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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浙商银行8亿买建行假理财案”:6.8%资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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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浙商银行8亿买建行假理财案”:6.8%资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后来发生的事实证明,这两个公司均为优质客户。但通过正常的信贷渠道被建行给“拒”了,让其支行行长动起了走“歪门邪道”帮助其获得资金的主意。这背后说明了银行业的风险识别体系的扭曲。

21世纪经济报道 包慧

针对近日市场关注度较高的8亿元买入“假理财”一事,浙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5月18日回复称,两款理财产品发生在2015年6、7月份,该行已于2017年7月前全额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未造成经济损失。事后,浙商银行在制度、系统、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把控,没有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浙商银行是自己发现的该笔理财业务的问题,并主动上报给监管机构的。因为当时原银监会的统一查询理财产品的系统还未上线,该笔业务的经办核保人员已经核实了交易对手建设银行某支行行长张某身份真实,产品合同上盖的公章也是真实的,因此并没有人员因此被处罚。

事实上,正是由于此类事件频发,在2017年银监会以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等为重点,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同时,指导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建立理财产品信息登记系统,初步实现了理财产品的全国集中统一登记和穿透式信息报送,也为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登记编码的验证查询服务,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随着银保监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银行理财业务已在按照监管导向收缩。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与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最新《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8年)》(简称《年报》)显示,自2017年高点以来,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连续22个月环比“双降”。截至2018年底,全市场金融同业类产品存续余额1.22万亿元,同比减少2.04万亿元,降幅为62.57%;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3.80%,同比下降7.21个百分点。

8亿假理财案的始末

8亿假理财案件的故事始于两家房地产公司A和B的正常资金需求。

2015年5月左右,A房企为了开发巴南区的一个地产项目想在建行重庆XX支行贷款4亿元,支行把材料做好报到分行的信贷审批会,但会上没有通过。A房企找了很多信托公司融资,但成本都很高后来A房企负责人对建行重庆某支行行长张某说融资成本只要控制在16%以下都可以。

建行重庆某支行行长张某的证言中表示,考虑到A房企很有实力,其与当时该公司总经理又是多年的朋友,就想到了这种“虚假理财”的方式来为其融资。

几乎同时,B房企知道A房企的这种融资方式后,适逢要购买一块土地做开发,想通过同样方式融资4亿元,负责交易结构设计的资金“掮客”钟某在这笔融资中也是负责设计交易结构,联系金融机构等。

经查发现,这是一起以理财为幌子、以套取银行资金的诈骗活动,背后策划者为建设银行员工张某。最终,张某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钟某因犯单位行贿罪,于2018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分赃”账单:融资成本是如何被一步步推高至翻倍

我们来算算,两家房地产公司为这合计8亿元融资付出的实际成本分别为每年16%和每年14%,而浙商银行卖出的“资金价格”只有年化6.8%,也就是说,各种中间通道的费用高达每年7.2%-9.2%。

《专项财务顾问协议》、应收账明细、发票、记账凭证、电子回单证实,2015年6月,A房企为其4亿元成本高达16%的融资支付的顾问服务费共计7136万元。B房企为其4亿元成本为14%的融资支付的顾问服务费总计5360万元。

其中,建设银行重庆某支行行长张某收取好处费1636.5万元(约为融资额的2%),资金掮客钟某按照绩效规定,应该拿到提成800万元左右,因侦查机关的介入,具体提成到目前还没有核算。A房企时任总经理何某收取430万元“佣金”。

后来发生的事实证明,这两个公司均为优质客户。但通过正常的信贷渠道被建行给“拒”了,让其支行行长动起了走“歪门邪道”帮助其获得资金的主意。“这背后说明了银行业的风险识别体系的扭曲。”一位银行业人士对此评论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浙商银行8亿买建行假理财案”的追问:6.8%资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最新更新时间:05/19 12:57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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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发生的事实证明,这两个公司均为优质客户。但通过正常的信贷渠道被建行给“拒”了,让其支行行长动起了走“歪门邪道”帮助其获得资金的主意。这背后说明了银行业的风险识别体系的扭曲。

21世纪经济报道 包慧

针对近日市场关注度较高的8亿元买入“假理财”一事,浙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5月18日回复称,两款理财产品发生在2015年6、7月份,该行已于2017年7月前全额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未造成经济损失。事后,浙商银行在制度、系统、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把控,没有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浙商银行是自己发现的该笔理财业务的问题,并主动上报给监管机构的。因为当时原银监会的统一查询理财产品的系统还未上线,该笔业务的经办核保人员已经核实了交易对手建设银行某支行行长张某身份真实,产品合同上盖的公章也是真实的,因此并没有人员因此被处罚。

事实上,正是由于此类事件频发,在2017年银监会以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等为重点,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同时,指导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建立理财产品信息登记系统,初步实现了理财产品的全国集中统一登记和穿透式信息报送,也为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登记编码的验证查询服务,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随着银保监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银行理财业务已在按照监管导向收缩。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与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最新《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8年)》(简称《年报》)显示,自2017年高点以来,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连续22个月环比“双降”。截至2018年底,全市场金融同业类产品存续余额1.22万亿元,同比减少2.04万亿元,降幅为62.57%;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3.80%,同比下降7.21个百分点。

8亿假理财案的始末

8亿假理财案件的故事始于两家房地产公司A和B的正常资金需求。

2015年5月左右,A房企为了开发巴南区的一个地产项目想在建行重庆XX支行贷款4亿元,支行把材料做好报到分行的信贷审批会,但会上没有通过。A房企找了很多信托公司融资,但成本都很高后来A房企负责人对建行重庆某支行行长张某说融资成本只要控制在16%以下都可以。

建行重庆某支行行长张某的证言中表示,考虑到A房企很有实力,其与当时该公司总经理又是多年的朋友,就想到了这种“虚假理财”的方式来为其融资。

几乎同时,B房企知道A房企的这种融资方式后,适逢要购买一块土地做开发,想通过同样方式融资4亿元,负责交易结构设计的资金“掮客”钟某在这笔融资中也是负责设计交易结构,联系金融机构等。

经查发现,这是一起以理财为幌子、以套取银行资金的诈骗活动,背后策划者为建设银行员工张某。最终,张某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钟某因犯单位行贿罪,于2018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分赃”账单:融资成本是如何被一步步推高至翻倍

我们来算算,两家房地产公司为这合计8亿元融资付出的实际成本分别为每年16%和每年14%,而浙商银行卖出的“资金价格”只有年化6.8%,也就是说,各种中间通道的费用高达每年7.2%-9.2%。

《专项财务顾问协议》、应收账明细、发票、记账凭证、电子回单证实,2015年6月,A房企为其4亿元成本高达16%的融资支付的顾问服务费共计7136万元。B房企为其4亿元成本为14%的融资支付的顾问服务费总计5360万元。

其中,建设银行重庆某支行行长张某收取好处费1636.5万元(约为融资额的2%),资金掮客钟某按照绩效规定,应该拿到提成800万元左右,因侦查机关的介入,具体提成到目前还没有核算。A房企时任总经理何某收取430万元“佣金”。

后来发生的事实证明,这两个公司均为优质客户。但通过正常的信贷渠道被建行给“拒”了,让其支行行长动起了走“歪门邪道”帮助其获得资金的主意。“这背后说明了银行业的风险识别体系的扭曲。”一位银行业人士对此评论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浙商银行8亿买建行假理财案”的追问:6.8%资金成本如何推高至16%?

最新更新时间:05/19 12:57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