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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应急局称湖南一烟花厂燃爆致伤亡,湖南官方回应: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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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应急局称湖南一烟花厂燃爆致伤亡,湖南官方回应:虚假信息

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5月26日,湖南省醴陵市应急管理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称,近日,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散布“2019年5月18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等谣言,严重损害了醴陵形象,并给醴陵烟花爆竹行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表示,上述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称,“针对5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仅凭网络披露、微信流传,就以正式文件(萍应急字〔2019〕75号)发布醴陵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醴陵市方面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据媒体此前报道,萍乡市应急管理局曾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据有关网络披露,2019年5月18日上午9点40分,邻省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件,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

针对上述谣言,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表示:经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企业逐工房现场严谨细致地核查,谣传的涉事企业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未发现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痕迹。该企业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组,法人代表杨子健,胡凡章为该企业股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8〕020353(2-2),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7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C级。该企业因业务量不足,自2019年4月份以来,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调查,该企业近年并未发生过任何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醴陵应急管理部门呼吁通过正当渠道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防被谣言者利用,并积极举报造谣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目前,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网站的“政府文件”栏目已删除上述通知。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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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应急局称湖南一烟花厂燃爆致伤亡,湖南官方回应:虚假信息

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5月26日,湖南省醴陵市应急管理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称,近日,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散布“2019年5月18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等谣言,严重损害了醴陵形象,并给醴陵烟花爆竹行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表示,上述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称,“针对5月24日,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仅凭网络披露、微信流传,就以正式文件(萍应急字〔2019〕75号)发布醴陵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醴陵市方面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据媒体此前报道,萍乡市应急管理局曾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据有关网络披露,2019年5月18日上午9点40分,邻省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件,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

针对上述谣言,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表示:经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和明月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企业逐工房现场严谨细致地核查,谣传的涉事企业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未发现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痕迹。该企业位于醴陵市明月镇天华村土湾组,法人代表杨子健,胡凡章为该企业股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8〕020353(2-2),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7日,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C级。该企业因业务量不足,自2019年4月份以来,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调查,该企业近年并未发生过任何大小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醴陵市兴宇花炮有限公司(斋江工区)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将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醴陵应急管理部门呼吁通过正当渠道举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防被谣言者利用,并积极举报造谣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目前,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网站的“政府文件”栏目已删除上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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