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5月15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对于强化会员投教工作责任意识,提升会员专业水平,激发会员主动性、积极性,保障会员投教工作有效开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细化《会员管理规则》对会员投教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是针对会员投教工作提出规范要求。按照规范性、长期性、适当性、有效性等原则,以贴近市场、贴近大众的方式,切实做好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结合市场发展及市场热点,深入了解投资者需求,制作内容准确合规、语言通俗易懂、形式喜闻乐见的投教产品,并积极利用多渠道进行投放,提升宣传实效。积极开展投教活动,建立投资者园地,公示投诉渠道并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鼓励会员建立投教基地,积极配合深交所日常投教工作。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各项业务环节,特别是在开户和产品销售环节履行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强化风险揭示,禁止诱导性宣传。

二是完善会员投教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从制度、组织、人员、流程、经费等方面保障会员投教工作顺利开展。设立或指定投教工作相关部门,配备充足的专职人员,切实履行投教工作职责。确定内部职责分工与联络协调机制,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督导和考核。

三是建立检查评估机制,强化自律监管。不定期对会员投教工作开展检查,每年开展评估并公示结果。对于违反《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的会员,将按照《会员管理规则》及投资者教育相关规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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