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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扒2018年旅游统计数据,一文看懂真实的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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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扒2018年旅游统计数据,一文看懂真实的旅游市场

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了,国家统计局会如何公布2018年的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以及其所占GDP的比重呢?我们不妨继续观察。

文 |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 王兴斌

历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直把旅游业与交通、邮电业放在一起公布。

2019年2月28日公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以下简称“《统计公报》”),把旅游业列入“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之内。这显然是与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有关,说明在国家统计体系中,旅游与“文化、卫生健康和体育”等列在一个系列中。其中2018年的旅游业数据为:

“全年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增长1.2%。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增长4.7%;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1066万人次,增长0.3%。在入境游客中,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增长3.6%。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增长3.0%。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增长13.5%。其中因私出境15502万人次,增长14.1%;赴港澳台出境9919万人次,增长14.0%。”

2019年2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也刊载了《2018年旅游市场基本情况》(以下简称“《基本情况》”):“入境旅游人数1412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香港同胞7937万人次,澳门同胞2515万人次,台湾同胞614万人次”,“入境过夜旅游人数629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364万人次,香港同胞2820万人次,澳门同胞553万人次,台湾同胞553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比较上述两个统计报告,有几点与大家分享一下: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主要数据基本相同

国内游客55.4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13万亿元;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香港同胞7937万人次,澳门同胞2515万人次,台湾同胞614万人次。入境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这几个数据两份报告完全一致。

“出境人数”与“出境旅游人数”不同

《统计公报》载“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基本情况》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比《统计公报》少1227万人次。可以理解为这1227万人次不属于旅游者,如政要出访及其随行人员,出境就业、移居、移民和留学一年以上者,以及跨境交通运输人员、军事人员海外值勤等,他们属于“出境”而非出游,接国际惯例不列入游客统计范围。

“出境人数”数据与内容不同

《统计公报》载“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15502万人次”(占出境总人次的95.7%),因公出境为697万人次。因私出境中绝大多数是游客,因公出境者中不应该有休闲类游客,但有事务类游客。

《统计公报》载“赴港澳台出境9919万人次”(占出境总人次的61.2%),由此赴外国的为6280万人次(占出境总人次的38.8%)。2018年底全国(大陆)总人口139538万人(《统计公报》)。据此,出境者占大陆总人口的11.6%,出国人员占总人口的4.5%。

《基本情况》只公布出境游客总人次,未与入境游客一样公布出境游客中去港澳台与去外国的人次,而在入境游客数据中详细公布了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分类统计,两者不对称,不知何故?作为政府报告显得不严谨。

根据《基本情况》,出境游客占总人口的10.7%,而《统计公报》数据推测,出国游客约6000万人次、约占总人口的4%。

不论以上哪个数据,出境旅游率(出国游客与总人口之比)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水平。

2018年世界总人口76亿,全球国际旅游12.23亿人次,平均国际出游率16%。据笔者测算,一些国家的“国民出境旅游率”(国民出境旅游人数与该国总人口之比)为:德国为88%,英国为95%,加拿大为88%,意大利为40%,韩国为26%,日本为14%,澳大利亚为23%,美国为20%。在金砖五国中,俄罗斯为34%,印度为10%,南非为10%,巴西为4%。

中国低于俄罗斯、印度、南非,与巴西相近。由此可见,由于我国人口总量大,出境人数总量虽位居全球首位,但以总人口为基数的“国民出国旅游率”仍在排在后位。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总把“出境旅游人数世界第一”挂在嘴上。

入境过夜游客才是国际公认的旅游者,大多数不过夜入境游客是旅客并非游客

《统计公报》载“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1066万人次。在入境游客中,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

《基本情况》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629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364万人次;香港同胞2820万人次、澳门同胞553万人次、台湾同胞553万人次。”

据此,入境过夜港澳台共3906万人次,占其入境总数的35%;一日往返的港澳台7160万人次,占其入境总数的65%。一日往返的人(购物、贩运、上班等)大多数是旅客,不属游客。  

《基本情况》载,在3054万人次入境外国游客中,入境过夜外国人2364万人次。据此有690万人次(占23%)是一日游客,其中绝大多数是缅甸、泰国、越南、老挝、朝鲜、印度、尼泊尔、巴勒斯坦、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的一日往返的边民,主要是购物、贩运和探亲访友者。

世界旅游组织每年发布的中国(大陆)的入境游客采用的是过夜游客数据,从不公布一日游的数据。可见大陆的入境游客中,真正的外国游客只有2364万人次。应该为这个数据汗颜。

“入出境旅游总人数”及其“同比增长率”的说法看不出入出境旅游增长的严重失衡

《基本情况》载,2018年“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这个数据基于“入境旅游人数1412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4.7%”。数据本身没有问题。

“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无疑是全世界第一,也是唯一。

“同比增长7.8%”,这个增速也是全世界第一。2018年全球国际旅游收入达到1.59万亿美元,增速为3.1%。估计全球国际旅游人数增速在2%左右。

仅从出、入境旅游的成绩来看,发明“入出境旅游总人数”这个新概念无疑是高明的。对于不了解大陆“入出境旅游”真实情况的人是容易被唬住的。

但是一旦弄清这个“入、出境旅游”的真实构成,就会清醒认识中国(大陆)的国际入出境旅游在全球的真实位次。

如上所述,入境旅游人数1412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占22%;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占78%;其中过夜游客总人数6290万人次、过夜外国人2364万人次。以外国游客测算,法国(8690万人次,2017年数据、下同)、西班牙(8180万人次)、美国(7590万人次)、意大利(5830万人次)、墨西哥(3930万人次)、英国(3770万人次)、土耳其(3760万人次)、德国(3570万人次)、泰国(3540万人次)、,马来西亚(2595万人次)等等之后,排在世界十几位。  

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其中去港澳台9000多万人次,去外国约6000万人次,少于美国(约7300万人次)、德国(约6500万人次)和英国(约6500万人次),大约排在世界第五位左右。

“入出境旅游同比增长7.8%”这个数据有意无意掩盖了另一个严峻的现实:入境旅游增长疲软(“比上年同期增长1.2%”),出境旅游增长強劲(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近10年来其实一直如此。

“入出境旅游总人数”及其“同比增长”这种说法,就个人一些浅见来看,在国际上也没有见到其它国家使用过。商务部的外贸统计上确实常有“进出口外贸总额”的概念,但用到出入境旅游上尚属首次。

近年来文旅部领导首次提出要把“如何提振入境旅游”作为一大课题深入研究。“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这种说法让人看不出10年来以来,入、出境旅游增长失衡的严峻态势。

与港澳台相关的表述,诸如“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国内居民出境”的说法不妥当

《基本情况》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统计公报》称“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这两种说法都需要斟酌。

2017年7月24日《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修订)》中明确提出:“不得将港澳台居民来内地(大陆)称为来‘中国’或‘国内’。不得说‘港澳台游客来华旅游’,应称为‘港澳台游客来内地(大陆)旅游’”。“不得将适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专属名词用于内地与港澳”。

同理,内地(大陆)居民去港澳台旅游也不能称为“中国公民”或“国内居民”去港澳台旅游。

《基本情况》和《统计公报》里的出入境都涉及到港澳台地区,而且港澳台地区是入境游客客源地和出境旅游目的地的主体。

规范的用语应该是“中国大陆/内地公民出境旅游(客)”、“中国大陆/内地的入境旅游(客)”。因为其中2/3的出入境人员都来去港澳台地区的,属于中国内部从这一地区(关税区)到另一个地区(关税区)的旅行或旅游。根据新华社的规定,在大陆/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的相互关系中不能使用“中国”、“国内”这种用语来称呼大陆或内地,尤其在政府文件、官方公报和正式印刷物上。

民间日常口头语中如果用“中国公民”或“国内居民”去港澳台旅游尽管不规范但可以理解,但是作为政府文件必须规范,不能给“两国论”留下任何漏洞。

“国际旅游收入”应为“入境旅游收入”

《统计公报》和《基本情况》都说“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根据前述同样的理由,这个说法也不妥当。

此处应说“入境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较为妥贴,因为入境游客中78.4%的港澳台游客不是国际旅游者,他们在内地/大陆的消费不属于“国际旅游收入”,属于“入境旅游收入”,这里的“境”并非国家之间的“国境”,而是一国之内四个关税区之间的“境”。只有占入境游客总数21.6%的外国旅游者的消费才是我们所说的“国际旅游收入”。

在公布入境旅游收入数据的同时,应该也公布出境旅游支出的数据

《统计公报》和《基本情况》都公布了入境旅游收入的数据,但均未给出出国旅游支出的数据,因而无法判断出入境旅游服务贸易和收支及平衡状况。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历年官方报告都采纳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如2017年出境旅游支出2580亿美元。2018年出境人数同比增长13.5%,照此比例推算,出境支出可能高达2900亿美元。

原国家旅游局认为这个数据包含了出境人员的医疗、求学、购置家产、购买外国股票等非旅游支出,不属于旅游消费支出,宣布2017年出境旅游支出1152.9亿美元。不知是否与世界旅游组织沟通?让他们不再发布“中国继续引领全球出境旅游,2017年在国际旅游上花费了2580亿美元,几乎占全球总支出的五分之一”之类的不准确信息。令人不解的是,官方一再否认“2580亿美元”的数据,同时又在官方讲话、报刊上宣传这类观点、这个数据,印证“第一出境旅游消费大国”的结论。

按《统计公报》,出境人数超入境人数2079万人次;按《基本情况》,出境人数超入境人数852万次。以国际出入境计算,入境外国游客3054万人次(其中包括缅甸、泰国、蒙古等国边民)、入境过夜外国游客2364万人次;我方出国游客6000万人次。即出国游客是来华游客的一倍。

前几年旅游主管部门对出入境旅游收支方面一直强调是“顺差”,指责“逆差”是“严重的误导”。去年出境人数多于入境游客,尤其是出国旅游人数多出入境外国游客1倍,且看如何公布2018年出境旅游消费数据吧。

按照“一国两制”的国情,作为国家层面的官方旅游统计公报,应该分为两大类:

第一,外国旅游者在中国大陆的旅游花费(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与中国大陆居民赴外国旅游的花费(国际旅游外汇支出)以及国际旅游贸易收支的顺差或逆差。

第二,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出入境旅游收支,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出入境旅游收支。

如果这样做,两种不同性质的出入境旅游就一清二楚,中国“一国两制”下的入出境旅游特点就一目了然。

这样做并不难。对内地/大陆游客在港澳台的花费可以通过下述渠道测算:

第一,香港、澳门、台湾旅游主管部门对内地/大陆的入境游客统计十分详细:游客总量、过夜游客与一日游客人次、过夜游客与一日游客人均花费、总花费(相当于港、澳、台的总收入)、游客花费结构(住、食、行、购、娱、医、养和其他花费)等;

第二,赴港、澳、台游客在内地/大陆上的相关花费(办证费、旅行社服务费、搭乘内地/大陆的飞机、火车或轮船赴港澳台的交通费等);

第三,通过抽样调查估测赴港澳台游客的人均花费;

第四,通过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金融工具的支出等。

通过对上述几个方面的数据进行综合核对、验证,分别得出内地/大陆游客在港、澳、台三地的花费(支出)。

对内地/大陆游客在外国的花费也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测算:首先,通过抽样调查测算出国游客的人均花费;其次,通过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金融工具的支出;再次,国内一些著名的OTA旅游服务商、金融服务公司对出国游客花费状况的调查报告;最后,还有一些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对中国入境游客的消费测算数据。

同样的,综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数据进行核对、验证,就可以得到出国游客的总花费(支出)和分别在一些重要目的国的花费(支出)。

总之,在“大数据”时代测算出境旅游的花费(支出),进而测算与相关的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入出境旅游贸易收支的数据,非不能为也,就看你想不想为。

旅游业占GDP的比例统计口径,内部要协调一致,对外应接轨国际

《基本情况》称“经初步测算,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9.94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4%”。

4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在中国旅游科学年会上也提到了同样的说法。但这个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中未提及。

国家统计局对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占GDP总量的统计数据另有专门资料。2018年10月11日公布,2017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7210亿元、占GDP的4.2%;2019年1月18日公布,2017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472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3%。

目前2018年的数据尚未公布。

考虑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有部分重叠,由此推测两个产业之和2017年GDP占比可能在8%左右。

《基本情况》中声称“2018年全国旅游业占GDP总量的11.04%”。

由此推断,2018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之和难道超过15%?2018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46.96万亿元,旅游产业的“综合贡献”9.94万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1.2%,这个产业真的这么“大”吗?

世界旅行旅游理事会公布的各国旅游产业产值及其占GDP比例时,同时用“直接贡献”、“间接贡献”及“乘数系数”三个概念,间接贡献÷直接贡献=乘数系数。以下是中国旅游研究院和旅游数据中心公布的全球和若干国家旅游和旅行业的直接贡献、综合贡献及乘数系数表。

2016年全球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为3.1%,对GDP的综合贡献全球平均为10.2%,乘数效应为3.29。

可见,如果要对接WTTC的旅游卫星账户,应该公布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综合贡献和乘数系数3个数据,才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

这14个国家的数据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乘数系数越高,而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尔代夫、埃及、墨西哥、巴西等)乘数系数较低。这也有待进一步探究。

原国家旅游局只在2015年公布了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为3.32万亿元,占GDP比重4.9%;综合贡献为7.34万亿元,占GDP比重10.8%。据此测算,中国(大陆)的旅游乘数系数为2.21,与泰国、埃及、墨西哥等国相近。不过2014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均未公布直接贡献。

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了,国家统计局会如何公布2018年的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以及其所占GDP的比重呢?我们不妨继续观察。

出入境旅游的统计至少涉及到国家文旅部、外交部、统计局、外贸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以及港澳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只有部门协调才能解决这些难题。就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双方、多边的旅游人数与收支统计而言,还需与港澳台相关部门沟通与合作。

依我看,四地旅游统计机构如能建立一种协调机制,互通信息、成果共享,“中华旅游市场”的统计就迎刃而解了。

王兴斌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曾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获得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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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扒2018年旅游统计数据,一文看懂真实的旅游市场

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了,国家统计局会如何公布2018年的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以及其所占GDP的比重呢?我们不妨继续观察。

文 |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 王兴斌

历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直把旅游业与交通、邮电业放在一起公布。

2019年2月28日公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以下简称“《统计公报》”),把旅游业列入“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之内。这显然是与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有关,说明在国家统计体系中,旅游与“文化、卫生健康和体育”等列在一个系列中。其中2018年的旅游业数据为:

“全年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增长1.2%。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增长4.7%;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1066万人次,增长0.3%。在入境游客中,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增长3.6%。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增长3.0%。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增长13.5%。其中因私出境15502万人次,增长14.1%;赴港澳台出境9919万人次,增长14.0%。”

2019年2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也刊载了《2018年旅游市场基本情况》(以下简称“《基本情况》”):“入境旅游人数1412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香港同胞7937万人次,澳门同胞2515万人次,台湾同胞614万人次”,“入境过夜旅游人数629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364万人次,香港同胞2820万人次,澳门同胞553万人次,台湾同胞553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比较上述两个统计报告,有几点与大家分享一下: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主要数据基本相同

国内游客55.4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13万亿元;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香港同胞7937万人次,澳门同胞2515万人次,台湾同胞614万人次。入境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这几个数据两份报告完全一致。

“出境人数”与“出境旅游人数”不同

《统计公报》载“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基本情况》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比《统计公报》少1227万人次。可以理解为这1227万人次不属于旅游者,如政要出访及其随行人员,出境就业、移居、移民和留学一年以上者,以及跨境交通运输人员、军事人员海外值勤等,他们属于“出境”而非出游,接国际惯例不列入游客统计范围。

“出境人数”数据与内容不同

《统计公报》载“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15502万人次”(占出境总人次的95.7%),因公出境为697万人次。因私出境中绝大多数是游客,因公出境者中不应该有休闲类游客,但有事务类游客。

《统计公报》载“赴港澳台出境9919万人次”(占出境总人次的61.2%),由此赴外国的为6280万人次(占出境总人次的38.8%)。2018年底全国(大陆)总人口139538万人(《统计公报》)。据此,出境者占大陆总人口的11.6%,出国人员占总人口的4.5%。

《基本情况》只公布出境游客总人次,未与入境游客一样公布出境游客中去港澳台与去外国的人次,而在入境游客数据中详细公布了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的分类统计,两者不对称,不知何故?作为政府报告显得不严谨。

根据《基本情况》,出境游客占总人口的10.7%,而《统计公报》数据推测,出国游客约6000万人次、约占总人口的4%。

不论以上哪个数据,出境旅游率(出国游客与总人口之比)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水平。

2018年世界总人口76亿,全球国际旅游12.23亿人次,平均国际出游率16%。据笔者测算,一些国家的“国民出境旅游率”(国民出境旅游人数与该国总人口之比)为:德国为88%,英国为95%,加拿大为88%,意大利为40%,韩国为26%,日本为14%,澳大利亚为23%,美国为20%。在金砖五国中,俄罗斯为34%,印度为10%,南非为10%,巴西为4%。

中国低于俄罗斯、印度、南非,与巴西相近。由此可见,由于我国人口总量大,出境人数总量虽位居全球首位,但以总人口为基数的“国民出国旅游率”仍在排在后位。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总把“出境旅游人数世界第一”挂在嘴上。

入境过夜游客才是国际公认的旅游者,大多数不过夜入境游客是旅客并非游客

《统计公报》载“入境游客1412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3054万人次,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1066万人次。在入境游客中,过夜游客6290万人次。”

《基本情况》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629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364万人次;香港同胞2820万人次、澳门同胞553万人次、台湾同胞553万人次。”

据此,入境过夜港澳台共3906万人次,占其入境总数的35%;一日往返的港澳台7160万人次,占其入境总数的65%。一日往返的人(购物、贩运、上班等)大多数是旅客,不属游客。  

《基本情况》载,在3054万人次入境外国游客中,入境过夜外国人2364万人次。据此有690万人次(占23%)是一日游客,其中绝大多数是缅甸、泰国、越南、老挝、朝鲜、印度、尼泊尔、巴勒斯坦、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的一日往返的边民,主要是购物、贩运和探亲访友者。

世界旅游组织每年发布的中国(大陆)的入境游客采用的是过夜游客数据,从不公布一日游的数据。可见大陆的入境游客中,真正的外国游客只有2364万人次。应该为这个数据汗颜。

“入出境旅游总人数”及其“同比增长率”的说法看不出入出境旅游增长的严重失衡

《基本情况》载,2018年“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这个数据基于“入境旅游人数14120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4.7%”。数据本身没有问题。

“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无疑是全世界第一,也是唯一。

“同比增长7.8%”,这个增速也是全世界第一。2018年全球国际旅游收入达到1.59万亿美元,增速为3.1%。估计全球国际旅游人数增速在2%左右。

仅从出、入境旅游的成绩来看,发明“入出境旅游总人数”这个新概念无疑是高明的。对于不了解大陆“入出境旅游”真实情况的人是容易被唬住的。

但是一旦弄清这个“入、出境旅游”的真实构成,就会清醒认识中国(大陆)的国际入出境旅游在全球的真实位次。

如上所述,入境旅游人数14120万人次,其中外国人占22%;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占78%;其中过夜游客总人数6290万人次、过夜外国人2364万人次。以外国游客测算,法国(8690万人次,2017年数据、下同)、西班牙(8180万人次)、美国(7590万人次)、意大利(5830万人次)、墨西哥(3930万人次)、英国(3770万人次)、土耳其(3760万人次)、德国(3570万人次)、泰国(3540万人次)、,马来西亚(2595万人次)等等之后,排在世界十几位。  

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其中去港澳台9000多万人次,去外国约6000万人次,少于美国(约7300万人次)、德国(约6500万人次)和英国(约6500万人次),大约排在世界第五位左右。

“入出境旅游同比增长7.8%”这个数据有意无意掩盖了另一个严峻的现实:入境旅游增长疲软(“比上年同期增长1.2%”),出境旅游增长強劲(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近10年来其实一直如此。

“入出境旅游总人数”及其“同比增长”这种说法,就个人一些浅见来看,在国际上也没有见到其它国家使用过。商务部的外贸统计上确实常有“进出口外贸总额”的概念,但用到出入境旅游上尚属首次。

近年来文旅部领导首次提出要把“如何提振入境旅游”作为一大课题深入研究。“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这种说法让人看不出10年来以来,入、出境旅游增长失衡的严峻态势。

与港澳台相关的表述,诸如“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国内居民出境”的说法不妥当

《基本情况》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4972万人次”,《统计公报》称“国内居民出境16199万人次”,这两种说法都需要斟酌。

2017年7月24日《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修订)》中明确提出:“不得将港澳台居民来内地(大陆)称为来‘中国’或‘国内’。不得说‘港澳台游客来华旅游’,应称为‘港澳台游客来内地(大陆)旅游’”。“不得将适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专属名词用于内地与港澳”。

同理,内地(大陆)居民去港澳台旅游也不能称为“中国公民”或“国内居民”去港澳台旅游。

《基本情况》和《统计公报》里的出入境都涉及到港澳台地区,而且港澳台地区是入境游客客源地和出境旅游目的地的主体。

规范的用语应该是“中国大陆/内地公民出境旅游(客)”、“中国大陆/内地的入境旅游(客)”。因为其中2/3的出入境人员都来去港澳台地区的,属于中国内部从这一地区(关税区)到另一个地区(关税区)的旅行或旅游。根据新华社的规定,在大陆/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的相互关系中不能使用“中国”、“国内”这种用语来称呼大陆或内地,尤其在政府文件、官方公报和正式印刷物上。

民间日常口头语中如果用“中国公民”或“国内居民”去港澳台旅游尽管不规范但可以理解,但是作为政府文件必须规范,不能给“两国论”留下任何漏洞。

“国际旅游收入”应为“入境旅游收入”

《统计公报》和《基本情况》都说“国际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根据前述同样的理由,这个说法也不妥当。

此处应说“入境旅游收入1271亿美元”较为妥贴,因为入境游客中78.4%的港澳台游客不是国际旅游者,他们在内地/大陆的消费不属于“国际旅游收入”,属于“入境旅游收入”,这里的“境”并非国家之间的“国境”,而是一国之内四个关税区之间的“境”。只有占入境游客总数21.6%的外国旅游者的消费才是我们所说的“国际旅游收入”。

在公布入境旅游收入数据的同时,应该也公布出境旅游支出的数据

《统计公报》和《基本情况》都公布了入境旅游收入的数据,但均未给出出国旅游支出的数据,因而无法判断出入境旅游服务贸易和收支及平衡状况。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历年官方报告都采纳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如2017年出境旅游支出2580亿美元。2018年出境人数同比增长13.5%,照此比例推算,出境支出可能高达2900亿美元。

原国家旅游局认为这个数据包含了出境人员的医疗、求学、购置家产、购买外国股票等非旅游支出,不属于旅游消费支出,宣布2017年出境旅游支出1152.9亿美元。不知是否与世界旅游组织沟通?让他们不再发布“中国继续引领全球出境旅游,2017年在国际旅游上花费了2580亿美元,几乎占全球总支出的五分之一”之类的不准确信息。令人不解的是,官方一再否认“2580亿美元”的数据,同时又在官方讲话、报刊上宣传这类观点、这个数据,印证“第一出境旅游消费大国”的结论。

按《统计公报》,出境人数超入境人数2079万人次;按《基本情况》,出境人数超入境人数852万次。以国际出入境计算,入境外国游客3054万人次(其中包括缅甸、泰国、蒙古等国边民)、入境过夜外国游客2364万人次;我方出国游客6000万人次。即出国游客是来华游客的一倍。

前几年旅游主管部门对出入境旅游收支方面一直强调是“顺差”,指责“逆差”是“严重的误导”。去年出境人数多于入境游客,尤其是出国旅游人数多出入境外国游客1倍,且看如何公布2018年出境旅游消费数据吧。

按照“一国两制”的国情,作为国家层面的官方旅游统计公报,应该分为两大类:

第一,外国旅游者在中国大陆的旅游花费(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与中国大陆居民赴外国旅游的花费(国际旅游外汇支出)以及国际旅游贸易收支的顺差或逆差。

第二,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出入境旅游收支,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出入境旅游收支。

如果这样做,两种不同性质的出入境旅游就一清二楚,中国“一国两制”下的入出境旅游特点就一目了然。

这样做并不难。对内地/大陆游客在港澳台的花费可以通过下述渠道测算:

第一,香港、澳门、台湾旅游主管部门对内地/大陆的入境游客统计十分详细:游客总量、过夜游客与一日游客人次、过夜游客与一日游客人均花费、总花费(相当于港、澳、台的总收入)、游客花费结构(住、食、行、购、娱、医、养和其他花费)等;

第二,赴港、澳、台游客在内地/大陆上的相关花费(办证费、旅行社服务费、搭乘内地/大陆的飞机、火车或轮船赴港澳台的交通费等);

第三,通过抽样调查估测赴港澳台游客的人均花费;

第四,通过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金融工具的支出等。

通过对上述几个方面的数据进行综合核对、验证,分别得出内地/大陆游客在港、澳、台三地的花费(支出)。

对内地/大陆游客在外国的花费也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测算:首先,通过抽样调查测算出国游客的人均花费;其次,通过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金融工具的支出;再次,国内一些著名的OTA旅游服务商、金融服务公司对出国游客花费状况的调查报告;最后,还有一些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对中国入境游客的消费测算数据。

同样的,综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数据进行核对、验证,就可以得到出国游客的总花费(支出)和分别在一些重要目的国的花费(支出)。

总之,在“大数据”时代测算出境旅游的花费(支出),进而测算与相关的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入出境旅游贸易收支的数据,非不能为也,就看你想不想为。

旅游业占GDP的比例统计口径,内部要协调一致,对外应接轨国际

《基本情况》称“经初步测算,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9.94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4%”。

4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在中国旅游科学年会上也提到了同样的说法。但这个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中未提及。

国家统计局对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占GDP总量的统计数据另有专门资料。2018年10月11日公布,2017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7210亿元、占GDP的4.2%;2019年1月18日公布,2017年全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472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3%。

目前2018年的数据尚未公布。

考虑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有部分重叠,由此推测两个产业之和2017年GDP占比可能在8%左右。

《基本情况》中声称“2018年全国旅游业占GDP总量的11.04%”。

由此推断,2018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之和难道超过15%?2018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46.96万亿元,旅游产业的“综合贡献”9.94万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1.2%,这个产业真的这么“大”吗?

世界旅行旅游理事会公布的各国旅游产业产值及其占GDP比例时,同时用“直接贡献”、“间接贡献”及“乘数系数”三个概念,间接贡献÷直接贡献=乘数系数。以下是中国旅游研究院和旅游数据中心公布的全球和若干国家旅游和旅行业的直接贡献、综合贡献及乘数系数表。

2016年全球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为3.1%,对GDP的综合贡献全球平均为10.2%,乘数效应为3.29。

可见,如果要对接WTTC的旅游卫星账户,应该公布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综合贡献和乘数系数3个数据,才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

这14个国家的数据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乘数系数越高,而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尔代夫、埃及、墨西哥、巴西等)乘数系数较低。这也有待进一步探究。

原国家旅游局只在2015年公布了旅游业对GDP的直接贡献为3.32万亿元,占GDP比重4.9%;综合贡献为7.34万亿元,占GDP比重10.8%。据此测算,中国(大陆)的旅游乘数系数为2.21,与泰国、埃及、墨西哥等国相近。不过2014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均未公布直接贡献。

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了,国家统计局会如何公布2018年的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以及其所占GDP的比重呢?我们不妨继续观察。

出入境旅游的统计至少涉及到国家文旅部、外交部、统计局、外贸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以及港澳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只有部门协调才能解决这些难题。就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双方、多边的旅游人数与收支统计而言,还需与港澳台相关部门沟通与合作。

依我看,四地旅游统计机构如能建立一种协调机制,互通信息、成果共享,“中华旅游市场”的统计就迎刃而解了。

王兴斌 新旅界特约评论员,曾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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