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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地税局局长贪污受贿案中人赵耘拟获第三次减刑,曾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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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地税局局长贪污受贿案中人赵耘拟获第三次减刑,曾被判13年

公诉机关曾指控,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王纪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在采购税控密码器的过程中,贪污1047万元税控密码器加价款。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示了一起减刑案件,被减刑人员赵耘系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贪污受贿案中人。赵耘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她此前已获得减刑两次共计17个月。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北京市一中院2019年5月15日公开发布关于审理罪犯赵耘减刑案件的公示。

公示提到,“罪犯赵耘,性别女性,出生日期1969年10月3日。因犯贪污罪、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现在北京女子监狱服刑。于2015年被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于2017年被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19年5月9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赵耘获得五个表扬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公示期限为五日,即从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一中院于2012年5月10日作出(2011)一中刑初字第434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赵耘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已执行完毕)。

赵耘所涉犯罪主要是与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有关。北京市高院在2018年年底驳回王纪平妻子邓建军的申诉通知书里曾提到,王纪平于2002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赵耘经营的公司承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多项产品采购及服务业务提供帮助。

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多次接受赵耘实际控制的恒信恒安公司给予的人民币13万元,北京威佳启良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人民币57万元,赵耘给予的钻戒一枚,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万元。此外,王纪平还曾接受赵耘转达浪潮商用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下属的北京通软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北京地税局及各区县采购微软软件产品业务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人民币76万余元。

在王纪平贪污受贿案中,公诉机关曾指控,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王纪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在采购税控密码器的过程中,贪污1047万元税控密码器加价款。

赵耘生是原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钰林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昆易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据京华时报2011年10月报道,钰林公司的很多员工都知道,每个周末赵耘会约王纪平打球,联络感情,而逢年过节,则会上门给王纪平送礼。当时报道透露,赵耘是王纪平的情妇。

2012年5月,王纪平被认定贪污受贿近150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受贿两项罪名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5年1月,延庆监狱以罪犯王纪平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对王纪平减刑。北京市高院裁定将王纪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赵耘则被另案处理。

另外,京华时报报道还曾引述检察机关指控称,赵耘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主任、票证管理中心主任刁维列提出请托,使其公司代理的软件分别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多项系统招标中中标。为此,赵耘先后4次给予刁维列共980万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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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地税局局长贪污受贿案中人赵耘拟获第三次减刑,曾被判13年

公诉机关曾指控,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王纪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在采购税控密码器的过程中,贪污1047万元税控密码器加价款。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示了一起减刑案件,被减刑人员赵耘系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贪污受贿案中人。赵耘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她此前已获得减刑两次共计17个月。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北京市一中院2019年5月15日公开发布关于审理罪犯赵耘减刑案件的公示。

公示提到,“罪犯赵耘,性别女性,出生日期1969年10月3日。因犯贪污罪、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现在北京女子监狱服刑。于2015年被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于2017年被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19年5月9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赵耘获得五个表扬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公示期限为五日,即从2019年5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市一中院于2012年5月10日作出(2011)一中刑初字第434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赵耘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已执行完毕)。

赵耘所涉犯罪主要是与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有关。北京市高院在2018年年底驳回王纪平妻子邓建军的申诉通知书里曾提到,王纪平于2002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赵耘经营的公司承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多项产品采购及服务业务提供帮助。

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多次接受赵耘实际控制的恒信恒安公司给予的人民币13万元,北京威佳启良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人民币57万元,赵耘给予的钻戒一枚,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万元。此外,王纪平还曾接受赵耘转达浪潮商用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下属的北京通软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北京地税局及各区县采购微软软件产品业务提供帮助,为此收受人民币76万余元。

在王纪平贪污受贿案中,公诉机关曾指控,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王纪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在采购税控密码器的过程中,贪污1047万元税控密码器加价款。

赵耘生是原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钰林天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昆易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据京华时报2011年10月报道,钰林公司的很多员工都知道,每个周末赵耘会约王纪平打球,联络感情,而逢年过节,则会上门给王纪平送礼。当时报道透露,赵耘是王纪平的情妇。

2012年5月,王纪平被认定贪污受贿近150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受贿两项罪名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5年1月,延庆监狱以罪犯王纪平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对王纪平减刑。北京市高院裁定将王纪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赵耘则被另案处理。

另外,京华时报报道还曾引述检察机关指控称,赵耘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主任、票证管理中心主任刁维列提出请托,使其公司代理的软件分别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多项系统招标中中标。为此,赵耘先后4次给予刁维列共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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