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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费维权的“按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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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费维权的“按闹分配”

随着正常途径的维权效果不佳,很多消费者则开始尝试不同的“非正常方式”维权。

文|法治周末记者 于伟力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尽管目前该事件已告一段落,但关于“维权”这个话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对比事件本身,公众则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非正常维权”。

此前,针对该事件,曾有业内专家明确指出:“如果按照当前的三包政策,这台奔驰车根本退换不了。”但由于奔驰女车主通过一系列“神操作”,“合理”地维护了自身权益。正常维权往往无功而返,闹出点动静的“非正常维权”似乎还挺管用,这个悖论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随着正常途径的维权效果不佳,很多消费者则开始尝试不同的“非正常方式”维权,结果有的成功维权,有的则“偷鸡不成蚀把米”。 

极端维权面面观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本来是一个普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购买的奔驰车,还没开出大门就出现发动机漏油问题,结果4S店就是不肯退换,最终拖延到消费者忍无可忍,采取了坐车盖哭诉维权的方法,在网络传播效应下,演化成了一场全国网友关注的公共事件。

无独有偶,据媒体近日报道,原装进口S级奔驰车,开了不到3个月,车子两次无法启动、发动机漏油,两个前轮“吃胎”报废……从此,宁波的律师张先生走上维权道路,“死磕”江北利星4S店四年。      从开始与4S店沟通协商要求退换车,到把质量问题刷成“广告车身”四处喊冤,再到参加每年的杭州3·15问题车展,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前后历时4年时间,张先生的“问题大奔”始终没有解决问题。

早在几年前,类似张先生维权的做法层出不穷,也更极端。2008年7月15日,在广州白云大道,一头老牛拉动一辆出现故障的宝马525轿车,车主马小姐2008年4月购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过几次突然断电跳入空挡的事故,在要求换车未果的情况下她导演了这一幕。2005年3月15日上午,郑州市紫荆山立交桥下,几名农民工拉着一辆被称为“绣花枕头”的汽车游街。

2010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上海泉先生的路虎车车身上贴满了维权标语。他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引起“路虎中国”的重视。

2011年3月15日,在青岛1919国际建材灯具城门前,车主不满品牌商服务,将自己一辆价值300余万的兰博基尼跑车砸毁。

除了砸车,也有人为了维权砸空调。2011年11月20日,北京的罗先生和其他一些志愿者来到西门子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维权活动,用铁锤砸烂三台有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的冰箱并递交书面要求行动,督促西门子公司立即改正拒不承认产品问题、推卸责任、忽视消费者诉求的恶劣做法,并召回有问题的冰箱。

极端维权也常见于商品房,房主常常采取发宣传页、打横幅、高举维权宣传牌、静坐等形式。也有人为了吸引关注想出各种办法。2011年10月10日,深圳布吉街道临深惠路南侧一处楼房出现吊活狗一幕,一商户用此举喻“狗急也跳楼”,同时还打出对某部门不满的横幅。两狗最终死亡,网友斥维权者无人性。曾先生是该栋楼房的承包者,因为该栋楼要拆不拆没准信,又不准收租导致其欠二房东11个月房租,因此用这种方式“维权”。

有分析认为,这些极端的维权引起很多争议,也招致了不少的非议与指责。维权者采取极端的手段,如果只是威胁到维权者自己的名誉、安全和生命,或能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政府的关注。但是,当极端行为影响到法律所保护的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时,行为人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随着对极端维权的批评越来越多,这些极端维权形式也越来越少。 

为了维权直接抓人 

维权,通常是以理性开始,在诉求无果后,要么放弃,要么开始极端模式。辽宁大连的杨平(化名)回忆此前为同事做过的集体维权,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在杨平单位门外开着一家理发店,由于离得近,理发方便,老板也刚好在做促销活动,所以杨平单位有上百人都办理了理发店的会员。没成想3年后,理发店突然倒闭,老板失联。

于是,杨平带领同事向当地的工商局投诉,对方却回应,由于该理发店的个体营业执照已注销,电话也联系不上,建议他们报警。在杨平报警后,派出所则称,这属于民事纠纷,所里有相关规定,公安是不能插手经济纠纷的,建议他们双方协商解决。

“我们是想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相关部门的态度让我们非常失望。”杨平说,眼看工商局和派出所都不管,打官司又耗时间,经众人商量后,最终决定依靠“技术手段”,自己解决。

杨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利用手机定位和大数据分析,查到了理发店老板的消费记录和手机信号,多次出现在一家商城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杨平一行3人和1名派出所警察,一起找到了“失踪已久”的理发店老板,并将他押至派出所。理发店老板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同意退钱,很快同事们便陆续收到了退款。

“我们采取直接抓人的方式,一是为了提高效率,二是为了出口气。”杨平略显愤怒地表示,理发店老板明知道店面经营不下去,还不断增加会员,收预存费,然后圈钱跑路,这种性质很恶劣。同时,他还感慨在处理这件事上,最大的感受是:“权利不会躺在那里,得靠自己努力去争取。”

尽管杨平及其同事最终“成功”维权,实现了维权目的,但对于这种“非正常维权”的方式,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安顺并不提倡。在他看来,这种采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消费信息,又采用跟踪、手机定位等手段,涉嫌侵害他人隐私,依法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他进一步指出,“抓捕”行动,尽管有派出所民警参与,但现场倘若发生争斗,可能会产生健康权纠纷。严重者还会违反治安管理,甚至刑法的相关规定。 

新媒体成维权重要渠道 

在一些消费者看来,倘若维权的方式,仅通过互联网传播才能实现,那简直“荒谬”。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媒体已渐成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之一。

丁雷(化名)是一名资深自媒体人,此前他在江苏省镇江市出差时,上一个有名的酒店预订线上平台订了一间“格林豪泰”精品酒店,到酒店后发觉停车场的指示牌以及装修外观等设施一切正常。但入住后通过门卡的异样,他却发现竟然订到了假的“格林豪泰”。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酒店外观的真实名为“格林”,而不是“格林豪泰”。招牌上显示的客服电话是空号,且号码和真实的号码相差一个数字。

丁雷当场就质问店家,为何“山寨”酒店能上这个有名的平台,对方辩称:“反正装修和设施都和真的一样”。一气之下,丁雷便把遭遇的事情,发到了朋友圈,没多久,便有该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他赔礼道歉,并退了全部的房费。

“这些借助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和侵权的酒店,敢进行不法行为,并且振振有词,原因有两点:一是当地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二是那个有名的平台有纵容的嫌疑,遇到这种情况,投诉难以获得满意的解决。”丁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上那个平台订到酒店和在网上买到假货一样,投诉维权让它们下架这些山寨酒店基本很难,他们普遍认为,平台也没有办法,假酒店又不是他们开的。

经过丁雷进一步查看、走访发现,在镇江市也有几家真的“格林豪泰”酒店,而这些真酒店评分都要比“假酒店”低。“由于我们消费者一般选择酒店都是看评分,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除了该酒店预订线上平台,让丁雷不得不通过新媒体举起“维权大旗”的,还有某著名综合生活服务平台和某著名音频分享平台。

2016年,丁雷受到某著名综合生活服务平台上北京租房黑中介的频繁骚扰,不得不向派出所报案,并同时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曝光此事;去年,丁雷发现自己和蜻蜓FM筹备多时联合推出的一档原创音频节目,未经授权出现在某著名音频分享平台上,且用户无需付费即可免费收听和下载,随后丁雷也同样将此事曝光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

上述三件事中,由于丁雷是业界资深自媒体人,知名度高、传播力广,再加上圈内朋友多,文章经发出后便立刻引起了相关涉事企业的重视,并实现了成功维权。

维权不成反被诉

对于大部分普通消费者而言,丁雷这种“一篇文章就搞定”的“非正常维权”方式是行不通的。想要借助互联网渠道走维权“捷径”,有时可能还会让自己深陷尴尬境地。

近日,南京一楼盘的售楼处,宫茗(化名)坐在沙盘模型上维权,导致沙盘损坏。由于沙盘价值不菲,维修方初步估算维修价格在5万元左右,因此宫茗不仅没有维权成功,反而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尽管有“坐沙盘维权”的失败案例,但相信还有不少消费者坚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通过各种简单、粗暴的“非正常维权”方式解决问题。

诸多受访者一致表示,之所以采取“非正常方式”维权,究其原因在于,协商已无可能,而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诉讼效率又比较低,所以才通过“非正常方式”维权,这种方式迫于无奈,但效果显著。

安顺并不建议消费者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权。“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对公众诉求的回应越发积极,处置亦越发高效。”他进一步指出,倘若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正常途径解决:第一,协商处理;第二,向消费者协会求助;第三,向政府部门投诉;第四,通过诉讼解决;第五,向媒体求助。

对于以上诸多“非正常维权”的案例,安顺建议消费者维权最稳妥的做法是未雨绸缪,提前找专业人士把关,把权益遭受侵害的风险扼杀在最初阶段。在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向律师寻求帮助,固定证据,设计最优维权途径。此外,他还希望我国在消费领域立法和工商行政处罚实施方面,能充分考量恶意违约的惩罚性设置。

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根源,安顺认为首先是法治进程发展有待提速(包括去暴力化不够,法律意识不足,相关规制不完善);其次是功利主义泛滥,所谓功利主义指的是,并非单指维权方,而是指当事人各方(包括监管部门),尤其是恶意违约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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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费维权的“按闹分配”

随着正常途径的维权效果不佳,很多消费者则开始尝试不同的“非正常方式”维权。

文|法治周末记者 于伟力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尽管目前该事件已告一段落,但关于“维权”这个话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对比事件本身,公众则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非正常维权”。

此前,针对该事件,曾有业内专家明确指出:“如果按照当前的三包政策,这台奔驰车根本退换不了。”但由于奔驰女车主通过一系列“神操作”,“合理”地维护了自身权益。正常维权往往无功而返,闹出点动静的“非正常维权”似乎还挺管用,这个悖论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随着正常途径的维权效果不佳,很多消费者则开始尝试不同的“非正常方式”维权,结果有的成功维权,有的则“偷鸡不成蚀把米”。 

极端维权面面观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本来是一个普通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购买的奔驰车,还没开出大门就出现发动机漏油问题,结果4S店就是不肯退换,最终拖延到消费者忍无可忍,采取了坐车盖哭诉维权的方法,在网络传播效应下,演化成了一场全国网友关注的公共事件。

无独有偶,据媒体近日报道,原装进口S级奔驰车,开了不到3个月,车子两次无法启动、发动机漏油,两个前轮“吃胎”报废……从此,宁波的律师张先生走上维权道路,“死磕”江北利星4S店四年。      从开始与4S店沟通协商要求退换车,到把质量问题刷成“广告车身”四处喊冤,再到参加每年的杭州3·15问题车展,接受众多媒体采访……前后历时4年时间,张先生的“问题大奔”始终没有解决问题。

早在几年前,类似张先生维权的做法层出不穷,也更极端。2008年7月15日,在广州白云大道,一头老牛拉动一辆出现故障的宝马525轿车,车主马小姐2008年4月购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过几次突然断电跳入空挡的事故,在要求换车未果的情况下她导演了这一幕。2005年3月15日上午,郑州市紫荆山立交桥下,几名农民工拉着一辆被称为“绣花枕头”的汽车游街。

2010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上海泉先生的路虎车车身上贴满了维权标语。他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引起“路虎中国”的重视。

2011年3月15日,在青岛1919国际建材灯具城门前,车主不满品牌商服务,将自己一辆价值300余万的兰博基尼跑车砸毁。

除了砸车,也有人为了维权砸空调。2011年11月20日,北京的罗先生和其他一些志愿者来到西门子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维权活动,用铁锤砸烂三台有质量问题或设计缺陷的冰箱并递交书面要求行动,督促西门子公司立即改正拒不承认产品问题、推卸责任、忽视消费者诉求的恶劣做法,并召回有问题的冰箱。

极端维权也常见于商品房,房主常常采取发宣传页、打横幅、高举维权宣传牌、静坐等形式。也有人为了吸引关注想出各种办法。2011年10月10日,深圳布吉街道临深惠路南侧一处楼房出现吊活狗一幕,一商户用此举喻“狗急也跳楼”,同时还打出对某部门不满的横幅。两狗最终死亡,网友斥维权者无人性。曾先生是该栋楼房的承包者,因为该栋楼要拆不拆没准信,又不准收租导致其欠二房东11个月房租,因此用这种方式“维权”。

有分析认为,这些极端的维权引起很多争议,也招致了不少的非议与指责。维权者采取极端的手段,如果只是威胁到维权者自己的名誉、安全和生命,或能得到公众的同情和政府的关注。但是,当极端行为影响到法律所保护的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时,行为人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随着对极端维权的批评越来越多,这些极端维权形式也越来越少。 

为了维权直接抓人 

维权,通常是以理性开始,在诉求无果后,要么放弃,要么开始极端模式。辽宁大连的杨平(化名)回忆此前为同事做过的集体维权,至今还记忆犹新。当时,在杨平单位门外开着一家理发店,由于离得近,理发方便,老板也刚好在做促销活动,所以杨平单位有上百人都办理了理发店的会员。没成想3年后,理发店突然倒闭,老板失联。

于是,杨平带领同事向当地的工商局投诉,对方却回应,由于该理发店的个体营业执照已注销,电话也联系不上,建议他们报警。在杨平报警后,派出所则称,这属于民事纠纷,所里有相关规定,公安是不能插手经济纠纷的,建议他们双方协商解决。

“我们是想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相关部门的态度让我们非常失望。”杨平说,眼看工商局和派出所都不管,打官司又耗时间,经众人商量后,最终决定依靠“技术手段”,自己解决。

杨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利用手机定位和大数据分析,查到了理发店老板的消费记录和手机信号,多次出现在一家商城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杨平一行3人和1名派出所警察,一起找到了“失踪已久”的理发店老板,并将他押至派出所。理发店老板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同意退钱,很快同事们便陆续收到了退款。

“我们采取直接抓人的方式,一是为了提高效率,二是为了出口气。”杨平略显愤怒地表示,理发店老板明知道店面经营不下去,还不断增加会员,收预存费,然后圈钱跑路,这种性质很恶劣。同时,他还感慨在处理这件事上,最大的感受是:“权利不会躺在那里,得靠自己努力去争取。”

尽管杨平及其同事最终“成功”维权,实现了维权目的,但对于这种“非正常维权”的方式,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安顺并不提倡。在他看来,这种采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他人消费信息,又采用跟踪、手机定位等手段,涉嫌侵害他人隐私,依法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他进一步指出,“抓捕”行动,尽管有派出所民警参与,但现场倘若发生争斗,可能会产生健康权纠纷。严重者还会违反治安管理,甚至刑法的相关规定。 

新媒体成维权重要渠道 

在一些消费者看来,倘若维权的方式,仅通过互联网传播才能实现,那简直“荒谬”。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媒体已渐成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之一。

丁雷(化名)是一名资深自媒体人,此前他在江苏省镇江市出差时,上一个有名的酒店预订线上平台订了一间“格林豪泰”精品酒店,到酒店后发觉停车场的指示牌以及装修外观等设施一切正常。但入住后通过门卡的异样,他却发现竟然订到了假的“格林豪泰”。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酒店外观的真实名为“格林”,而不是“格林豪泰”。招牌上显示的客服电话是空号,且号码和真实的号码相差一个数字。

丁雷当场就质问店家,为何“山寨”酒店能上这个有名的平台,对方辩称:“反正装修和设施都和真的一样”。一气之下,丁雷便把遭遇的事情,发到了朋友圈,没多久,便有该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他赔礼道歉,并退了全部的房费。

“这些借助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和侵权的酒店,敢进行不法行为,并且振振有词,原因有两点:一是当地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二是那个有名的平台有纵容的嫌疑,遇到这种情况,投诉难以获得满意的解决。”丁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上那个平台订到酒店和在网上买到假货一样,投诉维权让它们下架这些山寨酒店基本很难,他们普遍认为,平台也没有办法,假酒店又不是他们开的。

经过丁雷进一步查看、走访发现,在镇江市也有几家真的“格林豪泰”酒店,而这些真酒店评分都要比“假酒店”低。“由于我们消费者一般选择酒店都是看评分,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除了该酒店预订线上平台,让丁雷不得不通过新媒体举起“维权大旗”的,还有某著名综合生活服务平台和某著名音频分享平台。

2016年,丁雷受到某著名综合生活服务平台上北京租房黑中介的频繁骚扰,不得不向派出所报案,并同时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曝光此事;去年,丁雷发现自己和蜻蜓FM筹备多时联合推出的一档原创音频节目,未经授权出现在某著名音频分享平台上,且用户无需付费即可免费收听和下载,随后丁雷也同样将此事曝光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

上述三件事中,由于丁雷是业界资深自媒体人,知名度高、传播力广,再加上圈内朋友多,文章经发出后便立刻引起了相关涉事企业的重视,并实现了成功维权。

维权不成反被诉

对于大部分普通消费者而言,丁雷这种“一篇文章就搞定”的“非正常维权”方式是行不通的。想要借助互联网渠道走维权“捷径”,有时可能还会让自己深陷尴尬境地。

近日,南京一楼盘的售楼处,宫茗(化名)坐在沙盘模型上维权,导致沙盘损坏。由于沙盘价值不菲,维修方初步估算维修价格在5万元左右,因此宫茗不仅没有维权成功,反而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尽管有“坐沙盘维权”的失败案例,但相信还有不少消费者坚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通过各种简单、粗暴的“非正常维权”方式解决问题。

诸多受访者一致表示,之所以采取“非正常方式”维权,究其原因在于,协商已无可能,而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诉讼效率又比较低,所以才通过“非正常方式”维权,这种方式迫于无奈,但效果显著。

安顺并不建议消费者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权。“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对公众诉求的回应越发积极,处置亦越发高效。”他进一步指出,倘若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正常途径解决:第一,协商处理;第二,向消费者协会求助;第三,向政府部门投诉;第四,通过诉讼解决;第五,向媒体求助。

对于以上诸多“非正常维权”的案例,安顺建议消费者维权最稳妥的做法是未雨绸缪,提前找专业人士把关,把权益遭受侵害的风险扼杀在最初阶段。在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向律师寻求帮助,固定证据,设计最优维权途径。此外,他还希望我国在消费领域立法和工商行政处罚实施方面,能充分考量恶意违约的惩罚性设置。

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根源,安顺认为首先是法治进程发展有待提速(包括去暴力化不够,法律意识不足,相关规制不完善);其次是功利主义泛滥,所谓功利主义指的是,并非单指维权方,而是指当事人各方(包括监管部门),尤其是恶意违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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