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林耀昌贷款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1月5日至2013年6月29日间,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超出抵押物价值进行抵押等方法,诈骗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共计人民币603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归还能力,采用虚假经济合同,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隐匿或者销毁账目以逃避返还资金,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法庭依法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观点,围绕“罪与非罪”阐述了各自理由,最后被告人对庭审提出补充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等参加了旁听。
该案将择日宣判。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广东“坟爷”涉嫌贷款诈骗案明日开庭,涉案金额超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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