阳说。

今年4月,一个40多岁的女人要求办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自己的朋友当监护人。春节期间,她曾被母亲、女儿和舅舅三人强制送进了精神卫生中心,关了8天。如果母亲再让她强制入院,她希望自己指定的监护人能把自己救出来;如果自己发病,她希望朋友将其送到自己指定的医院进行救治,治疗之后能够顺利出院。

3月8日,陈梅带着“女儿”在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在她眼里,小琪似乎比同龄人更幼嫩,思考问题没那么成熟,不谙世事。“我不想拖累她,给小姑娘解决的事情越多越好。”她说。

她为自己做的打算就是一切从简:一旦昏迷送医,放弃治疗;如果失能失智了,把房子卖掉,去住养老院。她还曾打电话到火葬场,为自己的身后事做准备。

她最担心的身份问题总归是解决了。“现在再死就不怕了。”陈梅不避讳死亡,“我觉得我已经蛮幸福了,早上起来头不晕眼不花,去菜市场买买小菜,到公园吹吹乐器、跳跳舞,幸福得不得了。”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合适的监护人。

上世纪六十年代,赵武(化名)曾入伍参军。十几年前,他与前妻离婚。两人育有一子,父子之间却反目成仇。“我们经过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最后碰到不孝的子女怎么办?刚进医院,子女就来分你的房产。专门啃老的子女,我可以拒绝分财产,情愿捐给那些困难的老人。”77岁的赵武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因为财产纠纷,他曾被儿子打了4次。

2018年,他从电视新闻上看到了意定监护,便找到普陀公证处,希望办理意定监护公证。当初他有几个亲戚朋友做监护人选,但由于涉及财产和家庭纠纷,他们都不愿意为其承担监护责任。

李辰阳解释,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我的理解,《侵权责任法》是针对法定监护人的。但侵权责任法颁布在先,民法总则在后,法律确实没有规定,意定监护人不承担侵权责任。过往的法律加重了监护人的职责,所以很多人不愿意做监护人。”

此外,意定监护建立在人与人互信的基础之上。当下,家庭单元呈现小型化趋势。“现在的家庭不是只剩下三人的问题,而是两人、一人,最后就没有人了。”李辰阳说,“人们可能找不到信任的人来担任监护人。”

(四)

沪上知名自闭症患者周博涵一家面临同样的问题。

周博涵3岁时确诊自闭症,后来在父母的引导下逐渐学会演奏钢琴,如今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进修。他成年之后,父母便忧心,自己百年之后,孩子有何所依?

2017年,周博涵父亲办理了保险金信托。然而,他却找不到人来担任信托监察人。“我是独生子,我们家族本身人就不多,我太太整个家族都在北方,上海没有多少亲戚。实际上,即使有亲戚朋友,我们也不太放心,”周博涵父亲说,“人的变数太大。”

在他看来,理想的养老规划应该如此:他和妻子老去时带孩子一起住进养护机构,若自己无法照顾孩子,便由养护机构照护;若自己和妻子双双离世,孩子则继续在养护机构正常生活下去。

“我的信托可以帮孩子继续付钱,但怎么保证信托的钱始终能打到养护机构?怎么保证养护机构在我们走了以后像以前一样继续照顾我的孩子?如果这个机构倒闭了,由谁来找一个相同水平的服务机构?”周博涵父亲明白,所有这些,都需要监护人去做。

2018年,他打算发起成立一个“监察中心”。设想中,这个“监察中心”将以慈善组织的方式运行,与有需求的心智障碍家庭父母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在孩子失能失智时,由“监察中心”负责承担家长的监护人或监督人职责;同时,“监察中心”受父母委托,担任心智障碍孩子的监护人。

沪上知名自闭症人士周博涵在音乐会上演奏钢琴。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日本,这叫职业社会监护人,意定监护制度将催生一种新职业。”李辰阳表示。

“如果心智障碍孩子突然病倒了,要做医疗决定,那么就由这个组织来签字。它不会负责日常的照护,只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同时,这个组织要做日常探视,每次探视都有反馈报告。”周博涵父亲说,“探视对孩子而言是心灵的抚慰,对养护机构来说是监督,避免养护机构在父母离世之后遗弃孩子。”

2019年1月,“监察中心”试运行,一下子吸引了89位志愿者。截至4月25日,他们已对6位心智障碍孩子进行了将近50次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志愿者都会制作统一规范的探视报告,以了解心智障碍孩子的照护情况。

这6位孩子目前父母健在,其中18岁的诗诗情况较为特殊。诗诗母亲患有严重抑郁症,父亲已是癌症晚期患者,随时可能撒手而去。诗诗的自闭症程度较重,一直住在寄养园里。探视结束之后,一名志愿者忍不住抽泣:“如果父母都不在了,我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够真的关心他们……”

他们不忍心将心智不全的孩子独自留在这世上过着孤苦无依的生活。“监察中心”是心智障碍家庭的自救组织。“我们希望这个组织能够成立并一直运作下去,直到我们放心地把孩子的部分监护责任托付给它。”周博涵父亲说。

今年4月,家长们曾去民政部门询问“监察中心”注册登记为慈善组织一事,民政部门表示,“监察中心”专业性太强,或不能划归为慈善组织。“事在人为。”周波涵父亲并不气馁。

目前,国内尚无职业社会监护人存在。

(五)

上海尽美长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尽美中心”)正在探索承接社会监护人职责。

春节期间,赵武特地去了一趟尽美中心考察。他希望找一个毫无私心的公益组织做监护人,并由公证处监督该公益组织。

据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尽美中心于2012年在浦东新区社团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民政局,法人为顾春玲,注册资金10万元,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据尽美中心官网介绍,尽美中心开展认知症社区预防倡导活动,为失智老人提供高端照护、上门喘息、日托等服务。

2月15日,赵武(化名)与上海尽美长者服务中心进行首次正式沟通。摄影:刘素楠

今年2月15日,赵武和尽美中心在普陀公证处正式进行第一次沟通。双方和公证员、律师坐在一个长桌旁边,李辰阳草拟了公证协议,协议包含生活照护、医疗预嘱、财产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你希望监护人达到什么效果?谈一下你的想法。”他问赵武。

“我有一个不孝之子,想取消他的监护人资格。”老人直截了当地说,“万一我生病了,监护人能不能及时到医院签字?万一我去旅游人没了,监护人能不能及时去签字,把财产捐赠给困难的老人?”

李辰阳不得不提醒他:“我们现在讲的是生前的事,不是死后的事。”

意定监护协议将包含意定代理和意定监护两部分:赵武失能失智之前,尽美的法律身份是意定代理人;老人失能失智之后,尽美的法律身份才是意定监护人。

李辰阳解释,老人的衰老过程是一个能力递减的过程,意定代理和监护的过渡解决了一个问题:老人在自己意识清醒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和决定自己的事务。“代理和监护过渡的宗旨就是尊重个人的权利,在他有意识的时候,尊重他个人的决定权。”

在沟通协议内容的过程中,他询问赵武:“你清醒但动不了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尽美?”

“需要。”赵武回答道。

“那你的生活、照管、医疗、交通、人员劳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你来承担,尽美没有垫付资金的义务,行吗?”李辰阳问。

“我承担。”赵武表示同意。

按照协议,尽美中心的监护职责包括日常生活照管、医疗决定、管理和保护财产、代理民事活动等内容。赵武曾经投资互联网金融平台,后来平台暴雷,他正在追债。对此,尽美中心提出疑问:“关于追逃债务的事情,如果已经请律师了,监护人要主动追债还是等着处理结果?”

“这个问题很好。”李辰阳解释,“监护人要负责生活、医疗和财产保管等,诉讼涉及专业领域的事情,如果已经进行,律师维护就要监护人去做;如果当事人受到侵害了,仍然要监护人去维护其权益。当然,你们也可以提出不接受,这是双向的。”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则是双方自愿。“我们明白了,但还要商量一下。”尽美中心表示。

协议也有撤回条款。“在赵武清醒的状态下,如果赵武不想尽美做监护人,或者尽美不想做监护人,你们可以单方撤回,但要到公证处通知对方。如果赵武完全失能失智了,尽美不想做监护人,首先要到公证处做证明,通知监督人或继任监护人。通知之后,还要把监护报告、财产凭证移交,移交之后才能停止监护资格。”李辰阳向双方解释。

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中,公证处发挥了公共监督和公共信托的职能。李辰阳指出,公证处有提存公证业务,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在西方,这就是公共信托。”

意定监护的公证登记以及撤销和放弃,都由公证处起草文书进行规范。如果当事人没有监督人,那么监护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监护报告。如果监护人不报告或者损害当事人利益,公证处有权到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实践应该早点吸收到立法里,目前意定监护的实践远超立法。”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是国内最早引入“意定监护”概念并参与相关立法的法学专家。“这个制度在国外已经实行60多年,相当丰富成熟,我国刚刚起步,完善空间非常大。”

她指出,意定监护人的准确称呼应为“意定持久代理人”。“国外已经把成年监护制度改成协助决定制度,监护制度又称替代决定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替代决定制,多使用协助决定制,意定监护就属于协助决定的一种措施。”李霞解释道。

她指出,目前的实践无法突破现有法律框架,未来应使用部分监护和持久代理制度,废除完全监护,这意味着当事人可将一部分监护事务交给监护人,其他事务依然由本人做决定。

当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在《民法总则》中依然比较粗糙,规则并不细致,而民众需求却持续上涨。李霞建议,正在立法进程中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应对此进行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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