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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模式终结 但话语权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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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模式终结 但话语权仍巨大

最近,湖南一名省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至此,全国31省份中省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持续多年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的局面在省级行政单位中终结。

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湖南省的省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至此,全国31省份中省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持续多年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的局面在省级行政单位中终结。

《人民公安报》在6月24日报道一则消息,湖南省委6月23日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黄关春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提名任省政府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这意味着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将不再兼任公安厅长。

2012年5月,孙建国以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之前,其曾任浙江省公安厅长。而黄关春此前曾在武汉任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之后又曾任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

据财新网报道,此前,孙建国是唯一一位仍兼任本省公安一把手的省委政法委书记。目前,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中,公安厅厅长进入同级政府班子成主流,除尚待履行法定程序的河南许甘露和湖南黄关春之外,已有22个的公安“一把手”由政府副职兼任,占总数超七成。

公安一把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的现象,可追溯至中共十六大之后。2003年11月18日,中央发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公安局长“进班子”。决定提出,“各级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而此前一年,周永康从四川省委书记任上调职中央,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2002年12月,周永康兼任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有了上层的先例,地方上的效仿就更加普遍。据《新京报》报道,以地市为例,2006年到2007年地方集中换届时,有的地市公安局长90%都是同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在省一级,到2008年10月,全国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公安厅(局)长已经高配为副省级。其中11名由省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将近一半。

《南方周末》曾报道,据青海省委组织部的一个统计,截至2010年8月,全省43个县(区、市)有20名政法委书记兼任了公安局领导,或是党委书记,或是局长。此外还有部分是由政府副职兼任公安局长。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龙继辉在中国江苏网对此发表评论,称此现象为,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政方针指引下,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确实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

但是这种模式的负面意义也开始显现。分析普遍认为,这直接导致公检法三家,公安一家独大,警权扩张,被学术界认为有碍司法公正。龙继辉称,如果公安工作没做好,政法委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护短,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可能是冤假错案率高居不下的主要根源。

同时,周永康主管政法系统期间,实行高压维稳政策,国维稳经费逐年升高,一度超过国防开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还像财新网表示,鉴于周永康的教训,过去高压维稳的态势下,政法系统在社会治理等很多方面走偏了方向。比如民众上访大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公安动不动就出警,导致很多严重后果。

省级公安厅长人事布局的调整从2010年开始。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该文件还规定,省级公安厅(局)长由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政府党组成员兼任。此后,各省级公安厅(局)长逐渐不再由政法委书记担任。

也就在2012年11月19日,十八大闭幕一周后,已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不再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由新进入政治局的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孟建柱接任,政法委书记一职也不再由政治局常委兼任。而孟建柱也在十八大后卸任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由郭声琨任职。

据《财新网》报道,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八省份公安厅长调整,占总数逾四分之一。如今还剩吉林、宁夏及广西自治区公安厅长出缺。

十多年间,不管是政法委的地位还是公安部(局)长的地位,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十八大之后,全国7成公安厅长改由省级政府副职等兼任,但政法系统官员话语权依然巨大。

据《检察日报》不完全统计,确认出席十八大的2268名正式代表中,有96名代表来自各级政法系统。有评论也认为,十八大会议上的政法系统代表,将成为影响中国法治决策走向的重要力量。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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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模式终结 但话语权仍巨大

最近,湖南一名省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至此,全国31省份中省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持续多年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的局面在省级行政单位中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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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省的省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至此,全国31省份中省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持续多年的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一把手的局面在省级行政单位中终结。

《人民公安报》在6月24日报道一则消息,湖南省委6月23日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黄关春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提名任省政府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这意味着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将不再兼任公安厅长。

2012年5月,孙建国以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之前,其曾任浙江省公安厅长。而黄关春此前曾在武汉任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之后又曾任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

据财新网报道,此前,孙建国是唯一一位仍兼任本省公安一把手的省委政法委书记。目前,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中,公安厅厅长进入同级政府班子成主流,除尚待履行法定程序的河南许甘露和湖南黄关春之外,已有22个的公安“一把手”由政府副职兼任,占总数超七成。

公安一把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的现象,可追溯至中共十六大之后。2003年11月18日,中央发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公安局长“进班子”。决定提出,“各级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而此前一年,周永康从四川省委书记任上调职中央,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2002年12月,周永康兼任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武警部队第一政委。

有了上层的先例,地方上的效仿就更加普遍。据《新京报》报道,以地市为例,2006年到2007年地方集中换届时,有的地市公安局长90%都是同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在省一级,到2008年10月,全国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公安厅(局)长已经高配为副省级。其中11名由省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将近一半。

《南方周末》曾报道,据青海省委组织部的一个统计,截至2010年8月,全省43个县(区、市)有20名政法委书记兼任了公安局领导,或是党委书记,或是局长。此外还有部分是由政府副职兼任公安局长。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龙继辉在中国江苏网对此发表评论,称此现象为,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政方针指引下,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确实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

但是这种模式的负面意义也开始显现。分析普遍认为,这直接导致公检法三家,公安一家独大,警权扩张,被学术界认为有碍司法公正。龙继辉称,如果公安工作没做好,政法委完全可以“合理合法”地护短,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可能是冤假错案率高居不下的主要根源。

同时,周永康主管政法系统期间,实行高压维稳政策,国维稳经费逐年升高,一度超过国防开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还像财新网表示,鉴于周永康的教训,过去高压维稳的态势下,政法系统在社会治理等很多方面走偏了方向。比如民众上访大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公安动不动就出警,导致很多严重后果。

省级公安厅长人事布局的调整从2010年开始。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该文件还规定,省级公安厅(局)长由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政府党组成员兼任。此后,各省级公安厅(局)长逐渐不再由政法委书记担任。

也就在2012年11月19日,十八大闭幕一周后,已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不再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由新进入政治局的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孟建柱接任,政法委书记一职也不再由政治局常委兼任。而孟建柱也在十八大后卸任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由郭声琨任职。

据《财新网》报道,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八省份公安厅长调整,占总数逾四分之一。如今还剩吉林、宁夏及广西自治区公安厅长出缺。

十多年间,不管是政法委的地位还是公安部(局)长的地位,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十八大之后,全国7成公安厅长改由省级政府副职等兼任,但政法系统官员话语权依然巨大。

据《检察日报》不完全统计,确认出席十八大的2268名正式代表中,有96名代表来自各级政法系统。有评论也认为,十八大会议上的政法系统代表,将成为影响中国法治决策走向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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